塔吊主钢丝绳刚换5天脱落什么原因?
塔式起重机使用完毕后,往往也意味着建筑主体部分完工,进入了内部装修阶段。这时拆卸塔吊,为新的工作进行准备就成了塔吊司机、塔吊修理工及指挥员们的首要职责了。然而,这一过程也往往是事故高发期。主要原因是塔吊工人因为任务完成,思想松懈,加之部分施工人员技术不熟、不按相关规程操作。
施工咨询团队特根据相关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总结出了塔式起重机拆卸的十三步,希望能对广大塔吊从业者有所帮助。
1、放下钓钩,拆下起重绳固定端,钢丝绳收回卷筒。
2、起重小车收回至臂架跟部固定,变幅绳收回卷筒,拆下变幅机构电缆。
3、拆下3块平衡重。
4、拆卸起重臂。
5、拆下最后一块平衡重。
6、拆下平衡臂。
7、拆卸司机室。
8、拆卸塔顶。
9、拆卸上转台固定节及回转机构。
10、拆卸下转台固定节及回转机构。
11、拆除塔身:按架设塔身的相反程序拆除塔身。
12、拆除塔吊底架。
13、拆除塔机部件后按要求分解并分解运离现场。
由于钢丝绳在运动过程中反复弯曲,造成钢丝绳疲劳断丝或者磨损断丝;
由于钢丝绳在搬运或者开卷过程中切割不当,如多层股不旋转钢丝绳35W*7切割或者放绳不当会造成松散;
塔吊司机平时不经常维护,钢丝绳也会出现很多质量问题的。
塔吊钢丝绳报废的三大特点:
钢丝绳如果报废的话那么钢丝绳6×19—d(d钢丝绳直径)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5根,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
钢丝绳报废会失去正常的形状,产生畸形,如波浪、笼状畸变、绳股挤出、钢丝挤出、绳径局部变大、扭结、绳径局部变小、部分被压扁、弯折。
钢丝绳报废虽然没有断丝,但钢丝绳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或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甚至更多时,或钢丝绳明显弯曲等。
局部磨损修复方法的比较:
1局部橡胶硫化法:用小硫化器对局部破损处进行硫化。因受到硫化器尺寸的限制,修复速度只有0。5m/h左右。这一方法不适合进行长距离的修复。
2胶皮贴补法:采用德国技术的胶皮贴补法,其最大优点是修补速度快。在对待贴补处进行打磨清洗后抹上粘接胶,贴上胶皮,即可开机运转。其缺点是:通常在运转60-90d后,胶皮会脱落。更大的问题是,如果输送带是在潮湿的环境中运转,水汽就会积聚在粘合面的空隙之中,锈蚀钢丝绳。日久就会锈断钢丝绳。乃至造成整条输送带的突然断裂。另外,这种修补法造价也较高。
3橡胶修补胶覆盖修补法:国内外生产的橡胶修补胶均为双组份聚氨酯胶液。使用时将两者倒在一起搅拌均匀后,填补到待修补面上,在一定的时间内固化后成为与橡胶类似的弹性体。固化所需时间一般为0。5-6 h,与固化时的环境温度相关。固化后的胶体与输送带表面有很好的粘接性能,在试验室内的实验数据表明可以达到6kn/m(180度剥离强度)。所以修补面的结合及密封性很好,不会出现水汽进入结合面而锈蚀钢丝绳的情况。更有利的是其耐磨性能相当优异,阿克隆磨耗值比橡胶低4-6倍。而优越的耐磨性能正是输送带局部磨损修复重点要求。综上所说,这种方法是修补钢丝绳输送带局部磨损的最有效方法。
通过对三种修补法的对比和修补实践,我们认为橡胶修补胶覆盖修补法是效果最理想,而且有效防止输送带由于磨损不加以密封覆盖而形成锈蚀,造成断带事故。要延长它的使用寿命,必须进行修补。最后,欢迎大家采购青岛双虎输送带生产的各类优质输送带产品。
安全技术措施
编写:
施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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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队长:
机 运 区:
通 风 区:
调 度 室:
安 监 部:
机电副总:
总工:
主斜井更换提升钢丝绳安全技术措施
主斜井绞车所用钢丝绳为29ZAA6V*18+NF1670ZZ型钢丝绳,由于钢丝绳磨损已达到规程规定,必须更换此钢丝绳,为确保作业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2011年9月27日
二、施工地点:主斜井绞车房
三、施工内容:更换主斜井提升钢丝绳
四、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工作人员:
五、准备工作
1、工具、器具:扳手2把,钢丝钳1把,梅花扳手2个,绳卡10副,大锤1把,绳套2根,撬棍2根,棉纱若干。
2、将新绳运到指定位置,把所需材料和工具都准备好。
六、作业流程
1、通知调度室更换主斜井绞车的钢丝绳;
2、将滚筒下的松绳保护装置拆除;
3、让主绞车司机以0.5m/s的速度吐旧绳,并放于指定位置;
4、将新钢丝绳从天轮架经天轮绕至主斜井绞车房,用固定块固定在主绞车滚筒上。
5、主绞车司机用0.3m/s的速度将主绞车钢丝绳缠绕在主绞车滚筒上,缠绕不得超过3层。
6、留出叉钢丝绳绳头的10米钢丝绳,将主钢丝绳与天轮架的绳根钢丝绳用6个绳卡牢固相连。
7、组织人员对主斜井钢丝绳钩头进行叉接,叉接完毕后,调节钩头在井口的位置。
8、恢复主绞车下面的松绳保护装置,调试过卷开关位置;
9、所有工作完毕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0、验收后由绞车司机进行空车试运转,恢复正常提升。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工作前不准喝酒,检修中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集中精神,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所有参加人员,检修前要明确检修内容、步骤、工作量的安排,确保检修工作有条不紊,安全顺利进行。
3、所有参加人员要听从总指挥人员的统一调动,不得擅自行动。
4、所有参加人员要认真学习检修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更换期间,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打闹,说笑,要精神集中,行动按部就班。
6、卡绳卡时要一丝不苟,不可草率行事,保证卡绳卡要牢固可靠。
7、更换完毕后,要调整主绞车的保护达到正常使用。
8、试运转成功后,通知调度室恢复正常生产。
法律分析:1、钢丝绳的断丝以每个捻距的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来判定,当钢丝绳内的钢丝直径都相同时,也可以用断丝的根数与钢丝总根数之比代替断面积比,结果是一样的。每条钢丝绳的总断丝数没有规定,因为每根钢丝超过一个捻距的再次断丝,对钢丝绳的拉力强度只有断1丝的影响。因为在捻股时,钢丝绕股芯旋转,在股捻绳时,股又绕绳芯旋转,在一个捻距内,钢丝受到股内和股外钢丝的多次挤压,摩擦力已经大于该钢丝的拉断力,而且钢丝绳所受的张紧力越大,钢丝所受的挤压力和摩擦力越大,每根钢丝超过1个捻距的二次断丝,对钢丝绳只有断1丝的强度影响,所以以捻距内的断丝断面积作为判断标准。
2、在一个捻距内,断丝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一定比例,由于承载钢丝面积的减少,单个未断的钢丝绳所承受的载荷就会增大。当增大的载荷超过了每根钢丝绳所承受的抗拉强度时,就会造成断丝,为避免出现这种不安全的情况,根据实践中的总结,要求升降人员的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不超过5%,一旦达到5%则必须更换,以保证人员、物料提升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五条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二)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
(三)罐道钢丝绳为15%。
(四)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一、绞车钩头制作及与车辆连接
1、钩头必须使用绳皮,必须设专门悬挂装置。
2、钢丝绳绳卡数量:钢丝绳公称直径dr≤19mm时,绳卡数量不得小于3付。绳卡间距应等于6—7倍绳径,绳卡方向必须保持一致,绳卡夹座扣住钢丝绳工作边(见附图五)
3、钩头固定绳皮采用插接法固定绳皮时,插接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绳径的15倍,并不得小于300mm。
钩头与车辆连接时,依据2004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412条规定:钢丝绳与车辆连接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注:文中再提《煤矿安全规程》均为2004年版)
钩头与1t矿车的连接:钩头插入连接装置处用经过试验符合标准要求的1t矿车插销连接。
钩头与3t平板车的连接:钩头插入连接装置处,使用经过试验符合标准要求的M42×300的专用螺栓连接。
钩头与空专用车辆(支架运输车)的连接:钩头与车辆之间采用Φ18×64刮板输送机链配相应连接环连接或采用经试验符合标准要求的卡环连接。
钩头与重专用车辆(装支架后)的连接:在采区公用巷用Φ22×86、Φ24×86刮板输送机链与支架连接后再与钩头连接或用经试验合格符合标准要求的卡环把钩头和Φ22×86、Φ24×86的牵引链连接在一起。
在工作面顺槽则采用Φ18×64牵引链与支架连接后再与钩头连接。
二、各种车辆连接
车辆与车辆之间连接时,根据车型、重量、装载情况并结合运输条件的实际情况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经过试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系数要求的三环链,卡环、牵引链、钢丝绳套等连接装置。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12条规定: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险绳。
1t矿车间的连接:用三环链和1t矿车的插销连接。
3t平板车间的连接:用三环链、卡环和M42×300的专用螺栓连接或用Φ18×64牵引链和M42×300的专用螺栓连接。
1t矿车与3t平板车间的连接:采用三环链、卡环、Φ18×64牵引链和1t矿车的插销、M42×300螺栓连接。
1t矿车与专用车间的连接:用三环链、Φ18×64牵引链配相应连接环和1t矿车的插销连接。
专用车(支架车)间的连接:用Φ18×64牵引链配相应连接环连接。
倾斜井巷运输时,矿用车辆间的连接、车辆与钢丝绳间的连接要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2条的规定要求。
立井和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4条的规定要求。
以上车辆的连接方式同时适用于掘进巷道、回采巷道的绞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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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1日19时20分,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沙煤矿安全监察站组织攸县煤炭局、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攸县公安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认定该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矿井的基本情况
(一)矿井的由来及矿井基本情况
该矿于1993年开办,于2003年重新核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刘建军,四证齐全。
码井煤矿位于黄丰桥镇乌井村内,采用平峒暗斜井开拓,主井和风井均为平峒,设计能力3万吨/年。在风井安装了2台7.5KW轴流式通风机。平峒采用小矿车运输,暗斜井采用0.6米的矿用提升绞车提升,年生产能力3万吨,职工110人/天。使用2台90KW柒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
(二)事故前矿井安全状况
6号暗斜井于提升钢丝绳于2003年12月15日更换。由于轨道变形严重,钢丝绳与天轮处的木支架摩擦厉害,轨道之上没有设置地滚子,所以到2004年元月11日时,钢丝绳断丝严重。由于矿井已于2003年12月28日放假,放松了对钢丝绳的检查,在事故发生前,没有发现钢丝绳已不能被使用。
二、事故的发生经过和抢救过程
(一)事故的发生经过
2004年1月11日16时,矿安排罗中平、曹国新、李立新三人在6号下山清理巷道,朱清塘(女、无绞车司机操作证)在井下开绞车。李立新在主平峒椎矿车,曹国新和罗中平在6号下山下部车场上矸石。曹和罗在井下共收了三矿车矸石。至19时,已绞上来两矿车,在挂第三车前,罗先上去了,留下曹在下面挂钩。曹挂好第三车后,打了两下铃,便搭上矿车一起升井。当矿车运行至距暗斜井井口20米处时,与矿车相连处的钢丝绳断开,装满矸石的矿车跑车。在距起平处4米的地方矿车被卡住。曹在矿车的右下方,头在矿车上,身子被矿车卡住。事故发生时,李和罗均在上部车场,当时是19时20分。
(二)事故的抢救经过
李和罗发现出事后,马上跑了下去。两人用力去推矿车,没有推动,于是一起出井喊人进行抢救。矿方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派人下井,把曹抢救出来时,曹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曹国新违反操作规程规定,搭矿车升井。
2、钢丝绳已被严重磨损没有及时更换。
(二)间接原因:
1、在停产检修期间,没有制定停产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致使作业人员在井下清理巷道时,没人检查钢丝绳,安全员下井不带瓦检仪,提前出班。
2、井下绞车司机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绞车司机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同时绞车司机为女职工。
3、现场管理不到位:井筒断面、轨道铺设质量差;钢丝绳与多处接触,磨损严重。
4、对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致使职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常识。
四、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3、更换合格的绞车司机并持证上岗。
4、加强对职工的技术素质、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