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电动葫芦 > 正文

电动葫芦验收需要对型号吗

有魅力的含羞草
从容的大炮
2023-02-01 00:55:33

电动葫芦验收需要对型号吗

最佳答案
单纯的世界
傻傻的缘分
2025-04-09 02:47:54

电动葫芦验收需要对型号。根据相关查询信息显示,微型电动葫芦是一种单相电电动葫芦,在购买后,收到货物时需要进行验收,验收时需要注意以下细节:电动葫芦到货后由施工范围会同监理单位按照清单四方进行验收,核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铭牌参数,对零部件、易损件等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缺陷,按照装箱单核对技术资料,不得残缺。

最新回答
刻苦的飞机
超级的秀发
2025-04-09 02:47:54

是行车吗? 首先 报开工(之后 特检院会派人来看现场和设备,他们同意你装你才可以装行车)其次在安装完后 准备报检资料(还是给他们那些人,他们能收到资料后 确认后 会安排时间去给你检车)检验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 你就可以准备 取证资料 到他们那里 办理注册 取证了。具体准备什么资料 可到当地特检院 咨询 资料 一个地方一个样

爱笑的鞋垫
开放的柚子
2025-04-09 02:47:54

电动葫葫芦上了1T就得经过检验局验收取证才可以使用的。小于1T可以不要验收,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应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要求,两年进行一次检验!具体事项向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科进行咨询。没检验以前使用会被罚款。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

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扩展资料:

电动葫芦安装注意事项

电动葫芦安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不但要做好安装前的准备,还要注意到到具体安装的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为保证电动葫芦运行至轨道两端时不脱轨或防止碰撞破坏机体,应在轨道两端设置弹性缓冲器。

2、电动葫芦安装时,应检查固定钢丝绳用的塞块有否松动。

3、轨道或其连接的构架上应设置接地线,接地线可用φ4-φ5mm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25mm²的金属导线。

4、电气装置所有电力回路,控制回路的对地电阻不得小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0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爱笑的未来
负责的鲜花
2025-04-09 02:47:54
2014年10月30 日国家质检总局最新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目录,其中取消了轻小型起重设备,包括单独安装使用的钢丝绳电动葫芦,以后单独安装使用的钢丝绳电动葫芦有使用单位自行安装使用和管理,不再属于国家监管的特种设备了。

碧蓝的大地
安静的蜜蜂
2025-04-09 02:47:54
电动葫葫芦上了1T就得经过检验局验收取证才可以使用的。小于1T可以不要验收,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应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要求,两年进行一次检验!具体事项向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科进行咨询。没检验以前使用会被罚款。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起重量一般为 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其中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单速提升、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复杂的猫咪
优美的小蝴蝶
2025-04-09 02:47:54
JB-T 9008.2-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2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JB/T 9008.2-1999

3

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JB/T 9008.2-1999

4

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JB/T 9008.2-1999

5

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JB/T 9008.2-1999

6

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JB/T 9008.2-1999

7

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

清秀的超短裙
迷人的长颈鹿
2025-04-09 02:47:54
这些是桥式起重机的标准,你看一下能不能用的上http://www.csres.com/工标网这个网站有,你去看一下吧

标准编号:TSG Q7002-2007

标准名称: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Type Test Rule for Overhead Crane

实施日期:2007-10-1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87564.html

标准编号:TSG Q0002-2008

标准名称: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2008-6-1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89565.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nn/TSGQ0002-20081.pdf

标准编号:SJ/T 31046-1994

标准名称:桥式起重机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1997-1-1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28487.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hb/sj/SJ-T31046-941.pdf

标准编号:JB/T 8907-1999

标准名称:绝缘桥式起重机 技术条件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pecification for insulated overhead travelling cranes

实施日期:2000-1-1

内容简介:JB/T 8907-1999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3689.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hb/jb/jbt89071.pdf

标准编号:JB/T 5897-2006

标准名称:防爆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Overhead travelling explosion-proof cranes

替代情况:替代JB/T 5897-1991

实施日期:2007-5-1

颁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防爆桥式起重机的术语、分类和分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77601.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in/JBT5897-20061.pdf

标准编号:JB/T 3695-1994

标准名称: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JB 3695-84被JB/T 3695-2008代替

实施日期:1995-7-1

颁布部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工作级别A3~A5,一般环境中工作、额定起重量为5~32t的起重机。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6709.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nn/JBT3695-19941.pdf

标准编号:JB/T 10649-2006

标准名称:桥式起重机用空气调节机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Air conditioner for bridge hoisting machinery

实施日期:2007-5-1

颁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桥式起重机用空气调节机的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30kW至30kW、使用环境温度不高于75℃的桥式起重机用空气调节机。其他高温环境移动机械用空气调节机也可参照采用。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77129.html

标准编号:GB/T 790-1995

标准名称:电动桥式起重机跨度和起升高度系列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Overhead travelling crane-Span series and lifting height series

替代情况:GB 790-1965,GB 791-1965

实施日期:1996-8-1

颁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桥式起重机的跨度和起升高度系列。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主要包括吊钩桥式起重机、抓斗桥式起重机、电磁桥式起重机、两用桥式起重、三用桥式起重机(以上属通用桥式起重机)、慢速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等。其他专用桥式起重机亦应参照使用。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62898.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yn/GB-T%20790-19951.pdf

标准编号:GB/T 6974.12-1986

标准名称:起重机械名词术语 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Lifting appliancesVocabularyOverhead travelling cranes

实施日期:1987-7-1

颁布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69086.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yn/GB-T%206974.12-19861.pdf

标准编号:GB/T 14405-1993

标准名称:通用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General purpose overhead cranes

替代情况:JB 1036-1982

实施日期:1994-1-1

颁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桥式起重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双梁通用桥式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抓斗或电磁吸盘(起重电磁铁),或同时用其中二种或三种。专用桥式起重机中相同或类似的部分亦可参照使用。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53864.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yn/GB-T%2014405-19931.pdf

标准编号:GB 3811-1983

标准名称:起重机设计规范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Design rules for cranes

替代情况:被GB/T 3811-2008代替

实施日期:1984-5-1

颁布部门:国家标准局

内容简介:本规范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浮式起重机、以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以及甲板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和缆索起重机。注:浮式起重机、甲板起重机尚应满足我国有关船用规范要求。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65493.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yn/GB-T%203811-19831.pdf

查询关键字

http://www.csres.com/s.jsp?keyword=%C7%C5%CA%BD%C6%F0%D6%D8%BB%FA

能干的飞机
怡然的火
2025-04-09 02:47:54

一、报检申请表    二、安装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三、施工计划    四、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五、产品合格证   六、自检报告    七、施工合同复印件     八、质量计划    九、施工过程记录

十、告知书     十一、报检明细表(使用单位盖章)

具体还需要问问当地技术监督局。

善良的砖头
土豪的冰棍
2025-04-09 02:47:54
有,电动葫芦依靠电动机带动变速齿轮搅动铁链或钢丝(也有可能是其它绳索)进行起重作业,理论上铁链或钢丝加上货物的重量不超过葫芦最大起重量,可以无限延长铁链或钢丝的长度。

小于1T的电动葫芦,铁链式的铁链出厂安装可能不足10米,需要自行加装延长,延长后不超过葫芦最大起重量,不超过铁链抗拉力,可以实现18米高度提升货物。

钢丝式电动葫芦,葫芦转动时会转绕钢丝,如果钢丝缠绕体积超过葫芦设计的缠绕仓容积,则无法继续提升高度。1T的电动葫芦体积较小,可能不适合18米的钢丝。

建议你买链条式的电动葫芦加装链条或向厂家定制。

简易电动葫芦没有安全措施的不能起重人。使用电动葫芦起重货物应向安监部门备案,并取得安监局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明方可使用。

民居非工业商业用途使用1T的电动葫芦起重货物,可以不向安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