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拉葫芦,电动葫芦为什么叫“葫芦”
工业生产中经常会用到手拉葫芦,让此“葫芦”困扰编者和大家从童年到成年,每次见到说到都会有一些别扭。十分不理解为何此物叫葫芦,说他长得像吧,肯定不对,一个上下俩球状,一个单扁的。最多都是挂在横梁上,苹果、梨子也是挂树上的,为啥不叫手拉苹果,手拉梨?经查阅资料,原由如下:
手拉葫芦又叫神仙葫芦,斤不倒。这两个词一看就是民间词语,也恰恰说明了手拉葫芦名字的由来。先看斤不倒这个词,这是从用途上解释了这件物品是一件起重机械。感觉这个名字也不懒,可是看似比较贴切,却跟另一个起重设备冲突,那就是千斤顶。千斤顶明显的一个直译起名,这个东西的用途一目了然,就是把东西顶起。再来看斤不倒感觉更像是千斤顶,千斤顶起不倒嘛,所以说斤不倒不适合做手拉葫芦的名字。
当我们看到神仙葫芦这个又名,大概就了然了手拉葫芦的命名由来,不尽的佩服劳动人民的智慧。葫芦不但在古代人民的物质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与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神话传说乃至政治等关系也十分密切,围绕葫芦所形成的种种意识形态,无疑是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几千年的灿烂文化博大精深,葫芦文化经历数千年的历史积淀,以其独特的历史渊源,深厚的文化内涵以及广泛的群众基础,伴随葫芦的神话故事多不胜数,神仙也总是与葫芦相伴出场。小小一个手拉葫芦一个用小力气吊起几吨到几十吨的重物。实在神奇不过,说他是神仙的葫芦也就理所应当的了。如此看来手拉葫芦的“葫芦”之名是承接神仙葫芦之名。在加上葫芦者,福禄也。寓意吉祥。也不得不让手拉葫芦成为专用名词。
而电动葫芦是在手拉葫芦基础上加以改造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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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分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又分电动单梁起重机LD,通用桥式起重机QD,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铸造起重机YZ,门式起重机又分,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MH,通用门式起重机(又分单主梁MDG和双主梁MG),轨道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其型号是根据起重机标准汇编来定的。
起重机分类---见图片分类
按结构形式,,起重机主要分为桥架型起重机和臂架型起重机两类。
梁式型起重机
1、桥架型起重机
可在长方形场地及其上空作业,多用于车间、仓库、露天堆场等处的物品装卸,有梁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缆索起重机、运载桥等。
(1)梁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主要包括单梁桥式起重机和双梁桥式起重机
单梁桥式起重机桥架的主梁多采用工字型钢或钢型与钢板的组合截面。起重小车常为手拉葫芦、电动葫芦或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部件装配而成。
按桥架支承式和悬挂式两种。前者桥架沿车梁上的起重机轨道运行;后者的桥架沿悬挂在厂房屋架下的起重机轨道运行。单梁桥式起重机分手动、电动两种。手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各机构的工作速度较低,起重量也较小,但自身质量小,便于组织生产,成本低,适合用于无电源后搬运量不大,对速度与生产率要求不高的场合。手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采用手动单轨小车作为运行小车,用手拉葫芦作为起升机构,桥架由主梁和端梁组成。主梁一般采用单根工字钢,端梁则用型钢或压弯成型的钢板焊成。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工作速度、生产率较手动的高,起重量也较大。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由桥架、大车运行机构、电动葫芦及电气设备等部分组成。
(2)桥式起重机:
桥式起重机是桥架在高架轨道上运行的一种桥架型起重机,又称天车。桥式起重机的桥架沿铺设在两侧高架上的轨道纵向运行,起重小车沿铺设在桥架上的轨道横向运行,构成一矩形的工作范围,就可以充分利用桥架下面的空间吊运物料,不受地面设备的阻碍。
桥式起重机广泛地应用在室内外仓库、厂房、码头和露天贮料场等处。桥式起重机可分为普通桥式起重机、简易梁桥式起重机和冶金专用桥式起重机三种。
普通桥式起重机一般由起重小车、桥架运行机构、桥架金属结构组成。起重小车又由起升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小车架三部分组成。
起升机构包括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卷筒和滑轮组。电动机通过减速器,带动卷筒转动,使钢丝绳绕上卷筒或从卷筒放下,以升降重物。小车架是支托和安装起升机构和小车运行机构等部件的机架,通常为焊接结构。
(3)门式起重机一般根据门架结构形式、主梁形式、吊具形式来进行分类。
按门框结构形式分
(a)全门式起重机:主梁无悬伸,小车在主跨度内进行。
(b)半门式起重机:支腿有高低差,可根据使用场地的土建要求而定。
(c)双悬臂门式起重机:最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其结构的受力和场地面积的有效利用都是合理的。
(d)单悬臂门式起重机:这种结构形式往往是因场地的限制而被选用。
按主梁结构形式分
(a)单主梁门式起重机
单主梁悬臂门式起重机结构简单,制造安装方便,自身质量小,主梁多为偏轨箱形架结构。与双主梁门式起重机相比,整体刚度要弱一些。因此,当起重量Q≤50t、跨度S≤35m时,可采用这种形式。单主门梁式起重机门腿有L型和C型两种形式.L型的制造安装方便,受力情况好,自身质量较小,但是,吊运货物通过支腿处的空间相对小一些。C型的支脚做成倾斜或弯曲形,目的在于有较大的横向空间,以使货物顺利通过支脚。
(b)双梁桥式起重机
双梁桥式起重机承载能力强,跨度大、整体稳定性好,品种多,但自身质量与相同起重量的单主梁门式起重机相比要大些,造价也较高。根据主梁结构不同,又可分为箱形梁和桁架两种形式。目前一般多采用箱形结构。
2、臂架型起重机
(1)悬臂起重机
有立柱式、壁挂式、平衡起重机三种形式.
①柱式悬臂起重机是悬臂可绕固定于基座上的定柱回转,或者是悬臂与转柱刚接,在基座支承内一起相对于垂直中心线转动的由立柱和悬臂组成的悬臂起重机。它适用于起重量不大,作业服务范围为圆形或扇形的场合。一般用于机床等的工件装卡和搬运。
柱式悬臂吊
柱式悬臂起重机多采用环链电动葫芦作为起
国产小吨位起重机
升机构和运行机构,较少采用钢丝绳电动葫芦和手拉葫芦。旋转和水平移动作业多采用手动,只有在起重量较大时才采用电动。
②壁上起重机是固定在墙壁上的悬臂起重机,或者可沿墙上或其他支承结构上的高架轨道运行的悬臂起重机。
壁行起重机的使用场合为跨度较大、建筑高度较大的车间或仓库,靠近墙壁附近处吊运作业较频繁时最适合。壁行起重机多与上方的梁式或桥式起重机配合使用,在靠近墙壁处服务于一长方体空间,负责吊运轻小物件,大件由梁式或桥式起重机承担。
③平衡起重机俗称平衡吊,它是运用四连杆机构原理使载荷与平衡配重构成一平衡系统,可以采用多种吊具灵活而轻松地在三维空间吊运载荷。平衡起重机轻巧灵活,是一种理想的吊运小件物品的起重设备,被广泛用于工厂车间的机床上下料,工序间、自动线、生产线的工件、砂箱吊运、零部件装配,以及车站、码头、仓库等各种场合
(2)塔式起重机 3)门座起重机(4)流动式起重机
这个分类太多了,下图可供参考:
起重机械,根据其构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备、桥式类型起重机械和臂架类型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四大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气动葫芦、电动葫芦、平衡葫芦(又名平衡吊)、卷扬机等。桥架类型起重机械如梁式起重机等。臂架类型起重机如固定式回转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缆索式起重机如升降机等。
按起重性质分: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
按驱动方式分:一类为集中驱动,即用一台电动机带动长传动轴驱动两边的主动车轮;另一类为分别驱动、即两边的主动车轮各用一台电动机驱动。中、小型桥式起重机较多采用制动器、减速器和电动机组合成一体的“三合一”驱动方式,大起重量的普通桥式起重机为便于安装和调整,驱动装置常采用万向联轴器。
按结构形式,起重机主要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桥架式(桥式、门式起重机)、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门座式、铁路式、浮船式、桅杆式起重机)、缆索式。
1.轻小起重设备
轻小型起重设备的特点是轻便、结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轻、小型起重设备,一般只有一个升降机构,它只能使重物作单一的升降运动。属于这一类的有:千斤顶、滑车、手(气、电)动葫芦、绞车等。电动葫芦常配有运行小车与金属构架以扩大作业范围。
电动葫芦
CD1、MD1型系列钢丝绳电动葫芦系在原CD、MD型基础上的改进型产品。它具有结构紧凑、轻巧、安全可靠、零部件通用程度大,互换性强、起重能力高、维修方便等特点,是用途广泛,深受欢迎的轻型起重设备。
该葫芦有固定式和小车式两类。固定式按固定支脚在上、下、左、右位置不同又分为A1、A2、A3、A4四种型式,可直接安装在构架上使用,小车式具有运行功能,可安装在轨道上使用。
2.桥架起重机
可在长方形场地及其上空作业,多用于车间、仓库、露天堆场等处的物品装卸,有梁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缆索起重机、运载桥等。
(1)梁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主要包括单梁桥式起重机和双梁桥式起重机
单梁桥式起重机桥架的主梁多采用工字型钢或钢型与钢板的组合截面。起重小车常为手拉葫芦、电动葫芦或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部件装配而成。
按桥架方式分为支承式和悬挂式两种。前者桥架沿车梁上的起重机轨道运行;后者的桥架沿悬挂在厂房屋架下的起重机轨道运行。单梁桥式起重机分手动、电动两种。手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各机构的工作速度较低,起重量也较小,但自身质量小,便于组织生产,成本低,适合用于无电源后搬运量不大,对速度与生产率要求不高的场合。手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采用手动单轨小车作为运行小车,用手拉葫芦作为起升机构,桥架由主梁和端梁组成。主梁一般采用单根工字钢,端梁则用型钢或压弯成型的钢板焊成。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工作速度、生产率较手动的高,起重量也较大。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由桥架、大车运行机构
(2)桥式起重机:
桥式起重机是桥架在高架轨道上运行的一种桥架型起重机,又称天车。桥式起重机的桥架沿铺设在两侧高架上的轨道纵向运行,起重小车沿铺设在桥架上的轨道横向运行,构成一矩形的工作范围,就可以充分利用桥架下面的空间吊运物料,不受地面设备的阻碍。
桥式起重机的特点是可以使挂在吊钩或其他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或水平运移。桥式起重机包括:起升机构,大、小车运行机构。依靠这些机构的配合动作,可使重物在一定的立方形空间内起升和搬运。桥式起重机、装卸桥、冶金桥式起重机、缆索起重机等都属此类。
桥式起重机广泛地应用在室内外仓库、厂房、码头和露天贮料场等处。桥式起重机可分为普通桥式起重机、简易梁桥式起重机和冶金专用桥式起重机三种。
普通桥式起重机一般由起重小车、桥架运行机构、桥架金属结构组成。起重小车又由起升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小车架三部分组成。
起升机构包括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卷筒和滑轮组。电动机通过减速器,带动卷筒转动,使钢丝绳绕上卷筒或从卷筒放下,以升降重物。小车架是支托和安装起升机构和小车运行机构等部件的机架,通常为焊接结构。
(3)门式起重机一般根据门架结构形式、主梁形式、吊具形式来进行分类。一般用于港口。
按门框结构形式分
(a)全门式起重机:主梁无悬伸,小车在主跨度内进行。
(b)半门式起重机:支腿有高低差,可根据使用场地的土建要求而定。
(c)双悬臂门式起重机:最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其结构的受力和场地面积的有效利用都是合理的。
按主梁结构形式分
(a)单主梁门式起重机
单主梁悬臂门式起重机结构简单,制造安装方便,自身质量小,主梁多为偏轨箱形架结构。与双主梁门式起重机相比,整体刚度要弱一些。因此,当起重量Q≤50t、跨度S≤35m时,可采用这种形式。单主门梁式起重机门腿有L型和C型两种形式.L型的制造安装方便,受力情况好,自身质量较小,但是,吊运货物通过支腿处的空间相对小一些。C型的支脚做成倾斜或弯曲形,目的在于有较大的横向空间,以使货物顺利通过支脚。
(b)双梁桥式起重机
双梁桥式起重机由直轨、起重机主梁、起重小车、送电系统和电器控制系统组成,特别适合于大悬挂和大起重量的平面范围物料输送。
双梁桥式起重机承载能力强,跨度大、整体稳定性好,品种多,但自身质量与相同起重量的单主梁门式起重机相比要大些,造价也较高。根据主梁结构不同,又可分为箱形梁和桁架两种形式。一般多采用箱形结构。
3.臂架起重机
臂架式起重机的特点与桥式起重机基本相同。可在圆形场地及其上空作业,多用于露天装卸及安装等工作,有门座起重机、浮游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壁行起重机和甲板起重机等。
臂架式起重机包括:起升机构、变幅机构、旋转机构。依靠这些机构的配合动作,可使重物在一定的圆柱形空间内起重和搬运。臂架式起重机多装设在车辆上或其他形式的运输(移动)工具上,这样就构成了运行臂架式旋转起重机。如汽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浮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等。
(1)悬臂起重机
有立柱式、壁挂式、平衡起重机三种形式.
①柱式悬臂起重机是悬臂可绕固定于基座上的定柱回转,或者是悬臂与转柱刚接,在基座支承内一起相对于垂直中心线转动的由立柱和悬臂组成的悬臂起重机。它适用于起重量不大,作业服务范围为圆形或扇形的场合。一般用于机床等的工件装卡和搬运。
柱式悬臂起重机多采用环链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较少采用钢丝绳电动葫芦和手拉葫芦。旋转和水平移动作业多采用手动,只有在起重量较大时才采用电动。
②壁上起重机是固定在墙壁上的悬臂起重机,或者可沿墙上或其他支承结构上的高架轨道运行的悬臂起重机。
壁行起重机的使用场合为跨度较大、建筑高度较大的车间或仓库,靠近墙壁附近处吊运作业较频繁时最适合。壁行起重机多与上方的梁式或桥式起重机配合使用,在靠近墙壁处服务于一长方体空间,负责吊运轻小物件,大件由梁式或桥式起重机承担。
③平衡起重机俗称平衡吊,它是运用四连杆机构原理使载荷与平衡配重构成一平衡系统,可以采用多种吊具灵活而轻松地在三维空间吊运载荷。平衡起重机轻巧灵活,是一种理想的吊运小件物品的起重设备,被广泛用于工厂车间的机床上下料,工序间、自动线、生产线的工件、砂箱吊运、零部件装配,以及车站、码头、仓库等各种场合
(2)塔式起重机
一般用在工地上,吊运物资。
(3)门座起重机
(4)流动式起重机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可分为汽车起重机(汽车吊)、轮胎起重机(轮胎吊)、越野轮胎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履带吊)、特种起重机。
汽车起重机英文名Truck Crane,国内用 QY 表示,如 QY20/20t 汽车起重机(汽车吊)。将起重机吊台安装在通用或专用载重汽车底盘上的一种起重机。一般是一些小吨位的吊车,在国内目前见到最多的就是这种吊车。
全路面起重机英文名All Terrain Crane,国内用QAY表示。全路面起重机的主要特点是:其行驶驾驶室与起重操纵室分开设置、结构紧凑、重量轻、外形尺寸小、具有良好的行驶性能;底盘悬挂方式为油气悬挂、减震效果明显;能根据路面高低不平自动调平车架、使爬坡能力更强;可实现全轮转向、全桥驱动、转弯半径小、可蟹形行走、使用范围更广;可根据需要升高或降低车架高度、以提高行驶性能和通过能力;支腿跨距大、作业稳定性好;可以不受前方区域的限制、360度全方位作业;工作时须支腿、不能负荷行驶。
轮胎起重机(轮胎吊)Rough Terrain Crane,国内可生产轮胎起重机(轮胎吊)。
履带起重机(履带吊)Crawler Crane。
下面是各种流动式起重机的简介:
1.汽车起重机
汽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英文名Truck Crane,国内用QY表示,如QY20/20t汽车起重机(汽车吊)。将起重机安装在通用或专用汽车底盘上底盘性能等同于同样整车总重的载重汽车,符合公路车辆的技术要求,因而可在各类公路上通行无阻。此种起重机一般备有上、下车两个操纵室,作业时必需伸出支腿保持稳定。起重量的范围很大,可从8吨~1000吨,底盘的车轴数,可从2~10根。是产量最大,使用最广泛的起重机类型。
国内首台5桥6节臂100吨级汽车起重机
2.轮胎起重机
轮胎起重机(轮胎吊)Rough Terrain Crane,国内没有轮胎起重机(轮胎吊)。起重部分安装在特制的充气轮胎底盘上的起重机。上下车合用一台发动机,行驶速度一般不超过30KM/H,车辆宽度也较宽,因此不宜在公路上长距离行驶。具有不用支腿吊重及吊重行驶的功能,适用于货场、码头、工地等移动距离有限的场所的吊重作业。由于不用支腿吊重及吊重行驶经常出现一些事故,目前国内各大吊装广东顺发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已经逐渐的取消吊重行驶功能。轮胎起重机的主要特点是:其行驶驾驶室与起重操纵室合二为一、是由履带起重机(履带吊)演变而成,将行走机构的履带和行走支架部分变成有轮胎的底盘,克服了履带起重机(履带吊)履带板对路面造成破坏的缺点,行驶的速度也较履带起重机(履带吊)快;作业稳定、起重量大、可在特定范围内吊重行走、但必须保证道路平整坚实、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吊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禁止带负荷长距离行走。为保证作业安全,目前国内基本上禁止不打支腿进行吊装作业。
3.越野轮胎起重机
工作中的越野轮胎起重机
是7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起重机,其吊重功能与轮胎起重机相似,也可进行不用支腿吊重及吊重行驶。所不同的是底盘的结构形式及由独特的底盘结构所带来的行驶性能的提高。这种起重机的发动机均装在底盘上,底盘有两根车轴及四个大直径的越野花纹轮胎。四个车轮均为驱动轮及转向轮,当在泥泞不平的工地上转移工位时,四个车轮都传递动力,即四轮驱动,以提高通过泥泞地面及不平路面的能力。当在平坦路面以较快速度行驶时,只用前轴或后轴的两个车轮驱动,以减少能耗。在起重机的随机文件中,用4×4表示四轮驱动,4×2表示4个车轴中有两个车轮是驱动轮。该车型适合狭小的场地作业。可实现连续无级变速,在路面阻力突变的情况下发动机也不会熄火,因而极大的方便了司机的操作。可以所越野轮胎起重机是一种性能扩展了的、强力而灵活的轮胎起重机。
4.全地面式
也叫全路面起重机,是一种兼有汽车起重机和越野起重机特点的高性能产品。它既能像汽车起重机一样快速转移、长距离行驶,又可满足在狭小和崎岖不平或泥泞场地上作业的要求,即行驶速度快,多桥驱动,全轮转向,三种转向方式,离地间隙大,爬坡能力高,可蟹形行走,是一种极有发展前途的产品。但价格较高,对使用和维护水平要求较高。
5.履带起重机
三一履带起重机在广东台山核电站施工
履带起重机(履带吊)Crawler Crane,国内一般用QUY表示。但是三一的吊车为跟国际接轨,使用英文命名规则,其履带吊代号为SCC(SANY Crawler Crane的英文头字母)。履带吊的主要特点是:其行驶驾驶室与起重操纵室合二为一、接地面积大、对地面的平均压力较小、稳定性好、可在松软、泥泞地面作业;牵引系数高、爬坡度大、可在崎岖不平的场地上行驶;但履带吊行驶速度慢、而且行驶过程要损坏路面、因此转场作业时需要通过平板拖车装运、机动性差。
6.特种起重机
为完成某种特定任务而研制的专用起重机。例如:为机械化部队实施战术技术保障用的、装在越野汽车或装甲车上的起重轮救车;为处理交通事故用的公路清障车等,均属此类。
起重机的工作类型:指起重机工作忙闲程度和载荷变化程度的参数。
工作忙闲程度,对起重机来说,就是指在一年总时间内,起重机的实际运转时数与总时数之比;对机构来说,则是指一个机构在一年时间内运转时数与总时数之比。在起重机的一个工作循环中,机构运转时间所占的百分比,称为该机构的负载持续率,用JC表示。
载荷变化程度,按额定起重量设计的起重机在实际作业中,起重机所起吊的载荷往往小于额定起重量。这种载荷的变化程度用起重量利用系数k表示。k=起重机在全年实际起重量的平均值/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
根据起重机的工作忙闲程度和载荷变化程度,通常把起重机的工作类型划分为:轻级、中级、重级和特重级4种级别。
起重机的工作类型和起重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起重量大,不一定是重级,起重量小,也不一定是轻级。如水电站用的起重机的起重量达数百吨,但使用机会却很少,只有在安装机组、修理机组时才使用,其余时间都停歇在那里,所以尽管起重量很大,但还是属于轻级。又如车站货场用的起重机,虽然起重量不大,但工作非常繁忙,属于重级工作类型。
起重机的工作类型与安全性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起重量、跨度、起升高度相同的起重机,如果工作类型不同,在设计制造时,所采取的安全系数就不相同,也就是零部件型号、尺寸、规格各不相同。如钢丝绳、制动器由于工作类型不同,安全系数不同(轻级安全系数小、重级安全系数大),所选出的型号就不相同。再如同是10t的桥式起重机,对于中级工作类型(JC=25%)的起升电动机功率为N=16KW,而对于重级工作类型(JC=40%)起升电动机功率则为N=23.5KW。
从以上情况可知,如果把轻级工作类型的起重机用在重级工作类型的场所,起重机就会经常出故障,影响安全生产。所以在安全检查时,要注意起重机的工作类型必须与工作条件相符合。
起重机特性曲线:由起重机结构的承载能力、臂架的起重能力和整机抗倾覆稳定性三条曲线的包络线。
7.缆索式
缆索式主要指升降式起重机俗称升降机,特点是重物或取物装置只能沿导轨升降。升降机虽只有一个升降机构,但在升降机中,还有许多其他附属装置,所以单独构成一类,它包括:电梯、货梯、升船机等。除此以外,起重机还有多种分类方法。例如,按取物装置和用途分类,有吊钩起重机、抓斗起重机、电磁起重机、冶金起重机、堆垛起重机、集装箱起重机和援救起重机等;按运移方式分类,有固定式起重机、运行式起重机、自行式起重机、拖引式起重机、爬升式起重机、便携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按驱动方式分类,有支承起重机、悬挂起重机等;按使用场合分类,有车间起重机、机器房起重机、仓库起重机、贮料场起重机、建筑起重机、工程起重机、港口起重机、船厂起重机、坝顶起重机、船上起重机等。
KBK起重机为组合式起重机。
KBK,德语KombiniertKran的缩写,意为组合式起重机。起源于欧洲,90年代被引入中国,是德国德马格(DEMAG)公司的专利产品(已过专利期),后被各起重机厂家纷纷仿制或进行效仿设计,2000年后在国内被大批量应用。
KBK起重量一般不超过2T,由于目前国内外生产厂家众多,产品质量及安装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导致现在国内一直无法制定统一的业内标准和命名标准,因此KBK在国内一直被称为2T以下起重机的代称。简单称之为KBK起重机,其实这种叫法严格来说不正确。
KBK起重机的注意事项:
KBK主要由轨道、悬挂装置、行走小车、提升装置和一些功能组件构成,所有模块都为标准组件,可以根据厂房需要进行自由组装。
轨道为封闭性轨道,有直轨和弯轨,分Ω型或者C型,材质常用有碳钢、不锈钢、铝合金三种。因为是标准组件所以可以组装成长短距离的单轨、多轨、曲轨或者环形轨道等任意结构。
悬挂装置一般安装在工字钢/H型钢下缘或者混凝土梁上,有一定自锁功能,安装简便牢靠。
①吊车梁:梁起重机包括单梁桥式起重机,双梁桥式起重机#葫芦单梁桥式起重机主梁多H型钢,钢板和钢复合型部分。通常手拉葫芦起重小车,电动葫电动葫芦芦,或使用悬挂总成,零部件作为举升机构作出。支持桥型和两个挂。前桥汽车起重机沿轨道梁,沿屋顶挂下,后者桁架桥式起重机的轨道。单梁桥式起重机#葫芦#手动,电动两种。手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各机构慢,因为重量也较小,但其质量小,便于组织生产,成本低,在没有权力处理速度和生产力少量不问场合使用。手动单梁手动单轨车车作为一个正在运行的桥式起重机,起升机构,摆开他的手葫芦,桥梁和边梁的主要组成部分。梁一般采用单梁,侧梁与钢或不锈钢板焊接成一个弯曲形成的。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高速度,高生产率的手动,因为体重较高。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的桥,大车运行机构,电动葫芦及电气设备的部件。
②桥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高架轨道上运行一个桥式起重机,起重机也被称为。该桥式起重机,对沿高架轨道两旁建在垂直运行,解除对沿桥铺设的轨道运行小车在水平,工作范围,构成一个矩形,你可以利用升降桥的充分利用空间低于地面设备,因此材料。桥式起重机广泛用于室内和室外储存,工厂,港口,开放堆场等。桥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可分为普通,简支梁桥式起重机和冶金起重机3种特殊。通用桥式起重机起重小车一般,电缆桥架运行机构,金属结构和桥梁组成。从电梯起重车资讯科技团体,汽车运行机构和小车架三部分组成。起重机构,包括电机,制动器,减速机,滚筒和滑轮组。电动机通过减速器,传动滚筒旋转,使周围的鼓绳或从摇下解除重物。是支持小车架和安装的小车起升机构和身体其他部分的机架,通常焊接结构。
2,悬臂起重机
1,梁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其运作的长方形空间,用于厂房,仓库,装货的露天堆场,装卸货物等,还有梁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缆索,承载桥。
①吊车梁:梁起重机包括单梁桥式起重机,双梁桥式起重机单梁桥式起重机主梁多H型钢,钢板和钢复合型部分。螃蟹往往环链电动葫芦,电动葫芦或葫芦起重大会作出的身体部位。支持桥型和两个挂。前桥汽车起重机沿轨道梁,沿屋顶挂下,后者桁架桥式起重机的轨道。单梁桥式起重机手动,电动两种。手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机构的工作速度较慢,由于重量也较小,但其质量小,便于组织生产,成本低,在没有权力处理速度和生产力少量不问场合使用。手动单梁手动单轨车车作为一个正在运行的桥式起重机,起升机构,摆开他的手葫芦,桥梁和边梁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常用的单梁梁,侧梁与钢或正在形成为一个弯钢焊接板。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高速度,高生产率的手动,因为体重较高。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的桥,大车运行机构,电动葫芦及电气设备的部件。
②桥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是在一个桥式起重机轨道的桥梁,也被称为起重机。该桥式起重机,对沿高架轨道两旁建在垂直运行,解除对沿桥铺设的轨道运行小车在水平,工作范围,构成一个矩形,你可以利用升降桥的充分利用空间低于地面设备,因此材料。桥式起重机广泛用于室内和室外储存,工厂,港口,开放堆场等。桥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可分为普通,简支梁桥式起重机和冶金起重机3种特殊。通用桥式起重机起重小车一般,电缆桥架运行机构,金属结构和桥梁组成。从电梯起重车资讯科技团体,汽车运行机构和小车架三部分组成。起重机构,包括电机,制动器,减速机,滚筒和滑轮组。电动机通过减速器,传动滚筒旋转,使周围的鼓绳或从摇下解除重物。是支持小车架和安装的小车起升机构和身体其他部分的机架,通常焊接结构。
2,(与后臂起重机床)悬臂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悬挂,平衡起重机三种形式。
①悬臂起重机是悬臂柱可以固定在周围的固定旋转或悬臂柱的柱基转移刚才在基期,相对于支持与列的轮换和垂直中心线的组成悬臂式悬臂起重机。它适用于小,经营服务,以圆形或场合的球迷从重量。一般用于机床等设备卡处理工件。
柱列悬臂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使用更多的环链电动葫芦,作为国内小吨位从起重机起升机构和运行机制,减少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的使用。旋转和横向运动,使用更多的手动工作,发挥更大的重量只有当电力的使用。
②墙起重机是固定在墙上悬臂起重机,或可沿墙壁或高架轨道运行的悬臂起重机其他支持结构。使用大跨度起重机的墙线,建筑高度更大的工厂或仓库,靠近附近的起重作业更频繁办公室的墙上是最合适的。多行起重机的顶端,或与附近的一个长方形的办公室墙上的服务空间利用墙梁桥式起重机,轻型起重是从梁小物件,或大或桥式起重机承担责任。
③所谓的平衡起重机平衡式起重机,这是四杆机构的原则来平衡负重,形成一个平衡的系统,使用了各种各样的传播者,可灵活方便地解除在三维空间的负荷。轻量级和灵活的平衡起重机,是一种理想的起重设备起重小件物品,广泛应用于机械厂装货和卸货,地板使用过程中,自动线,产品线文物,解除砂箱,零件装配,和车站,码头,仓库及其他场合
平衡起重机
3,龙门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龙门式结构一般是在主梁的基础上,分类吊具形式。小组根据框架结构(1)龙门起重机全部:无主梁悬,主跨内的汽车。
(2)半龙门起重机:腿有高度差,可以使用该网站的民事请求。
(3)双悬臂式龙门起重机:最常见的结构类型,该部队的结构和规模的网站有效利用是合理的。
(4)单悬臂式龙门起重机:这种结构通常是由于场地所限,被选中。
主梁结构除以(1)单梁起重机单梁门式起重机悬臂结构简单,制造和安装方便,它的质量小,对铁路箱形框架结构主梁。和双梁门式起重机相比,整体刚度较弱。因此,当起重量Q≤50吨,盘S≤35米,我们可以使用这种形式。单梁起重机主门门腿是L型和C型两种形式。 L型生产和方便,良好的机械状态的安装类型,它的质量较小,但通过解除腿部空间比较小的货运部的数量。旨在有更多的横向空间,使货物通过脚倾斜或弯曲的形状使C型腿。 (2)双光束双梁桥式起重机的承载能力,大跨度,整体稳定,品种,质量和相同的,但是从它自己的单梁门式起重机的重量相比,要大一些,成本也较高。根据主梁结构不同,可分为箱形梁和桁架形式的分裂。人们普遍采用箱形结构更多。
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要求,申报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试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申报锅炉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同,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锅炉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锅炉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锅炉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锅炉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锅炉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锅炉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锅炉检验专业培训,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二、 申报压力容器、气瓶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化工机械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化工机械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压力容器检验专业培训,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四) 具有高中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气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气瓶检验员资格考核(只限定期检验)。
三、 申报压力管道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管道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管道检验专业培训,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四、 申报起重机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起重机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气类、安全工程类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起重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instryinspection
五、 申报电梯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助理工程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起重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六、申报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汽车、工程车辆专业大戊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车辆(不含机车,下同)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汽车、工程车辆专业中专、理工科(非汽车、工程车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车辆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汽车、工程车辆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第十四条 申报架空索道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起重运输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起重运输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起重运输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运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起重运输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起重运输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⑵ 起重机械类_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目录
专业咨询,可以联系 详见我的网络空间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桥式
起重机 A 通用桥式起重机 320t≥G>50t 制造许可 国家 按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有防爆性能的,按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电站桥式起重机 320t≥G≥1t
防爆桥式起重机
绝缘桥式起重机
冶金桥式起重机
架桥机 G≥1t
B 通用桥式起重机 50t≥G>20t 制造许可 省级
电动单梁起重机 G>10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防爆梁式起重机 G≥1t
C 通用桥式起重机 20t≥G≥1t
电动单梁起重机 10t≥G≥1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门式
起重机 A 通用门式起重机 320t≥G>50t
S≤50m;H≤16m 制造许可 国家 按额定起重量、跨度、高度向下覆盖
电站门式起重机 320t≥G≥1t
装卸桥 G≥1t 额定生产率向下覆盖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门式
起重机 B 通用门式起重机 50t≥G>20t
S≤50m;H≤16m 制造许可 省级 按额定起重量、跨度、高度向下覆盖
C 通用门式起重机 20t≥G≥1t
S≤50m;H≤16m
塔式
起重机 A 普通塔式起重机 315tm≥G•R>63tm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电站塔式起重机 G•R≤4000tm
塔式皮带布料机 额定生产率向下覆盖
B 普通塔式起重机 63tm≥G•R>40tm 制造许可 省级 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C 普通塔式起重机 G•R≤40tm
流动式
起重机 A 轮胎起重机 900tm≥G•R>200tm
60t≥G>20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履带起重机 1200tm≥G•R>300tm
100t≥G>40t
B 轮胎起重机 G•R≤200tm
G≤20t 制造许可 省级
履带起重机 G•R≤300tm
G≤40t
汽车起重机 G≥1t 型式试验 国家
随车起重机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铁路
起重机 A 蒸汽铁路起重机 320t≥G>60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内燃铁路起重机
电力铁路起重机 G≥1t
B 蒸汽铁路起重机 60t≥G>1t 制造许可 省级
内燃铁路起重机
门座
起重机 A 门座式起重机 60t≥G>1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电站门座起重机 G•R≤2000tm
B 港口台架起重机 G≥1t 制造许可 省级
固定式起重机
升降机 A 曲线施工升降机 G≥0.5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
电站提滑模装置
升船机
B 施工升降机 制造许可 省级 额定速度向下覆盖
简易升降机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升降作业平台
高空作业车 型式试验 国家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缆索
起重机 A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G≥1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摇摆式缆索起重机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桅杆
起重机 B 固定式桅杆起重机 制造许可 省级
移动式桅杆起重机
旋臂式
起重机 C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平衡悬臂式起重机
轻小型
起重设备 A 输变电施工用抱杆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电站牵张设备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额定提升能力向下覆盖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内燃侧面叉车
插腿式叉车
前移式叉车
三向堆垛叉车
托盘堆垛车
防爆叉车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轻小型
起重设备 B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G≥1t 制造许可 省级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防爆气动葫芦
钢丝绳电动葫芦 G>10t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环链电动葫芦
气动葫芦
C 钢丝绳电动葫芦 10t≥G≥1t
环链电动葫芦
气动葫芦
机械式
停车设备 A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制造许可 国家 层数多少向下覆盖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安全保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 型式试验 国家 按型号规格单独实施
力矩限制器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安全保护装置 起升高度限制器 型式试验 国家 按型号规格单独实施
防坠安全器
制动器
超大型
起重机械 桥式起重机 G>320t 单台实施,根据起重机械具体情况,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门式起重机 G>320t或S>50m
塔式起重机 G•R>315tm
电站塔式起重机 G•R>4000tm
轮胎起重机 G•R>900tm;G>60t
履带起重机 G•R>1200tm;G>100t
铁路起重机 G>320t
门座起重机 G>60t
电站门座起重机 G•R>2000tm
特殊类型
起重机械 型式特殊 根据起重机械具体情况,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进口各类
起重机械 各种型式 按所属类型、型式与级别起重机械的覆盖范围原则执行
注:1.受理机构注“国家”的是指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省级”的是指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一单位同时申请多种型式产品,其中有规定为“国家”受理的,该单位所有申请均由“国家”受理;
2.所有参数中V代表额定速度,电梯参数中的Q代表额定载荷,各类起重机中的G代表额定起重量,S代表跨度,H代表高度,G•R代表额定起重力矩(R代表幅度);
3.质量管理体系审查按级别向下覆盖,取得A级资格的,补充申请B级或C级同类或其它类型设备资格时,只进行相应等级设备型式试验,必要时补充审查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内容;
4.型式试验按表中同型式覆盖范围原则执行,不同类型设备型式试验分别进行。
⑶ 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怎理解
你好,你理解的很正确,你把第二条全看完,你就完全理解了。
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或者 *** 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是指起重机械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的机械安装修理、电气安装修理人员和指挥、司机等操作人员。
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
⑷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维修要不要有资格证才能维修
特种设备起重机来械维修是要有资格证自才能维修的(现在的维修许可还没有取消)。
要取得起重机械制造或安装的单位进行维修。
以后可能不再颁发起重机械型游乐设施修理、改造许可,保留起重机械安装许可。
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安装、修理、改造工作;
取得起重机械安装许可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安装、修理工作(修理本单位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不需要取得许可)。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⑸ 国家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对3吨以下的起重机械的最新规定免检吗
不是免检,是连检验都不用检验了,因为现在3吨以下或起升高度小于2米的起重机械已经不在特种设备目录中了,也就是说不属于特种设备了,随便干随便用,国家技术监督局不管了。
⑹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需要有资质的单位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可以自行保养(保养人需要取得设备作业许可证),但是维修是需要有资质单位处理的。
第五十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⑺ 中国特种设备资格证含哪些工种
你好,有11个种类,47个作业项目。
锅炉作业:
一级锅炉司炉
二级锅炉司炉
三级锅炉司炉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锅炉能效作业
压力容器作业: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氧舱维护保养
气瓶作业: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车用气瓶充装
压力管道作业: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带压封堵
带压密封
电梯作业:
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电梯司机
起重机械作业: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升降机司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安装
客运索道维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升降机司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安装
客运索道维修
客运索道司机
客运索道编索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
大型游乐设施维修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车辆维修
叉车司机
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
内燃观光车司机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安全阀校验
安全阀校验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金属焊接操作
非金属焊接操作
详见: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
(2011年第95号)
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起重机械A5,对考这个证书有很多疑问,请了解的人帮忙解答,谢谢!
首先你应该考虑你考这个证有多大用处,这是主要问题。
以后这个证有可能取消,你看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并没有强制要求。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4.2 安全管理人员
2.4.2.1 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3)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
(4)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5)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7)当安全管理员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决定,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2.4.2.2 安全管理员
2.4.2.2.1 安全管理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
(6)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8)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9)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4.2.2.2 安全管理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本规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qa锅炉的;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 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5) 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6) 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
除前款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 *** 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⑼ 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不需要取得。
⑽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
1.桥式、门式起重机(A),流动式起重机(A),门座式起重机(A)
1.1人员
1.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4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1.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8人,指挥不少于2人,司机不少于2人,焊工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3人。
1.1.6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1.2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300m2;
(2)仓库面积不小于200m2。
1.3安装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安装设备:
(1)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2台;
(2)电焊机不少于2台;
(3)切割设备不少于2台;
(4)手拉葫芦;
(5)千斤顶;
(6)力矩扳手。
2.桥式、门式起重机(B),流动式起重机(B),门座式起重机(B)
2.1人员
2.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2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4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2人。
2.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指挥至少1人,司机至少1人,焊工至少1 人,电工至少1人。
2.1.6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2.2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m2;
(2)仓库面积不小于50m2。
2.3安装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安装设备:
(1)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2台;
(2)电焊机不少于2台;
(3)切割设备不少于2台;
(4)手拉葫芦;
(5)千斤顶;
(6)力矩扳手。
3.机械式停车设备、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
3.1人员
3.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4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3.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6人,指挥不少于2人,司机不少于 2人,焊工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2人。
3.1.6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3.2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200m2;
(2)仓库面积不小于100m2。
3.3安装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安装设备:
(1)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2台;
(2)电焊机不少于2台;
(3)切割设备不少于2台;
(4)手拉葫芦;
(5)千斤顶;
(6)力矩扳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2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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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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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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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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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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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