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使用链条锅炉
下面是我以前在单位编制的锅炉操作规程,可以给你作为参考,我公司的锅炉型号为SZL6-1.25-AⅡ,典型的链条燃煤锅炉,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
4.1锅炉启动前的检查
4.1.1锅炉工必须首先查看上一班的《锅炉运行记录表》内的记录,了解锅炉的运行状态,如果锅炉处于停炉状态,应了解停炉的原因和时间。
4.1.2检查所有的设备是否完好(例如:给水泵、离子交换器、阀门等)。
4.1.3电源电压是否正常,电源开关应关上,电压应正常。
4.1.4汽水系统所有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工作位置。
4.1.5锅炉本体仪表是否正常,水位表水位是否正常(若水位表稍低于正常水位为正常)。
4.2点火升压
4.2.1全部检查正常后开始点火,待煤层正常燃烧后调整好鼓风和引风的风量,保持一定的炉膛负压(-15~-30Pa)。
4.2.2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从点火到供汽所需时间不少于2小时。
4.2.3当排空气阀有蒸汽冒出时应关闭排空气阀。
4.2.4当锅炉升压到0.1~0.2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4.2.5当锅炉升压到0.2~0.3MPa时,要检查各人孔、手孔、阀门等是否有泄漏,螺丝是否有松动(若螺丝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螺丝)。
4.2.6当锅炉升压到0.3~0.4MPa时,开启下锅筒的排污阀排污一次,减少上下锅筒的温差,促进水循环。
4.2.7当锅筒汽压逐渐升高时,要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没有特殊响声或异常现象发生,若有以上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可停炉检查,待故障消除后再继续运行。
4.2.8锅炉升火期间,必须监视省煤器出口水温,防止省煤器内的水汽化,必要时可关闭省煤器通往锅筒的阀门,开启省煤器通往水箱的再循环阀门,对省煤器单独进水,但在供汽前要恢复正常位置,防止缺水。
4.3供汽
4.3.1当锅炉汽压接近工作压力时,准备向车间供汽,供汽前锅炉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要稳定。
4.3.2开启分汽缸疏水阀,稍微打开主汽阀进行暖管,暖管时间不少于十分钟,并注意供汽管道是否有水击现象,如有应立刻停止暖管,加强疏水,然后再次暖管。
4.3.3缓慢开启主汽阀,待分汽缸压力接近锅炉压力时全部打开主汽阀并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后卡住。
4.4运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4.1供汽正常后锅炉工要密切监视水位、压力、燃烧状况等,并根据用汽部门要求调整燃烧状况,以保持一定汽压。
4.4.2锅炉工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或安全隐患,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4.3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在水处理人员指导下排污一次,每星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每个月做安全阀手动及自动排汽试验各一次。
4.4.4排污注意事项:
4.4.4.1排污尽量在高汽压、低负荷时进行。
4.4.4.2排污时要有专人监视水位。
4.4.4.3排污后约三十分钟用手试摸排污阀后面的管道,检查排污阀是否有泄漏。
4.4.5锅炉运行中要保持锅炉车间的清洁卫生,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各项记录。
4.4.6交接班时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交接班制度》,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4.5停炉操作事项
4.5.1临时停炉(三天内的停炉)的操作
4.5.1.1 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适当减弱燃烧,用汽部门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
4.5.1.2 待炉膛温度降到400℃以下时开始压火,在燃烧的煤层上均匀覆盖一层湿煤,关闭风门,降下煤闸板,打开排汽阀排汽。
4.5.1.3 待汽压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待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时关闭总电源。
4.5.1.4 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4.5.1.5锅炉压火期间要有专人值班,防止煤层燃烧及锅炉缺水等事故。
4.5.2完全停炉(停炉三天以上或进行检修时)
4.5.2.1 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一小时停止供煤,待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把煤斗内多余的煤扒出来,打开炉排,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清理完,未燃尽的煤要回收。
4.5.2.2 如遇一星期内正常停炉,打开排汽阀,待压力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
4.5.2.3如遇检修或长期停炉,压力降到0.4MPa时迅速打开所有排污阀,排干锅炉水,利用锅炉余热烘干锅炉,并做相应处理(注意:必须在熄火后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才可放水)。
4.5.2.4 停炉后关闭总电源,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4.5.3紧急停炉
4.5.3.1 运行中锅炉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相关部门
○1锅炉水位降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下(严重缺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其它措施,但锅炉水位仍然下降(严重炉管爆炸)。
○3锅炉水位升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上且经过放水仍不见水位(严重满水)。
○4给水设备全部失效,不能向锅炉给水。
○5所有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中任何一种全部失效。
○6锅炉主体发现裂纹或水冷壁管、省煤器管发生爆炸。
○7炉墙倒塌或严重损坏,危及锅炉及操作人员安全等。
4.5.3.2 停炉操作:迅速停止鼓风机和引风机,把煤闸门降到最低,将炉排以最快速度转动,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全部清理掉,同时扒出煤斗里的余煤,打开排汽阀泄压,注意控制水位,如果是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同时禁止排汽,待锅炉冷却后做全面检查,排除故障后才可投入运行。
4.5.3.3紧急停炉操作以保证人身安全为主,发生事故时要冷静处理,及时上报,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
4.5.4不管是哪种情况的停炉,必须与用汽部门保持及时联系。
燃煤链条蒸汽锅炉保养:
1目的
为了搞好锅炉及供暖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以下非采暖期锅炉及供暖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范围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燃煤链条热水锅炉的维修保养。
3.职责
3.1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检查该计划的执行情况。
3.2管理处维修部主管负责组织制定《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该计划。
3.3工程人员具体负责常压锅炉的日常保养。
4.程序要点
4.1《常压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的制定。
4.1.1每年的3月30日之前,由管理处维修部主管组织工程人员一起研究、制定《常压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制定《常压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的原则:
a)常压锅炉使用的频度
b)常压锅炉的运行状况(故障隐患)
c)合理的时间(避开节假日、特殊活动日等)。
4.1.3《常压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应包括如下内容:
a)维修保养项目及内容
b)具体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c)预计费用
d)备品、备件计划。
4.2工程人员对常压锅炉进行维修保养时应按《常压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进行。
4.3采暖结束前普查。
在采暖结束前,应组织力量对锅炉及附属设备和采暖系统作全面的查。对运行期间出现的设备故障及局部不热等情况,如不能及时修复,要记载损坏情况,并做出记号,以采暖结束后有计划地进行修理
4.4快装锅炉本体设备大修与保养工程项目
1)炉内检修项目。
拆开锅筒人孔,三联箱手孔,对锅筒,三联箱、水冷壁、烟火管及前后管板等作详细检查,发现结垢及锅筒管件损坏等,应采取措施进行除垢及更换管件、除污清洗。
2) 炉膛检修项目。
对炉墙、炉拱脱落、炉排护铁及煤层闸板烧变形,受热面积灰等,应进行更换或修整,清除受热面上的积灰和烟尘
3) 炉体检修项目
① 对炉门、看火门处和炉墙缸砖脱落及炉体保温墙漏烟应进行局部拆修,堵塞漏烟,修补完整。
② 炉体外部及附属设备每年检修后,要进行刷漆保护
4) 燃烧设备检修项目。
① 将链条炉排拉出,检查链轴、链轮、后滚筒两轴头润滑部位,发现附件损坏,应进行修换,清洗注油。
② 检查调整或更换主付链片,链片组装后应轻紧适当。
③ 检查炉排与链条接合销,开口销子是否有松动遗漏和损坏现象。发现长轴弯曲或销子损坏者,应整修或更换。
④ 炉排组装完毕与传动装置连接后,需进行冷态试运行,在每级速度下各运转两周以上。运转中应无杂声,炉排不跑偏、凸起,卡住,炉排翻转自如为合格。
⑤ 炉排试运转合格后,进行浸油保养。
5) 传动装置检修项目。
① 液压传动系统的检修,对油箱进行清洗,对齿轮泵进行检修,对油缸及摆轮进行解体检修,发现仪表及附件失灵损坏,应进行修换。
② 齿轮传动装置的检修。对齿轮箱中的一套分级变速轮进行解体检修,检查蜗杆与蜗轮啮合情况,发现损坏应进行调整或更换附件。最后清洗组装注油。
6) 风室门检修项目。
风室风门应进行检修,应保持风门开关灵活,开度指示内外一致。发现风室风门附件烧变形或损坏者,要修复或更换,风室风门关闭后应严密,其缝隙不应超过2—3毫米,门轴或拉杆不应有弯曲变形现象。
一般常见炉排卡住的原因:
(1)炉排两侧的调节螺栓调整不当,前后轴不平行,炉排单边跑偏。
(2)链条与链轮啮合不好,或链轮磨损严重。
(3)炉排上有金属物或钉子、电焊条头等坚硬物,使炉片被卡。
(4)链轮轴承缺油、出现干磨现象。
(5)结焦块过大,增加炉排转动阻力。
(6)炉排片过紧,造成炉排头部拱起而引起卡住。
处理时,应将炉排倒转一段距离,切断电源,判断被卡住的原因然后再对症处理。
如炉排跑偏可调整前后轴的平行度炉片损坏应进行同类型炉片更换清除炉排上的金属异物及时向油杯注油,并随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是较困难的。如果直接依靠炉墙对炉排密封,则由于中部炉排上 的燃料燃烧很旺盛,燃料中的灰分因得不到冷却温度很高而呈熔 化或半熔化状态,容易粘结在两侧的炉墙上。
两侧炉墙结渣不但
会缩短炉墙的寿命,使炉排无法正常运转,而且炉排中部的炉墙 结渣会使渣前炉排上的煤层增厚,而渣后的炉排上的燃料层变 薄。由于通风阻力不均,使从炉排下部供给的空气量与炉排上燃
料燃烧所需的空气量不匹配,造成燃烧恶化,且会增加炉排阻 力,易造成卡塞等。
如果在两侧紧靠链条炉炉排的上方,沿炉排的长度设置用水 冷却的防焦箱,两侧炉排上的灰分由于防焦箱的冷却而呈固态由于灰渣不会粘结在防焦箱上,不但可以确保炉排的正常运转, 而且炉排两侧的灰渣有利于动静部分的密封。
常用的防焦箱有两种。一种是利用两侧水冷壁的下联箱作为 防焦箱,由自然循环的炉水冷却防焦箱;另一种是采用专设的截
面为圆形或矩形水箱作防焦箱,通水强迫冷却。 由于前者联箱和 防焦箱合二为一,便于布置,因而采用较多。
为了便于检查和清洗,防焦箱的前端应伸出前墙外,并在前 端设置手孔。为了防止炉水或冷却水短路,部分防焦箱内的水因
不流动,吸热后产生汽泡,使防焦箱某些部位汽泡积聚,箱体因 冷却不良而过热,变形而导致烧坏,对于用冷却水冷却的防焦 箱,冷却水应从一端流入,从另一端流出。
当用水冷壁下联箱作
防焦箱时,至少有一根降水管应从防焦箱的前半部进人,以确保 从煤闸门到水冷壁管之间的一段防焦箱有稳定的循环炉水冷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水锅炉启动、运行、停炉、保养等内容的操作规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76-2002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Q/CNPC-BGP•G0209 蒸汽锅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锅炉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
3.1 水压试验
新安装、移装、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和距上次水压试验已达六年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方法参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3.2 烘炉
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锅炉或炉墙、炉拱经修理、改造的锅炉,需根据炉墙的情况进行烘炉,烘炉方法参见Q/CNPC-BGP•G0209。
3.3 煮炉
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锅炉或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改造的锅断,需根据受压元件内表面的油污、铁锈的多少进行煮炉,煮炉方法参见Q/CNPC-BGP•G0209。
3.4 锅炉的检查
锅炉投运前应做的检验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3.4.1 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a) 锅炉受压元件无鼓包、变形、裂纹、渗漏、腐蚀、磨损、过热、胀粗等缺陷,拉撑牢固,胀口严密;
b) 受热面管子及锅炉范围内的管道畅通;
c) 锅筒、集箱和管道内无遗留的工具、螺栓、焊条、棉纱街道等杂物时,关闭全部入孔门和手孔门。
3.4.2 锅炉炉墙及烟风道的检查:
a) 锅炉炉墙、烟道无破损、裂缝;
b) 炉门、看火门、清灰门等牢固、严密并开关灵活;
c) 炉膛内无积灰、结焦、炉拱的隔火墙完整严密;
d) 烟道、风道及风室严密、无积灰,其调节挡板完整、开关灵活,开启度指示准确并有可靠的固定装置;
e) 空气预热器完好,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无积灰;
f) 炉膛和烟道内无杂物和人时,关闭炉门、清灰门和烟道检查门孔。
3.4.3 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
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各种热工测量仪表(包括流量计、煤量表等计量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且清洁、照明良好:
a) 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和校验;
b) 严禁将阀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始启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c) 压力表装用后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时在刻度盘上用红线标出最高允许压力;
d)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
1) 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2) 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 封印损坏或超过检验有效期限;
4) 表面泄漏或指针跳动;
5) 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3.4.4 补水装置、排污管道的检查:
a) 锅炉补水管道、排污管道及放水管道通畅,管道上金属盲板全部折除;
b) 管道支吊架完好,管道能自由膨胀;
c) 管道保温完整、漆色符合规定、表示管道内介质流向箭头符号正确、鲜明;
d) 管道和阀门连接完好、严密不漏(包括阀门关闭时不内漏),阀门开关灵活、有标明开关方向的标志,阀门填料有适当压紧余隙。
3.4.5 燃烧设备辅助设备的检查:
a) 链条炉排平齐完整、无杂物;
b) 煤闸门平齐完整、操作灵活,其标尺正确且处于工作位置;
c) 煤斗弧形门(月亮门)开关灵活;
d) 老鹰铁平齐完整、牢固;
e) 翻灰板完整、动作灵活;
f) 炉排减速机及传动装置完整、变速装置操作灵活,离合器保险弹簧松紧程度合适;
g) 转动机械各转动部分无摩擦和异声现象,转向正确,轴承油位计不漏油,油位正常、油质清洁,轴承冷却水充足、通畅,传动皮带完整、无跑偏及脱落现象,联轴节完好,安全护罩完好,地脚螺栓牢固;
h) 除尘设备完好并处于备用状态。
3.4.6 其他检查:
a) 楼梯、平台、栏杆等完好,墙壁、门窗、地面修补完整;
b) 设备及其周围通道上清洁无杂物,地面无积水、积煤、积油;
c) 锅炉各部位照明齐全、亮度足够;
d) 操作工具齐备;
e) 锅炉房内备有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
3.5 锅炉运行前的准备
锅炉经检查符合升火条件后,方能进行锅炉升火前准备工作。
3.5.1 调整阀门启动前状态:
a) 省煤器旁路管阀关闭,锅炉总进水阀、出水阀、分水器、集水器总阀、补水阀、省煤器进口和出口阀开启;
b) 锅筒和各联箱的排污阀、放水阀关闭,排污总阀开启;
c) 压力表三通旋塞处于工作位置;
d) 流量表一次阀开启;
e) 排空阀开启(无排空阀的可抬起一只安全阀阀芯)。
3.5.2 省煤器旁路烟道挡板开启,少煤器前烟道挡板关闭。
3.5.3 引风机入口调整门关小,烟道内其它挡板开启。
3.5.4 开启风机、除渣机等冷却管阀。
3.5.5 开启湿式除尘器给水阀,关闭除尘器锁气器。
3.5.6 准备充足木柴和引燃物。
3.5.7 对炉膛、烟道进行自然通风不少于10分钟或机械通风俗不小于5分钟,维持炉膛负压50~100Pa。
3.6 向系统充水
3.6.1 系统充水顺序
系统充水顺序:锅炉-外网-用户:
a) 向锅炉充水从下锅筒、下集箱开始,至锅炉顶部放气阀冒出水为止;
b) 向外网充水,如存在多路循环系统,须各路分别充水,充水从回水管开始至处网各放气阀冒出水为止;
c) 向用户系统充水从回水管开始,至各系统顶部集气罐上放气阀冒出水时,关闭阀门;
d) 过1~2小时后,再放气一次。
3.6.2 系统充水后,锅炉压力表指示值不应低于外网中最高用户的静压。
3.6.3 充水期间,检查入孔、手孔、阀门、法兰以及压力变化情况,若发一漏水,立即停止充水并予以处理。
3.6.4 系统充水后,应有人进行监护。
4 锅炉的启动
4.1 链条炉点火方法
4.1.1 链条炉点火前,在炉排中后部铺上炉渣,在炉排前端(盖住第一、二风室)铺上煤,并铺好木柴及引燃物,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
4.1.2 启动引风机,风机操作参见附录B。
4.1.3 点燃引燃物及木柴,待燃烧正常后,启动循环泵,水泵操作参见附录C。
4.1.4 转动炉排,将燃煤送至煤闸后0~1m处,再减低炉排速度或停止炉排转动。
4.1.5 待煤燃旺盛并能使加入炉内的煤正常着火后,逐渐加快炉排速度,增加给煤量。
4.1.6 启动鼓风机并相应调整各风室风门开度,直到火床长度达炉排长度3/4左右。
4.1.7 灰渣落入灰渣斗时,将除渣装置投入运行。
4.2 锅炉升火注意事项
4.2.1 锅炉升火时间为2~3小时。
4.2.2 点火后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使承压元件受热均衡膨胀正常。
4.2.3 升火时注意观察锅炉各部件,发现特殊响声应立即检查,排除故障。
4.2.4 升火期间,省煤器出口水温不得超过95℃,如超过规定温度可开大省煤器通往锅炉管道上的阀门或增开循环泵,以增加省煤器的水流量。
5 锅炉的运行
5.1 燃烧的调节
5.1.1 燃烧调节的主要要求:
a) 运行中,根据锅炉负荷变化,及时调整给煤量和鼓、引风量,使燃料充分燃烧;
b) 炉膛出口处负压保持0~40Pa,不允许正压运行;
c) 看火门、拨火门、清灰门等关闭严密,发现漏风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d) 经常注意锅炉各部位的烟气温度和阻力。
5.1.2 链条炉排燃烧调节:
a) 链条炉增大负荷时,先加煤,后加风,减少负荷时,先减煤,后减风;
b) 加风时,先加大引风,后加大鼓风,减风时,先减小鼓风,后减小引风;
c) 燃烧应保持较薄煤层,稍低风压,略快的炉排速度,使火床长度达链条炉排长度3/4左右;
d) 调节给煤量采用变更炉排速度的方法,只有锅炉负荷变化较大或煤质改变,才变更煤层厚度调节给煤量;
e) 炉排速度须与负荷变化相适应,且能保证燃煤正常着火,炉排速度应根据煤种调试确定;
f) 煤层厚度控制在60~130左右,对粘结性强的烟煤,煤层厚度取60~120mm,对水份小、灰份小的煤或煤末多灰熔点低的煤,煤层厚度取薄些,无烟煤,贫煤可取为100~160mm;
g) 控制炉膛出口过剩空气系数为1.2~1.4,相应烟气中二氧化碳含量为12%左右(按调整试验结果定),当烟气中二氧化碳含量降低(或氧含量增高),空气预热器后的风压明显降低或引风机负荷显著增高时,应检查各部烟道、空气预热器和除尘器的严密性,并采取措施施予以消除;
h) 燃烧正常时,煤闸门后0.2m左右煤开始燃烧,老鹰铁前0.5m左右燃烬,燃煤应沿整个炉排宽度均匀分布,不偏火、不跑火、火床面平齐、没有“火口”及结焦等异常情况,火床中部火焰呈金黄色,没有发暗现象;
i) 分段风室的风压应根据锅炉结构及燃煤品种确定,煤层厚度改变时,必须相应调整各风室风压;
j) 分段风门开度应根据锅炉负荷与燃烧情况及时调整,分段送风原则是“两头小,中间大”;
k) 运行中,每班活动一次翻灰板,清除积灰。
5.2 转动机械的运行:
a) 锅炉运行中,对转动机械检查的主要项目除包括启动前的检查项目外,还应检查轴承温度转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润滑油温度不得超过60℃;
b) 转动机械串轴不大于2~4mm;
c) 转动机械电动机电流和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
d) 轴承润滑油品种和质量应符合要求,每班巡回检查,发现缺油及时补加;
e) 用润滑脂的轴承,应定期拧入适量润滑脂;
f) 备用转动机械,应每周启动试用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5.3 除尘器的运行
a) 除尘器完好无损,其锁气器动作灵活,关闭时严密不漏;
b) 干式除尘器定时放出积灰斗中的烟灰,积灰斗不得装满,并避免二次扬尘。
5.4 排污操作
每周按以下要求进行一次排污:
a) 排污在低负荷时进行;
b) 排污时,先开一次阀(靠近锅炉的排污阀),再微开二次阀,预热排污管道,无水击时全开二次阀,进行排污;
c) 排污完后,先关二次阀,后关一次阀,再将二次阀开关一次,放出两阀间残水;
d) 使用同一排污总管的锅炉,应单台进行排污。
5.5 巡回检查
锅炉运行中,运行人员应定时对锅炉房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a) 压力、温度正常、安全附件和测量、控制仪表以及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b) 受压元件各可见部位无鼓包、变形、渗漏等异常现象;
c) 炉墙无裂缝、倾斜或倒塌,钢架未烧红或变形、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d) 水管路、排污管道和阀门无泄露(包括内漏)现象,阀门开关灵活;
e) 锅炉燃烧工况良好,炉内无异响(主要是漏水声);
f) 燃烧设备及其他转动机械完好、冷却、润滑正常;
g) 煤、水、电等计量仪表指示正常;
h) 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i) 发现异常现象,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j) 暂时不能消除的,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视,防止发生事故;
k) 巡回检查中所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情况应予记录。
5.6 运行注意事项:
a) 严密监视炉水压力变化情况,发现压力下降时,应及时启动补水泵或打开水箱自然补水阀进行稳定补水,并根据水压下降情况通知管工检修补网。系统经济补水量控制在每小时低于系统水容量的5‰;
b) 锅炉用水必须符合GB1576的规定;
c) 锅炉房应有足够照明,且备有应急照明装置;
d) 锅炉出水温度不高于额定出口温度,并低于额定压力下饱和温度20℃;
e) 每班擦洗压力一,温度表一次,保持表盘清洁,如损坏,立即更换;
f) 经常检查安全阀是否正常,安全阀每周应手动一次。
6 锅炉的停炉
6.1 暂时停炉
6.1.1 暂时停炉前适当降低锅炉负荷。
6.1.2 链条炉压火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可相应降低炉排速度,减少鼓、引风,当燃煤距煤闸板0.3左右时,停止炉排和鼓、引风机。
6.1.3 压火时间在24小时以上时,可加厚煤层至150~180mm,并相应加快炉排速度,当加厚煤层达炉排长度3/4左右时,停止炉排和鼓、引风机,如炉火靠前,可再启动炉排,控制燃煤距煤闸门0.3~0.4m处。
6.1.4 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门,关闭主烟道门,紧闭各孔门,减少热损失,烟道挡板和分段风门应适当开启,以冷却炉排。
6.1.5 暂时停炉期间,应留人监视锅炉,确保炉水温度在5℃~50℃时,可停循环泵。
6.2 正常停炉
6.2.1 接到正常停炉通知后,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将缺陷予以记录。
6.2.2 减少给煤和鼓、引风量,逐渐降低炉负荷。
6.2.3 煤斗内存煤用完,距煤闸门0.3~0.5m处无燃煤时,暂停炉排,根据燃烧情况停止鼓、引风机。
6.2.4 煤燃烬后,重新启动炉排将灰渣送渣坑,继续转动炉排1小时,冷却炉排。
6.2.5 停炉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的门孔和烟道挡板,防止锅炉急骤冷却。
6.2.6 停炉4~6小时后,可逐渐开启烟道挡板自然通风。
6.2.7 停炉8~10小时后,如有加速冷却的必要,可开启引风机。
6.2.8 关闭引风机后,锅炉出口水温降至50℃以下时,才能停循环泵。
6.2.9 停炉后,应将停炉过程中主要操作及所发现问题予以记录。
6.3 紧急停炉
6.3.1 紧急停炉适用范围
热水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 因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气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b) 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c) 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d) 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e) 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f)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g)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h) 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6.3.2 紧急停炉操作程序
6.3.2.1 停止给煤、停止鼓风,减弱引风(爆管事故则全开引风)。
6.3.2.2 熄灭炉内明火,链条炉关闭煤斗弧形挡板,快速送燃煤到渣坑。严禁向炉膛内浇水灭火。
6.3.2.3 熄灭炉火后,停止引风,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关闭主烟道,开启炉门、灰门、进行自然通风,冷却锅炉。
6.3.2.4 继续转动炉排,直至炉排冷却。
6.3.2.5 紧急停炉后,炉水温度降至50℃以下时,才能停循环泵。
6.4 停电处理
锅炉遇突然停电采取下列措施。
6.4.1 打开炉门及烟道挡板。
6.4.2 密切监视锅炉、省煤器压力、温度变化情况。
6.4.3 如产生汽化,打开排汽阀门排汽。
6.4.4 夜间停电用应急照明。
6.4.5 来电后,首先启动补水泵,再启动循环泵,随后启动锅炉。
7 锅炉的保养
7.1 湿法保养
7.1.1 适用范围
停炉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锅炉可采用“湿法保养”防腐。
7.1.2 湿法保养的方法:
a) 停炉后清除水垢、泥渣和烟灰,向锅炉进软水至锅炉水容量的3/4;
b) 将配制好的碱性保护液注入锅炉。碱性保护液宜用专用泵注入锅炉。碱性保护液的成分和剂量按表1配制;
c) 继续向锅炉进软水到灌满锅炉,直至水从空气阀冒出;
d) 保养期间维持炉水碱度在5~12mmol/L;
e) 保养期间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必要时,可定期生微火烘炉,保持锅炉出口水温≧5℃;
f) 室温低于时5℃,不宜采用湿法保养。
表1碱性保护液剂量表
药 剂 名 称 药 剂 用 量(kg/t锅水)
氢氧化钠(NaOH)
碳酸钠(Na2CO3)
磷酸钠(Na3PO4.12H2O) 3~10
20
20
7.2 干法保养
7.2.1 使用范围
停炉时间超过一个月的锅炉,可采用干法保养防腐。
7.2.2 干法保养的方法:
a) 停炉清扫锅炉外部灰尘,清除炉排上、炉体各受热面上的烟灰和灰渣;
b) 清除锅炉内水垢、泥渣;
c) 在炉膛、烟道内放置干燥剂。有条件的可用红丹或其它防腐漆涂刷在表面。
d) 将盛有干燥剂的敞口托盘(干燥剂应平放不堆积)和点燃的蜡烛放入锅筒内,并关闭人孔、手孔、检查孔;
e) 干燥剂用量:生石灰用量为5㎏/m3,蜡烛1支/m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水压试验
A.1 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不得用水压试验方法确定锅炉工作压力。
A.2 水压试验压力应符合A1规定。
A.3 水压试验条件
A.3.1 水压试验应在环境温度高于5℃时进行,否则必须有防冻措施。
A.3.2 水压试验用水应保持高于周围露点温度,能防锅炉表面结露,但也不宜温度过高,防止引起汽化和过大温差应力,一般为20~70℃。
A.4 水压试验操作方法
A.4.1 水压试验时,水压应缓慢升降,当水压升到额定出水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然后再升压到试验压力。
A.4.2 焊接的锅炉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持5分钟,然后降到额定出水压力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A.5 水压试验合格标准
A.5.1 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接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
A.5.2 胀口处在降到额定出水压后不滴水珠。
A.5.3 水压试验后,无可见的残余变形。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风机操作规程
B.1 启动
B.1.1 启动风机的检查:
a)风机的防护设备要齐全可靠,壳体内无杂物;
b)扳动主轴,叶轮转动应平衡;
c)拨动叶片,转动部分与固定部分无碰撞及摩擦现象;
d)入口扳板开关灵活,电气设备正常,地脚螺栓紧固,润滑油充足。
B.1.2 关闭调节门,打开冷却水进口阀,按轴承温度调节水量。
B.1.3 关闭入口挡板,稍开出口挡板,用手指点动开关按钮,观察风机叶轮转动方向与要求相符。
B.1.4 稍开入口挡板,启动风机,此时注意电流表指针迅速跳到最高值,经5-10秒后又返回到空载电流值,如果指针不能返回空载电流,应立即停用, 查明原因后重新再行启动。
B.1.5 待风机转入正常运行后,逐渐开大挡板,直到规定负荷为止。
B.2 运转
B.2.1 启动后应检查油位、风压、电流、温度是否正常,有无振动、泄露等现象。
B.2.2 正常运行时应保持轴承箱内油位在轴承2/3处,轴承表面温度不超过环境温度40℃,最高不高于80℃。
B.2.3 用V带传动的,应尽量保持每根传动带的松紧度一致,安装风机处温度不大于70℃时,不宜使用胶质带。应特别注意胶带上不能粘有油污。
B.2.4 用联轴器直接传动的,两轴同心,以免主轴受损而损坏。
B.2.5 叶轮半径方向,联轴器附近均不允许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B.3 风机的紧急停机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机。
B.3.1 发觉风机有剧烈的噪声。
B.3.2 电动机的温度剧烈上升。
B.3.3 风机发生剧烈的振动和有撞击现象。
B.3.4 冷却水中断。
B.3.5 电流超过额定值1.1倍。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水泵操作规程
C.1 启动与停止
C.1.1 检查水泵油位是否正常。
C.1.2 手动盘车转动灵活。
C.1.3 试验启动,负荷为零时,检查电机旋转方向应符合水泵要求。
C.1.4 启动前,打开进水阀,向泵内灌满水并排出泵内空气,关闭出水阀及压力表旋塞。
C.1.5 启动电动机,打开压力表旋塞。
C.1.6 打开出水阀,直至需要压力。
C.1.7 水泵停止运行时,应先慢慢关闭出水阀,再停电机,然后关进水阀。
C.1.8 开关出水阀与电机开关间隔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C.1.9 停机时,如所处环境外界温度较低,应将泵体内剩水放掉。
C.2 运转
C.2.1 运转时,轴承温度不能超过外界温度40℃,不能高于80℃。
C.2.2 水泵换油时间,第一次工作80小时后进行,以后每工作2400小时或每次检修时换油。
C.2.3 填料室内正常漏水速度以每分钟10-20滴为宜,超过或太少时应加紧或放松填料压盖。
C.2.4 定期检查弹性联轴器,注意电机与轴承温度,注意加油,出现噪声或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查。
1、干燥剂法
干燥剂法就是在锅炉停用后,当锅炉水的温度降至100~120℃时,将锅炉内的水全部放掉,利用余热,将金属表面烘干,并清除沉积在锅炉水系统内的水垢和水渣。然后在锅炉内放入干燥剂,保持金属表面干燥,防止腐蚀。
干燥剂放入一个月后应进行第一次检查。如发现潮解,应立即更换或烘干。以后可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此法适用于较长时间的停炉保养。汽包容积占整个锅炉水容积的比例越大,此法越方便。
2、烘干法
此法就是在停炉时,当锅炉水的温度降至100~120℃时,进行放水。当水放尽后,利用炉内余热,点微火或引入炉膛热风,将锅炉内表面烘干。
此法只适用于锅炉在检修期间的防腐。
3、充氮法
就是将氮气充入锅炉水系统内,并保持一定的正压,以阻止空气进入。由于氮气很不活泼,无腐蚀性,所以可以防止锅炉的停炉腐蚀。
在停炉前,将充氮管路接好。当炉内压力降至0.5表压时,开始由氮气瓶经临时管路向锅炉汽包和省煤器等处送氮气。
扩展资料
正确使用锅炉确保安全运行: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
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蒸气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