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作品赏析
余秋雨:《乡关何处》 一 本文的标题,取自唐代诗人崔颢《黄鹤楼》一诗中的名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看来崔颢是在黄昏时分登上黄鹤楼的,孤零零一个人,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被遗弃感。被谁遗弃?不是被什么人,而是被时间和空间。在时间上,古人飘然远去不再回来,空留白云千载;在空间上,眼下虽有晴川沙洲、茂树芳草,而我的家乡在哪里呢? 崔颢的家乡在河南开封,离黄鹤楼有点远又不太远,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那他为什么还要这样发问呢?我想任何一个早年离乡游子在思念家乡时都会有一种两重性:他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具体可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但是如果仅仅如此,焦渴的思念完全可以转换成回乡的行动。然而真的回乡又总是失望,天天萦绕我心头的这一切原来是这样的么?就像在一首激情澎湃的名诗后面突然看到了一幅太逼真的插图,诗意顿消。因此,真正的游子是不大愿意回乡的,即使偶尔回去一下也会很快出走,走在外面又没完没了地思念,结果终于傻傻地问自己家乡究竟在哪里。 据说李白登黄鹤楼时看到了崔颢题在楼壁上的这首诗很为赞赏,认为既然有了这样的诗,自己也就用不着写了。我觉得,高傲的李白假如真的看上了这首诗,一定不在于其他方面,而在于这种站在高处自问家乡何在的迷茫心态。因为在这一点上,李白深有共鸣。 只要是稍识文墨的中国人大概没有不会背李白“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诗的,一背几十年大家都成了殷切的思乡者。但李白的家乡在哪里呢?没有认真去想过。“文化大革命”中几乎完全没书看的那几年,突然出了一本郭沫若的《李白与杜甫》,赶快找来看,郭沫若对杜甫的批判和嘲弄是很少有人能接受的,但他对李白籍贯和出生地的详尽考证,却使我惆怅万分。郭沫若考定李白的出生地西域碎叶是在苏联的一个地方,书籍出版时中苏关系正紧张着,因此显得更遥远、更隔膜,几乎是在另一个世界。李白看罢明月低下头去思念的竟是那个地方吗? 奇怪的是,这位写下中华第一思乡诗的诗人总也不回故乡。是忙吗?不是,他一生都在旅行,也没有承担多少推卸不了的要务,回乡并不太难,但他却老是找陌生的路去跋涉。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一条路直通故乡,一条路伸向异乡,李白或许会犹豫片刻,但狠狠心还是走了第二条路。日本学者松浦友久说李白一生要努力使自己处于“置身异乡”的体验之中,因此成了一个不停步的流浪者,我看说得很有道理。 置身异乡的体验非常独特。乍一看,置身异乡所接触的全是陌生的东西,原先的自我一定会越来越脆弱,甚至会被异乡同化掉,其实事情远非如此简单。异己的一切会从反面、侧面诱发出有关自己的思想,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去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结果,一生都避着故乡旅行,避一路,想一路。 谁家玉笛暗飞声, 散入春风满洛城。 此夜曲中闻折柳, 何人不起故园情! 兰陵美酒郁金香, 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 你看,只有彻底醉倒他才会丢掉异乡感,而表面上,他已四海为家。 我想,诸般人生况味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的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的相辅相成。这一况味,跨国界而越古今,作为一个永远充满魅力的人生悖论而让人品咂不尽。 前两年著名导演潘小扬拍摄艾芜的《南行记》,最让我动心的镜头是艾芜老人自己的出场。老人曾以自己艰辛瑰丽的远行记述震动中国文坛,而在镜头上他已被年岁折磨得满脸憔悴,表情漠然地坐在轮椅上。画面外歌声响起,大意是:妈妈,我还要远行,世上没有比远行更让人销魂。这是老人在心底呼喊吗?他已不能行走,事实上那时已接近他生命的终点,但在这歌声中他的眼睛突然发亮,而且颤动欲泪。他昂然抬起头来,饥渴地注视着远方。一切远行者的出发点总是与妈妈告别,走得再远也一直心存一个妈妈,一路上暗暗地请妈妈原谅,而他们的终点则是衰老,不管是否落脚于真正的故乡。他们的妈妈当然已经不在,因此归来的远行者从一种孤儿变成了另一种孤儿。这样的回归毕竟是凄楚的,无奈衰老的身体使他们无法再度出走,只能向冥冥中的妈妈表述这种愿望。暮年的老者呼喊妈妈是不能不让人动容的,一生呼喊道尽了回归也道尽了漂泊。 不久前读到冰心老人的一篇短小散文,题目就叫《我的家在哪里》。这位九十四岁高龄的老作家最早也是以一个远行者的形象受到广大读者关注的,她周游世界,曾在许多不同国家不同城市居住,最后在北京定居,可真正称得上一个“不知何处是他乡”的放达之人了。但是,老人这些年来在梦中常常不经意地出现回家的情节,回哪里的家呢?照理,一个女性在自己成了家庭主妇、有了完整的家庭意识后的家才是真正的家,冰心老人在梦中完全应该回到成年后安家的任何一个门庭,不管它在哪座城市;然而奇怪的是,她在梦中每次遇到要回家的场合回的总是少女时代的那个家。一个走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圈子终于回到了原地,白发老人与天真少女融成了一体。那么,冰心老人的这些回家梦是否从根本上否定了她一生的漂泊旅程呢?当然不是。如果冰心老人始终没离开过早年的那个家,那么今天的回家梦也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在一般意义上,家是一种生活;在深刻意义上,家是一种思念。只有远行者才有对家的殷切思念,因此只有远行者才有深刻意义上的家。 艾芜心底的歌,冰心梦中的家,虽然走向不同却遥相呼应。都是世纪老人,都有艺术家的良好感觉,人生旅程的大结构真是被他们概括尽了。 无论是李白、崔颢,还是冰心、艾芜,他们都是很能写的人,可以让我们凭借着他们的诗文来谈论,而实际上,许多更强烈的漂泊感受和思乡情结是难于言表的,只能靠一颗小小的心脏去满满地体验,当这颗心脏停止跳动,这一切也就杳不可寻,也许失落在海涛间,也许掩埋在丛林里,也许凝于异国他乡一栋陈旧楼房的窗户中。因此,从总体而言,这是一首无言的史诗。中国历史上每一次大的社会变动都会带来许多人的迁徙和远行,或义无反顾,或无可奈何,但最终都会进入这首无言的史诗,哽哽咽咽又回肠荡气。你看现在中国各地哪怕是再僻远角落,也会有远道赶来的白发华侨怆然饮泣,匆匆来了又匆匆走了,不会不来又不会把家搬回来,他们不说理由也不向自己追问理由,抹干眼泪又须发飘飘地走向远方。 二 我的家乡是浙江省余姚县桥头乡车头村,我在那里出生、长大、读书,直到小学毕业离开。十几年前,这个乡划给了慈溪县,因此我就不知如何来称呼家乡的地名了。在各种表格上填籍贯的时候总要提笔思忖片刻,十分为难。有时想,应该以我在那儿的时候为准,于是填了余姚;但有时又想,这样填了,有人到现今的余姚地图上去查桥头乡却又查不到,很是麻烦,于是又填了慈溪。当然也可以如实地填上“原属余姚,今属慈溪”之类,但一般表格籍贯栏挤不下那么多字,即使挤得下,自己写着也气闷:怎么连自己是哪儿人这么一个简单问题,都答得如此支支吾吾、暧昧不清! 我不想过多地责怪改动行动区划的官员,他们一定也有自己的道理。但他们可能不知道,这种改动对四方游子带来的迷惘是难于估计的。就像远飞的燕子,当它们随着季节在山南海北绕了一大圈回来的时候,屋梁上的鸟巢还在,但屋宇的主人变了,屋宇的结构也变了,它们只能唧唧啾啾地在四周盘旋,盘旋出一个崔颢式的大问号。 其实我比那些燕子还要恓惶,因为连旧年的巢也找不到了。我出生和长大的房屋早已卖掉,村子里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亲戚,如果像我现在这个样子回去,谁也不会认识我,我也想不出可在哪一家吃饭、宿夜。这居然就是我的故乡,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故乡!早年离开时的那个清晨,夜色还没有褪尽而朝雾已经迷蒙,小男孩瞌睡的双眼使夜色和晨雾更加浓重。这么潦草的告别,总以为会有一次隆重的弥补,事实上世间的一切都无法弥补,我就潦草地踏上了背井离乡的长途。 我所离开的是一个非常贫困的村落。贫困到哪家晚饭时孩子不小心打破一个粗瓷碗就会引来父母疯狂的追打,而左邻右舍都觉得这种追打理所当然。这儿没有正儿八经坐在桌边吃饭的习惯,至多在门口泥地上搁一张歪斜的小木几,家人在那里盛了饭就拨一点菜,托着碗东蹲西站、晃晃悠悠地往嘴里扒,因此孩子打破碗的机会很多。粗黑的手掌在孩子身上疾风暴雨般地抡过,便小心翼翼地捡起碎碗片拼合着,几天后挑着担子的补碗师傅来了,花费很长的时间把破碗补好。补过和没补过的粗瓷碗里很少能够盛出一碗白米饭,尽管此地盛产稻米。偶尔哪家吃白米饭了,饭镬里通常还蒸着一碗霉干菜,于是双重香味在还没有揭开镬盖时已经飘洒全村,而这双重香味直到今天我还认为是一种经典搭配。雪白晶莹的米饭顶戴着一撮乌黑发亮的霉干菜,色彩的组合也是既沉着又强烈。 说是属于余姚,实际上离余姚县城还有几十里地。余姚在村民中唯一可说的话题是那儿有一所高山仰止般的医院叫“养命医院”,常言道只能医病不能医命,这家医院居然能够养命,这是何等的本事,何等的气派!村民们感叹着,自己却从来没有梦想过会到这样的医院去看病。没有一个人是死在医院里的,他们认为宁肯早死多少年也不能不死在家里。乡间的出丧比迎娶还要令孩子们高兴,因为出丧的目的地是山间,浩浩荡荡跟了去,就是一次热热闹闹的集体郊游。这一带的丧葬地都在上林湖四周的山坡上,送葬队伍纸幡飘飘,哭声悠扬,一转入山岙全都松懈了,因为山岙里没有人家,纸幡和哭声失去了视听对象。山风一阵使大家变得安静也变得轻松,刚刚还两手直捧的纸幡已随意地斜扛在肩上,满山除了坟茔就是密密层层的杨梅树,村民们很在行,才扫了两眼便讨论起今年杨梅的收成。 杨梅收获的季节很短,超过一两天它就会泛水、软烂,没法吃了。但它的成熟又来势汹汹,刹那间从漫山遍野一起涌出的果实都要快速处理掉,殊非易事。在运输极不方便的当时,村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放开肚子拼命吃。也送几篓给亲戚,但亲戚都住得不远,当地每座山都盛产杨梅,赠送也就变成了交换,家家户户屋檐下排列着附近不同山梁上采来的一筐筐杨梅,任何人都可以蹲在边上慢慢吃上几个时辰,嘟嘟哝哝地评述着今年各座山的脾性,哪座山赌气了,哪座山在装傻,就像评述着自己的孩子。孩子们到哪里去了?他们都上了山,爬在随便哪一棵杨梅树上边摘边吃。鲜红的果实碰也不会去碰,只挑那些红得发黑但又依然硬扎的果实,往嘴里一放,清甜微酸、挺韧可嚼,扪嘴啜足一口浓味便把梅核用力吐出,手上的一颗随即又按唇而入。这些日子他们可以成天在山上逗留,杨梅饱人,家里借此省去几碗饭,家长也认为是好事。只是傍晚回家时一件白布衫往往是果汁斑斑,暗红浅绛,活像是从浴血拼杀的战场上回来。母亲并不责怪,也不收拾,这些天再洗也洗不掉,只待杨梅季节一过,渍迹自然消退,把衣服往河水里轻轻一搓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孩子们爬在树上摘食梅树,时间长了,满嘴会由酸甜变成麻涩。他们从树上爬下来,腆着胀胀的肚子,呵着失去感觉的嘴唇,向湖边走去,用湖水漱漱口,再在湖边上玩一玩。上林湖的水很清,靠岸都是浅滩,梅树收获季节赤脚下水还觉得有点凉,但欢叫两声也就下去了。脚下有很多滑滑的硬片,弯腰捞起来一看,是瓷片和陶片,好像这儿打碎过很多很多器皿。一脚一脚蹚过去,全是。那些瓷片和陶片经过湖水多年的荡涤,边角的碎口都不扎手了,细细打量,釉面锃亮,厚薄匀整,弧度精巧,比平日在家打碎的粗瓷饭碗不知好到哪里去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这里曾安居过许多钟鸣鼎食的豪富之家?但这儿没有任何房宅的遗迹,周围也没有一条像样的路,豪富人家的日子怎么过?捧着碎片仰头回顾,默默的山,呆呆的云,谁也不会回答孩子们,孩子们用小手把碎片摩挲一遍,然后侧腰低头,把碎片向水面平甩过去,看它能跳几下。这个游戏叫做削水片,几个孩子比赛开了,神秘的碎片在湖面上跳跃奔跑,平静的上林湖犁开了条条波纹,不一会儿,波纹重归平静,碎瓷片、碎陶片和它们所连带着的秘密全都沉入湖底。 我曾隐隐地感觉到,故乡也许是一个曾经很成器的地方,它的“大器”不知碎于何时。碎得如此透彻,像轰然山崩,也像渐然家倾。为了不使后代看到这种痕迹,所有碎片的残梦都被湖水淹没,只让后代捧着几个补过的粗瓷碗,盛着点白米饭霉干菜木然度日。忽然觉得霉干菜很有历史文物的风味,不知被多少时日烘晒得由绿变褐、由嫩变干,靠卷曲枯萎来保存一点岁月的沉香。如果让那些补碗的老汉也到湖边来,孩子们捞起一堆堆精致的碎瓷片碎陶片请他们补,他们会补出一个什么样的物件来?一定是硕大无朋又玲珑剔透的吧?或许会嗡嗡作响或许会寂然无声?补碗老汉们补完这一物件又会被它所惊吓,不得不蹑手蹑脚地重新把它推入湖底然后仓皇逃离。 我是1957年离开家乡的,吃过了杨梅,拜别上林湖畔的祖坟,便来到了余姚县城,也来不及去瞻仰一下心仪已久的“养命医院”,立即就上了去上海的火车。那年我正好十周岁,在火车窗口与送我到余姚县城的舅舅挥手告别,怯生生地开始了孤旅。我的小小的行李包中,有一瓶酒浸杨梅,一包霉干菜,活脱脱一个最标准的余姚人。一路上还一直在后悔,没有在上林湖里拣取几块碎瓷片随身带着,作为纪念。 三 我到上海是为了考中学。父亲原本一个人在上海工作,我来了之后不久全家都迁移来了,从此回故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都已不大,故乡的意义也随之越来越淡,有时,淡得几乎看不见了。 摆脱故乡的第一步是摆脱方言。余姚虽然离上海不远,但余姚话和上海话差别极大,我相信一个纯粹讲余姚话的人在上海街头一定是步履维艰的。余姚话与它的西邻绍兴话、东邻宁波话也不一样,记得当时在乡下,从货郎、小贩那里听到几句带有绍兴口音或宁波口音的话孩子们都笑弯了腰,一遍遍夸张地模仿和嘲笑着,嘲笑天底下怎么还有这样不会讲话的人。村里的老年人端然肃然地纠正着外乡人的发音,过后还边摇头边感叹,说外乡人就是笨。这种语言观念自从我踏上火车就渐渐消解,因为我惊讶地发现,那些非常和蔼地与我交谈的大人们听我的话都很吃力,有时甚至要我在纸上写下来他们才恍然大悟,哈哈大笑,笑声中我讲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甚至不愿意与他们讲话了。到了上海,几乎无法用语言与四周沟通,成天郁郁寡欢,有一次大人把我带到一个亲戚家里去,那是一个拥有钢琴的富贵家庭,钢琴边坐着一个比我小三岁的男孩,照辈分我还该称呼他表舅舅。我想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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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欲加之罪
最近刚下了几场雨,为初秋时节的长安城更是增添了几分诗意。尤其是将近傍晚时分,晚霞洒金,雨后黄昏,夕照一抹,烟陇薄纱般凄迷清明。
王宫里的红叶,也开始染上了秋天的颜色,深深浅浅的蔓延开来。
宫里的御医正忙碌着,为斜卧在软榻之上的皇上更换着药膏。
“韩大人,都已经好些日子了,皇上的刀伤怎么还没有痊愈?” 阿耶担心地问着那位御医。
“皇上所受的这一刀伤及肩胛骨,自然不会这么快痊愈,” 韩御医上完药,小心翼翼地看了看那个伤口,“不过,再过十多天应该就能痊愈了,只不过,在阴雨天时或许会有后遗症。”
阿耶脸色一变,没有说话。
“韩大人,你可以退下了。” 宇文邕示意御医离开,将外衣披在了身上。
“皇上,臣将来一定要杀了这高长恭为您报一刀之仇!皇上,您打算何时再攻齐?” 阿耶怒气冲冲地说道,那日在金墉城,他并未看到长恭的真面目,所以自然也不清楚长恭的身份。
宇文邕倒也没说什么,一脸平静地望向了窗外,庭院里的池水远没有春天时那么清澈,似乎染上了一层暧昧不明的绿色,一旁的枝叶倒影在水面上,歪歪的,幻化成扭曲的姿势。
“齐国有兰陵王和斛律光在,攻齐之事就暂时搁置下来吧。” 他已经清楚的知道,有这两人在,消灭齐国将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对了皇上,虽说您和阿史那公主已经行了礼,可是……” 阿耶面色微窘,似乎难于启齿,“臣听说您一直没有在王后宫里过夜,这……”
宇文邕挑了挑眉,“阿耶,你管得可真宽啊。”
“臣不敢,只是----”阿耶涨红了脸,支吾着没有说下去。
“朕看你来作个内务总管更是合适,“他弯了弯嘴角,“你说呢?”
阿耶大惊失色,“皇上,你可别戏耍臣,臣还想娶媳妇呢。”
宇文邕笑出了声,忽然见阿耶愣愣盯着他,不由笑道,“怎么?想媳妇想呆了?”
阿耶抓了抓头发,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不是,皇上,您平时笑得不多,可是您笑起来比女人还好看。”
宇文邕更是哑然失笑,“阿耶,你可是越来越没规矩了,竟敢把朕比成女人。”
阿耶慌忙摆手,“不,不,臣不是这个意思,皇上一点也不像女人,要说最像女人,臣看还是那斛律家的小公子……” 他仿佛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宇文邕敛起了笑容,若有所思地将凝望着自己肩部的伤口,露出了一种极为奇怪复杂的神情。仿佛,在这一凝望中,他看到了很多东西。一些,这段时日内无法释怀的东西。还有,他现在究竟要做什么。那伤口隐隐作痛,始终提醒着那个女人是他的大敌,先前细微的迷茫挥之不见,脑海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玄妙的贯穿。说不清楚,可不知为什么,内心的那种思念的感觉却变得更加强烈……
“阿耶,朕以前听母后说过一个故事。” 他缓缓开了口,“她说,每个人只有十夜的生命。第一夜出生,第二夜成长,第三夜遭遇想守护的人,第四夜珍惜想守护的人,第五夜失去那个想守护的人。最后,死亡。”
阿耶的脸上露出了不解的神色,“才只有五夜。皇上,您才只说了五夜。那么剩下的五夜呢?”
“剩下的生命里,只有无法遏止的思念。你懂吗?你知道思念的味道吗?” 皇上似乎轻叹了一口气,那沉浸在夕阳下的轮廓变得模糊了,深深浅浅,带着一种忧郁的哀愁。
长相思,在长安。
长相思,摧心肝。
此时的长恭也正为那个叫作冯小玉的美人而感到头痛,无奈之下,只好先将她安置在了府中,打算等过段日子,这件事情淡了之后,给她一些盘缠就让她回老家去。
幸好这冯小玉也是个安份的女子,这些日子倒也太太平平地过来了。
不过长恭并不知道,宫中已经暗流涌动。和士开连同几位大臣,三番五次在高湛面前密奏诉说河间王的不是,而且挑的种种毛病都犯了高湛的大忌。高湛本来就非常不喜欢孝琬,听得多了,更是疑心陡生。几次已经忍耐不住想要将他叫来问个清楚,但每次一顾及到长恭,又只得硬生生按捺下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在几个月后的一天,孝琬去天平寺找方丈下棋时偶遇正好云游至此的西域高僧,一番相谈之后,那高僧甚为欣赏他,并认为他是有缘之人,私下里将自己从西域带来的一颗佛牙舍利连同一卷大集月藏经一并送给了他。
孝琬深知这佛牙舍利不但世间罕有,还有保佑国运昌隆的寓意,按理说此等稀世珍宝应该献给当今皇帝才对,但他素来不喜欢高湛,于是偷偷将这颗佛牙舍利供放在了自己偏邸的密室金龛内。
这件事孝琬做的极为隐秘,再加上舍利又是被存放于偏邸中,所以就连长恭也不知道三哥藏着这么一件宝贝。但高孝琬显然忽视了和士开分布于各处的众多耳目。
在收到这个消息时,和士正好在府中调试着新的琵琶弦。听了之后,他也似乎没有什么多大的反应,继续拨弄着琵琶弦。倒是一旁和他同出一气的大臣祖珽沉不住气了,“和大人,河间王分明就是没把皇上放在眼里,我们是不是立刻将这件事告诉皇上?”
和士开停了下来,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祖珽,再等几天吧,现在还早了些。”
“早了些?” 一脸的莫名。
“祖珽,这么好的机会我们不能浪费了。” 他轻笑着弹了几下,调好的琵琶音清脆婉约,“我可是---一直都在等着这样的机会呢。”
“和大人……”
“祖珽,这三天之内,还有些事需要你去办。”
三日之后,和士开进宫晋见了皇上,将孝琬私藏了佛牙舍利一事告诉了高湛。
“皇上,这佛牙舍利理应是天子之物,河间王居然私藏起这件宝物,而是将其献给陛下,分明别有用心。” 他一遍观察着高湛的脸色,一边添油加醋地将这件事往一个意思上靠。
高湛的脸上虽然还是一片清冷,但眼底的阴霾已经泄露了他此时内心的愤怒,冰如刀刃的眼神仿佛能将一切都冻结。
“皇上,您听到民间最近流传的歌谣了吗?” 他不慌不忙地眯起了眼睛,“河南种谷河北生,白杨树头金鸡鸣。河南、河北,正是河间王的封地啊。金鸡鸣,这不是暗喻有人可能会夺帝位吗?河间王平时就对皇上不敬,仗着自己的身份不把皇上放在眼里,如今私藏起这件宝物,莫非真有谋逆之心?皇上,您可千万不能轻视啊。”
谋逆两字一入耳,高湛的眼中已经飞快掠起了一丝杀意,对于高高在上的帝王来说,这两个字是最听不得的。
和士开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之所以之前在皇上面前说了那么多河间王的坏话,做了那么多的准备工作,那都是为了最后能给河间王安上一个足以致命的罪名。
谋逆-----这是个皇上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的罪名。
任何人都救不了他,包括---兰陵王。
天空中忽然下起了霏霏细雨,风雨声听起来宛如低泣,不远处的池水,笼罩在一片烟雨蒙蒙之中。 秋意更甚,风雨交织出的天籁曲谱,就似千丝万缕的章节凑合而成,极尽缓急起伏之能事。
“九叔叔,我只想要全家平安,你能给我吗?” 高湛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这句话,一想到那个人的身影,他生生克制住了自己内心不断涌出来的强烈杀意。
那种特别的杀意,他再熟悉不过。当他挑拨高洋残忍杀死三哥七哥时,当他亲手闷死自己的二哥高洋时,当他派人扼死侄子高殷时,当他设计谋害六哥高演时,当他一剑砍在高百年头上时,当他逼着孝瑜喝下金杯之酒时,当他下旨杀了斛律光的孙子时……他不止一次地感觉到了这种杀意。
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想起了小时候跟随父亲去草原打猎的情景。在那里,他发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那些草原上的鹰,它们的幼雏,成长的方式非常特别。一对鹰,会下几个蛋。开始的时候,几个幼鹰都会孵出。而最先出世的小鹰,会把它的兄弟姐妹挨个挤出巢穴摔死。或者,它在巢中,就会依次把幼者咄啄而死。为了自己更好的生存,除掉对自己有威胁的亲人,不仅仅是人类的本能,兽禽也是如此。
更何况是拥有了这大好江山的一国之君。
“和士开,你立刻派人带禁卫军去高孝琬的府上搜查,” 高湛敛起了杀意,冷静地用指节轻轻扣了扣面前的石桌,“若是真有此事,就削减了他的爵位。”
为了长恭,这是他能做出的最大的让步了。
“皇上英明。” 和士开低下了头,扬起了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皇上啊,臣等的就是您这句话。
河间王,没有人能救的了你。
没有人。
(第二部 完)
这是大结局:
尾声踏雪流年
5年后
在一个细雪飘飞的日子,长恭静静地坐在回廊上,淡淡的阳光静穆得犹如空无,偶尔有细雪落在脸上,凉凉的让人心伤,带着一种空无的寂寞。
她忽让想起许多旧事,那些曾经爱她的、她爱的、她恨的,还有那么多忘也忘不掉的人,数也数不清的恩怨,那些快乐而忧伤的往事,在这样一幽静的清晨,便如不远处的一挂细瀑,慢慢漫溢却又不可抑制地流出。
这种隐姓埋名、销声匿迹的生活,简单得有些苍白,然而对她来说,却是最安心的休憩。千疮百孔的心情慢慢平复下来,虽然有时候还是忍不住会心痛,但也已经不那么强烈了。
如果今后的人生可以这么平淡、这么安宁地过下去……对她来说,已经很幸福了。
去年,宇文邕终于灭了齐国,至此齐国五十州、一百六十二郡、三百三十万户人皆归于周。半年以后,为斩草除根,他以高纬谋反为借口,将高家宗族上百口包括三十多名王爷全部赐死,只有高纬两个分别患白痴病和有残疾的堂弟侥幸活了下来,被迁于西蜀偏僻之地任其自生自灭。
不知为什么,当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并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样悲愤。也许,这并不是一件意外的事情吧。不过他果然遵守了自己当日的诺言,将斛律光追封为崇国公。他还下诏将齐国的宫殿一并拆毁,拆卸下来的瓦木诸物,由百姓自取。所得山园之田,各还其主。
今年刚下了第一场雪,这里就收到了宇文邕准备率军攻打突厥的消息。
虽然她和恒伽如今身处漠北,但一直和突厥人保持着距离,即使对方是阿景也一样。只是为了小铁,她才关心这场战事,毕竟,身为突厥可汗的正妃,小铁肩上的责任要重得多。
“长恭,怎么不进屋去?在这里容易感染风寒。”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她微微一笑,转过头去,“哪有那么容易感染风寒,我看恒伽你倒是要多穿些呢,一大早也不知跑哪里去了。”
“从小到大你都是那么不听话,我看安儿就是生性像你才那样喜欢惹是生非。”他促挟地弯了弯唇。
“谁惹是生非了……”她不服气地瞪了他一眼,“那我看赫连从小就那么狡猾,就是因为有个狐狸爹!”
他轻轻笑了起来,手中皮毛披风,一层层一线线在光亮下泛着水滑色的光晕。
“先披上吧。”
他低沉的声音是温和的,他黑色的眸子是温柔的。
他的笑容如厚实的皮毛温暖柔和,带有无法抗拒的魔力。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一件柔软的披风已经覆上了她的肩头。
“还有,你不必担心小铁他们了。”他压低了声音,犹豫了一下道,“刚刚收到消息,宇文邕在征途中染上了重病,已经于昨夜驾崩了……”
她的眼底轻轻一颤,继而又一脸平静地点了点头。恍然间,仿佛有许多凌乱的片段在脑中浮现,那些是记忆吗……像是破碎的瓷片掺杂了不属于它的东西,拼不起来,又因碎得过于彻底而无法辨认。
她将身子往恒伽的怀里靠了靠,裹紧了披风,慢慢闭上眼睛。
一切似乎都结束了,就好像风暴之后的异常平静,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回到了原来的轨迹。中间的惊涛骇浪、辗转周折,无结无果,似乎都随冬季风向海洋深处消散殆尽,如同一场梦境。
逝去的一切,不会再重来,正因为如此,过去才会显得更加珍贵……她的生命中很多个瞬间,都有他的陪伴。
属于他的每一个瞬间,就是她的一切……
邺城初春,丽日流金,古槐阴影映进王府正堂的长窗内,清风徐来,竹帘翩动,素屏生辉。天气温暖晴好,长恭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正躺在卧榻上,几乎可以感觉阳光的晕彩在睫毛上跳舞,懒意一直酥到骨子里。
这是……怎么回事?
这里的一切摆设,怎么会如此熟悉?
就在她万般困惑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女子声音,“长恭,你怎么还不换衣服?今天可是你十八岁生日哦,从今天起。你就能恢复女孩子的身份了。”
她蓦地从床榻上跳了起来,瞪大眼睛看着款款走进来的女子,结结巴巴地喊了一声,“娘!”
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难以置信地又问了一句,“娘,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孩子,是不是昨夜兴奋得一夜没睡,今天怎么语无伦次的?”一个男子的声音也从门外传了进来。
长恭更是震惊,又结结巴巴地喊了声,“爹……”
“翠容,你快些帮她打扮一下,大家都等着呢。”高澄的声音里带着笑意,“大家都迫不及待想看长恭女装的样子呢。再不出来的话,我看孝琬就要冲进来了。”
“知道了,子惠,你先去招呼那些宾客吧,我们很快就能出来了。”
长恭不知所措地看着娘替自己换上衣服,细心地替自己装扮,眼中不由得一阵酸涩,不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至少,至少……爹和娘都好好地站在这里……
“娘……娘……”她转身抱住了那个温暖的身体,一股淡淡的香味环绕住她,她重重地吸了几下,那是娘的味道……
“傻孩子,你这是怎么了?又不是出嫁,”翠容温柔地替她梳着长发,“等你出嫁的时候,再哭也来得及。”
卷起湘帘的房间,自外透入春日的明朗与骄炙。移动着的光点找到了少女乌黑发髻上新髻的一朵牡丹,似乎是午后新折的,花瓣上还有浇酒的露水。随着她轻轻一晃,露水滚落,在地面上溅出无数晶亮碎屑。
“长恭,看看,换了女装的你有多美,”翠容拿起了一面铜镜,放在了她的面前,笑着打趣道,“我看啊,我女儿这一露面,将来求亲的人可要踏破门槛了。”
长恭恍恍惚惚地看向镜子,只见里面映照出了一个绝色的美人,玉鬓花簇,翠雀金蝉;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还;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秋剪瞳人波欲活,春添眉妩月初分。
这……真的是自己吗?
“好了,我们也该出去了,你爹和几位哥哥都等得不耐烦了。”翠容拉起了她,缓步走出了房间。
回廊两旁,站满了父亲请来的客人们。长恭看到了一张又一张熟悉的面容,几位叔叔都在,有大娘、二娘,还有高百年和他的妻子……听到了他们低声的称赞和惊叹声,还有压抑着的吸气声。
她走得很小心,脚步间能感觉到那虚无却流光溢彩的衣裾摩擦着她的脚踝,仿若破茧而出的蝶,用最华丽和轻盈的姿态飞翔。
“四弟,你,你居然是个女的!”孝琬风风火火地冲了过来,拉着她上下打量,一脸幽怨,“这么大的秘密居然还一直瞒着三哥,三哥好伤心啊……”
“三哥……”长恭的心神一阵激荡,喃喃道,“对不起,三哥,对不起……”
“孝琬,怎么还叫四弟?该改口叫四妹了。”只见长廊外正站着一位气质优雅的贵公子,一袭白衣,飘带松散,嘴角含着几分笑意。
“大哥……”她不知自己此时的心情是喜还是惊,更不知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对对,瞧我都糊涂了,该叫四妹才对。”孝琬的脸上已经笑成了一朵花,忽然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担心地道,“这下可不好了,大哥,我们四妹这么美丽,一定会惹来许多狂蜂乱蝶吧。你和我可要把她看紧了,谁要是敢打四妹的主意,我就把他揍得连他爹娘都认不出来。”
孝瑜扑哧一声笑了起来,用扇子抵住了唇角,“那么,这护花使者的责任,就拜托三弟你了。”
孝琬重重地点了点头,继而又摇了摇头,“不够不够,大哥,我看你我要当左右护法,牢牢看着四妹才好!”
“我可是很忙的哦,还有许多美人等着我去安慰呢……”
长恭目不转睛地盯着两位哥哥,生怕一闭眼,他们就会消失。就在这时,翠容忽然轻轻拍了拍她的肩,指了指庭院深处,柔声道:“长恭,那里有人正等着你,过去看看吧。”
长恭疑惑地点了点头,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亭榭蝶舞莲叶碧,春衫细薄桃花轻,好几根细长的枝条拖到了地面,缭乱盛开的桃花在温润的水汽中载浮载沉。后面是一排排尚为青玉色的枫树,和桃花的枝丫交错在一起,沙沙地摇晃着。
茫然间,她看到在那棵桃花树下,有一个男子正背对着她站在那里。那身影秀场苍茫,逆光而立,身边仿佛有五色光彩奔走流淌,泄泄溶溶,交织如缕。
那个人似乎听到了脚步声,缓缓转过头,就这样静静地站在她的面前。他那高挑的眉毛下是一双狭长的眼睛,当他抬起眼的时候,浓墨的眼睫像是正在破茧的蝴蝶,优雅而慢慢地向上翻开,舒张羽翼,略带浅褐的茶色双眸,仿佛两汪寒潭,清幽、冰冷,淡定而深不见底。
这样的一双眼睛,一眼就足以让人沉溺其中。
这刹那的美丽,仿佛可以永生永世流转不忘……
他忽然笑了起来,那样温柔、那样沉静、那样安适……那声音仿若最深最稠的湖水,将她温柔地包围。
“长恭,你来了、”
她的心情像静静漂浮在池塘中的睡莲,在阳光下慢慢盛放。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抿出了一个笑容,笔直地向他走去,那是照耀在她内心深处最灿烂的春光……
终于,又回到了最初那无忧的青葱岁月,山河忘却脑后,刀剑抛掷云端,茫远的无垠处唯有希望与幸福播撒开笑靥。大家都在这里,都在她的身边。她从来也没有失去过任何一个人。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她和他们分开。
再也不会……
尽管,她已经明白过来,这不过是……梦一场。
梦醒时分,已是雪止天晴,地上的积雪反射着晃眼的光芒,天地一片刺目的莹白,衬得几株红梅越发娇媚妖娆。一瓣一瓣的红艳混织着,旋转着,舞蹈在风中,丝绒般地反射着阳光,流光溢彩,令人目眩神迷。
华美铺天盖地,像逝去的生命,告别的手势,抑制的记忆。
“娘,看我折的这枝梅花漂不漂亮?给你戴好不好?”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从屋子后窜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枝梅花,献宝似的递到了长恭面前。
“娘,我摘的这枝才漂亮!”一个软软的声音也她身边响起,身穿粉衣的小女孩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踮起脚,想把手里的梅花戴到长恭头上。
长恭无奈地笑了笑,“小安和赫连摘的花都很漂亮哦,娘都戴上就是。”
恒伽的唇边挽起了一个淡淡的弧度,顺手将两枝梅花都接了过来,一左一右往长恭的头发上一插,“你们看,娘是不是更漂亮了?”
小赫连忽然拍手大笑,“娘长耳朵了,娘长耳朵了!”
小安也咯咯直笑,“爹爹,娘好像兔子哦……”
长恭瞪了恒伽一眼,“臭狐狸,你又捉弄我了!”
恒伽拉住了她想要拔掉梅花的手,按捺住眼中的笑意,“难道你不想让孩子们多高兴一会儿?”
“那下次你扮兔子!”她气呼呼地回了一句。
等侍女将孩子带了下去,长恭才拔掉了那两个碍眼的“耳朵”。她抿了抿嘴角,忽然道:“恒伽,我刚才梦到了好多人,有爹娘,有哥哥们,还有……九叔叔,可是,梦醒的时候他们都不见了。”
恒伽微微笑了笑,伸手轻轻揽住了她,“长恭,所有的一切、所有的人都终有消逝的时候,孝瑜一样,孝琬一样,你的九叔叔一样,我们也一样。”
“当我们不再为想起他们而流泪的时候,是否就代表他们已经真正地离开了呢?”
“不是,不管将来如何,不论世界怎样改变,他们在我们心里刻下的那些印记,是几个轮回都磨灭不去的。雪不会停,花香不会消逝,烙在心中的人——永远也不会离开。”
他低下头,轻轻地吻上了她柔软的唇。
远处的景物在继续飘飞的细雪中慢慢化开。
还有什么,能比得上此刻的幸福。(完)
最后长恭和恒伽终于在一起,还有恒伽为了长恭作出的牺牲,很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