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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瓷片的途径有哪些

刻苦的煎饼
迅速的龙猫
2023-04-30 17:21:23

收藏瓷片的途径有哪些?

最佳答案
饱满的战斗机
发嗲的长颈鹿
2025-04-21 07:53:00

收藏瓷片当然可以与整器收藏一样,到古玩市场、地摊、乡下等地方去淘换,,但还有一些特殊的途径值得一提。途径一:野外捡到宝贝。在过去,陶瓷基本上都是生活用品,人们打碎了可能就会扔了。几百年以后,这些瓷片就埋藏在地下。特别是像北京、西安、南京这些历史文化古城,往往一动土底下就有瓷片。因此建议一些朋友,也可以像搞地质、生物的人常到野外采集标本一样,去野外收集瓷片。比如可以经常到正在修建公路的工地上去楚摸踅摸,这就是很好的时机。途径二:抓住城市建设的机会。搞基本建设与城市改造会有很多土方工程,经常会有一些瓷片出土,而通过这个方式淘换来的瓷片一般都是真品。此外,瓷片的种类与数量会因地区而定。比如北京是元、明、清三朝古都,明清时期的瓷器非常多,尤其是明代。再比如,古城扬州唐代的瓷片较多,因为当时它是一个港口,所以在扬州比较容易出现盛唐时期各个窑口烧造的瓷片。同样,杭州是南宋的者p成,瓷片也非常多,据说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出土了很多南宋时期的瓷片。因此,有些人出差或旅行时,会来到一个地方有针对性地重点收藏一些瓷片。当然这种收藏方式是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并且不影响他人施工。通过这个方式淘换来的瓷片是不违法的,而到窑址去挖掘却是不被允许的。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北京四中兴建一栋教学楼时,出土了大量明代早期的瓷片,确切地说是洪武时期的瓷片。更早的在20世纪70年代时期,北京现在的北二环,出土了很多元代或明初时期的瓷片。北二环当时是明代的城墙,永乐时期建明代城墙时,基本上是两边打墙、中间夯土,有很多明代的瓷器等都埋在了城墙地下。因此,许多人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都在北二环捡到过精美的明青花瓷片。途径三:枯井下觅宝。瓷片容易埋在地下是有历史原因的,当时的垃圾不像现在这样集中处理,儿乎就是就地掩埋的状况。其中枯井也是瓷片藏身的一个地方。因为当时人们饮用井水,当一口井不出水时,人们就会把碎瓷片等填到井里,或者是打水时不小合落下瓷器。枯井下的瓷片一般保存得都比较好,因为那个时期地下水位比较高,有利于保护瓷片少受损失。

最新回答
执着的水池
尊敬的哈密瓜
2025-04-21 07:53:00

城乡二元中国的法治背景和前景
用意识流式样的文学语言恣意叙述关于法治和法律的学术,似乎是朱苏力教授的一个爱好和习惯。这一点,在他最新出版的作品《道路通向城市》再一次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使我不得不相信他在考入北大法学院的时候原本就是一个热情洋溢的文学青年了。
这本书于2004年5月由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洋洋洒洒写了30万字左右,除去引论以外,大部分是作者近几年来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讲演稿的汇集。但是,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尽管这些论文是分别撰写和发表的,却大致是按照我的统一规划进行的,并且在最后编辑本书的时候,为了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我也对许多论文做了文字修改,增补了部分文献。”①这表明了作者的一种负责的学术态度以及该著作学术思想的形成与集中过程——所谓“统一规划”也罢“统一整体”也罢,都是作者对中国法治进路和法社会学问题的以往思维瓷片的一种“考古式”粘合。
首先引起我特别注意的是该书的书名,很有意思地与苏力过去的一部作品《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的书名形成了高调的反差。关于这个书名,作者解释说它是来自凡尔哈伦②的一句诗,是一个关于中国当代社会转型的隐喻,同时也作为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背景和基本制约。我倒是从中看到了隐喻中的隐喻,表明作者对中国法治实践所进行的考虑已经从农村折返到了城市,也许还意味着苏力本人学术思想和立场的折返与转型。因为在前一个书名中,比较明显地反映出苏力把中国法治实践的主要战场设想到了农村,而现在则设想到了城市。这种设想的转移,我认为是科学的与合理的,理由在于,传统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正在发生变革和解构。在过去十多年以来,中国的农村、农民和农业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的青壮年农民被先进的农业生产力所解放成为了新兴的和现代的中国体力工人阶级,并逐步在数量上和法律权利需求的不满程度上呈正比例地增长着,相对于原来的市民阶级而言,他们对于法治产品的供给有更多的诉求和渴望,他们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战略性推进力量或者成为战术性破坏力量。中国的乡村被从城市中发射过来的无线电波所包裹和诱惑,也被章鱼般的城市日益吞噬或者压迫,从而对二元中国发出了要求社会平等的城市化或者城镇化诉求,这将导致法律上的地方自治权利要求的增大乃至于联邦主义法律思想的萌芽。中国的农业已经从自给自足型经济转向对城市的资源供给型经济,使得中国辽阔乡土社会中的田园牧歌被契约和货币的嘈杂所哽咽或者替代,这也在不断地提醒着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和苏力等法学家们:大家族式的宗法社会已经彻底雪融,城乡一体化趋势导致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正在占四分之一地球人口的商土中国开始进行,这将使中国的城市(镇)化的乡村和“乡村化的城市”③产生大致相同的法律供给需要。如此,便是城乡二元中国法治实践的切实背景,起码现在越来越清晰和明朗。这样一来,如果苏力的学术视场不及时伴随社会的转型而转型,就要落后于时代了。
而后引起我注意和阅读的,是该书的目录。如果说一本书的名字是“龙的眼睛“,那么书的目录一般就是“龙的骨架”了。分析龙睛看到的是作品的重心所在,而领略目录则可以窥探作者学术思想的脉络和间架结构。该书从目录上看,主要由四个板块组成,第一板块由《你看到了什么?(代序)》、《致谢》和《引论——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三篇文章组成,其中《你看到了什么?》是作者以第二人称方式为自己这本书所写的一个“段落大意”,也是一个“他我批判自我” 式样的书评,比较中肯和客观,尤其是对于喜欢文学的法律学术人而言,看完了这个代序,除非你继续对苏力观点后面的论据和语言过程依然很感兴趣,否则,该书其余的文字基本上就用不着看了。当然,法律职业人和非法律专业的普通读者可以在好奇心或者求知欲的驱动下,到后面那些具体的书页里去浏览浏览作者的论据和行云流水般的法(文)学笔触。至于《引论——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是作者已出版过的作品的再次复写,这篇文章也许是作者终生学术思想的灵感之源,它主要探讨了中国社会变迁与中国法治实践的互动和交叉,建立了作者“任何法律的合法性都要从社会中取得”的法治理念。这种理念被作者一再声张与喧哗的目的,是要对中国现在的法治实践进行不断地提醒,让法治回应或者满足社会生活的种种需求;另外一个重要的目的,苏力一直想对主流法学派别也就是规范性法学研究进行“纠偏”,或者是争夺中国当代法学的话语权与公共传播的制高点。
第二板块,是该书的第一编,被作者命题为《宪政与立法》,其中第一章的标题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第二章的标题是《当代中国立法中的习惯》, 第三章的标题是《最高法院、公共政策和知识需求》。第三板块被命名为《司法制度》则是第二板块中第三章的自然延续或者说深入细致论证,作者用长达四章文字的篇幅谈论了中国的法院、法官、司法考试等似乎是琐碎和细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