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再生能源处于什么样的程度
2009 年12 月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总量目标制度,但没有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总量目标,该法第七条规定,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总量目标是一个必须实现的国家目标,是一个强制性的规定。我国是一个大国,各项情况相当复杂,并且地域差异很大,作为一个反映国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决心和力度的具体体现的总量目标应当是通过权威的立法来推动的,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各地区统一的认识和行动。如澳大利亚于2001 年4 月通过了自己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 法,在这部立法中明确提出了到2010 年全国增加9,500wh( 2%) 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产值达到40 亿澳币。从最终的效果来看,正是因为通过立法明确了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投资者才清晰地了解国家支持的重点所在,引导了投资的方向,使总量目标得以实现。不可否认,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大国,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到2010 年底,我国的水电装机已经达到2. 13 亿千瓦,世界排名第一,风电并网运行容量超过了3100 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产量已占全球产量40%、达到了800 万千瓦。我国“ 十二五” 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目标是: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15%,2015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11. 4%。目前,正在制定的我国能源发展“ 十二五” 规划也将可再生能源作为了重点领域,虽然规划没有正式发布,但国家能源局已透露: “ 到2015 年,风电将达到1 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 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500 万千瓦; 太阳能发电将达到1500 万千瓦,年发电量200 亿千瓦时; 加上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利用以及核电等,2015 年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4. 8 亿吨标准煤”①。而世界平均水平为2010 年达到10%,2020 年达到20%,2050 年达到50%。按照目前我国的能源战略规划,我国可再生能源在2010 - 2050 年期间的发展将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种差距与中国未来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远远不相适应。考虑到规划与实际实施结果可能还存在差距等因素,这种落后会更加显著。
根据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3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强大支撑。截至到2020年底,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增长14.6个百分点。而针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也持续的上升,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前景,可谓是一片光明。
可再生能源技术日益完善。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可探测的到的能力范围内,地球上的中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存储量是固定的,而且这些化石能源的使用,也会使全球温室气体的增加,导致气候变暖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而可再生能源有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电能等依靠大自然能力而创造的能源,这些新能源遍布世界各地,比如利用风力发电,风力发电的优势在于清洁,无污染,最早利用风力的国家是丹麦,在1890年,而真正兴起,是世界各国对能源需要量剧增,不少国家也逐渐的注意到风力发电这种大自然神奇的力量,后来因为石油危机,环境恶化等情况的发生,世界各地环保呼声日益高涨,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强有力推动下,风力发电技术更是迅猛发展,到如今发展成就,令人瞩目。
可再生能源观念日益高涨。随着最近各种自然环境灾害的频繁发生,每一个灾害都让人触目惊心,让每个人都知道,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等地球超出了它自身的承受能力和自我净化能力,就不能再好好的保护我们了,因此对于可再生能源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不仅仅上文说的风力发电,还有利用太阳能的辐射能量发电,利用海水潮汐重力作用下的水力发电,都是可再生新能源的优势。
总的来说,虽然可再生能源利用逐渐普及,但是现如今的技术,也存在着很多瓶颈,我们还是需要好好的节约资源,从自身开始,发挥为环境保护的微薄之力。
我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其中水力的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78亿kW,居世界首位;可开发利用的陆地风能资源约2.53亿kW,近海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有7.5亿kW,共计约10亿kW;地热资源的探明储量相当于31.6亿吨煤;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储量也都属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已制定出未来30~50年的能源战略规划,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说明了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也争取做到清洁能源的发电,同样也能够降低矿产资源的投入力度。
一起来各个国家都致力于清洁能源的发电工作,但是要想做到清洁能源发电,不仅仅有很高的技术要求,同样也需要更多的资金技术。因此对于绝大部分国家而言,国家的电力问题仍然在不断的出现。尤其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正在不断的加快当中。我国对于电力的需求量正在不断的上升,因此需要加强对电力的发电研究。
发改委: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1亿千瓦。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表示,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已经突破了11亿千瓦时。这也表明着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这一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相比于传统的火力发电,清洁能源发电不仅能够节省更多的成本,同样也能够提高发电效率。最主要的是采用清洁能源发电的方式,能够减少对环境污染的程度。避免造成中国地区的环境出现恶劣,大气环境遭受到严重的破坏。
可再生发电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发改委的政策表示,也说明了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当然这是主要的,毕竟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能够基本上实现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发电的方式。毕竟可再生能源通常是用太阳能以及核能的方式来完成的。无论是太阳能又或者是核能发电,都有很高的技术要求。
能够满足我国民众的电力需求。因此,我认为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的进步,已经能够基本上满足我国民众最基本的电力需求。当然我们也不能够停滞不前,也必须要加大可再生能力的电力发展规模。不仅仅要满足最基本的民众需求,也同样需要向很多制造企业提供充足的电力。在双方共同努力之下,国家的经济以及民众的生活才能够变得更加富强。
2、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初衷,无非是尽可能的促进和激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的发展、规范相关市场的正常运作。所以这些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景,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不成熟、资源分布不均等因素的制约。
3、可再生能源发电,尤其是风电、光伏发电目前的瓶颈,一方面有市场规范、政策等的不完善造成的制约,另一方面与技术发展的瓶颈、资源分布不均有关。现在的状况是,政策逐步趋于完善,但是技术发展、资源利用却严重滞后。举例来看,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南方,尤其是西南地区,小水电等的发展不容乐观,远距离输电也成为难题;风电资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和西北地区,资源分布不均,输电建设跟不上,同时技术不成熟导致大量的风机脱网问题,电能无法上网输出;光伏发电,不适用于大规模的发电,只限于小范围的利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风、光发电本身具有间歇性,发电不稳定,同样影响了电网的安全稳定。
因此,现阶段法律法规、政策随着相关经验的积累可以逐步完善,但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技术亟需突破,这就需要技术人员努力解决尚存的问题,储能技术的发展对解决上述问题至关重要,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总体来讲,“十三五”时期要积极稳妥地发展水电,全面协调推进风电的开发,推动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同时推进海洋能发电示范应用。另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在供热、燃料、供气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供热系统中太阳能热水器80000万平方米,地热能利用160000万平方米燃料产业中生物燃料乙醇年产40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200万吨供气达到年产80亿立方米。
诚然,将固体废物中可利用的那部分材料充分回收利用是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的最佳途径,但它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并需有先进的技术作先导。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的发展趋势必然是从“无害化”走向“资源化”,“资源化”是以“无害化”为前提的,“无害化”和“减量化”则应以“资源化”为条件,这是毫无疑问的。
1)无害化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基本任务是将干扰废物通过工程处理,达到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的自然环境(包括原生环境与次生环境)程度。
目前,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崭新的工程技术。诸如,垃圾的焚烧、卫生填埋、堆肥、粪便的厌氧发酵,有害废物的热处理和解毒处理等。其中,“高温快速堆肥处理工艺”、“高温厌氧发酵处理工艺”在我国都已达到实用程度,“厌氧发酵工艺”用于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的理论也已经基本成熟,具有我国特点的“粪便高温厌氧发酵处理工艺”,在国际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在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必须看到,各种无害化处理工程技术的通用性是有限的,它们的优劣程度,往往不是由技术、设备条件本身所决定。以生活垃圾为例,焚烧处理确实不失为一种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方法,但它必须以垃圾含有高热值和可能的经济投入为条件,否则,便没有实用的意义。根据我国大多数城市垃圾平均可燃成分偏低的特点,早期内,着重发展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处理技术是适宜的。特别是卫生填埋,处理量大,少,见效快,可以迅速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率,以解决当前带有“爆炸性”的垃圾出路问题。至于焚烧处理方法,只能有条件地采用。即使在将来,垃圾平均可燃成分提高了,卫生填埋也是必不可少的方法,故又具有一定的长远意义。
2)减量化
固体废物减量化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适宜的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数量和体积。这一任务的实现,需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二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属于物质生产过程的末端,即通常人们所理解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我们称之为“固体废物资源化”。例如,生活垃圾采用焚烧法处理后,体积可减少80-90%,余烬则便于运输和处置。固体废物采用压实、破碎等方法处理也可以达到减量并方便运输和处理处置的目的。
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属于物质生产过程的前端,需从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生产过程物质资料的综合利用着手。当今,从国际上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看,世界各国为解决人类面临的资源、人口、环境三大问题,越来越注意资源的合理利用。人们对综合利用范围的认识,已从物质生产过程的末端(废物利用)向前延伸了,即从物质生产过程的前端(自然资源开发)起,就考虑和规划如何全面合理地利用资源,把综合利用贯穿于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料与废物综合利用的全程,亦即“废物最小化”与“清洁生产”。其工作重点包括采用经济合理的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制订科学的资源消耗定额等。
3)资源化
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基本任务是采取工艺措施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固体废物资源化是固体废物主要归宿。
相对自然资源来说,固体废物属于二次资源或再生资源范畴,虽然它一般不具有原使用价值,但是通过回收、加工等途径,可以获得新的使用价值。
资源化应遵循的原则是:资源化技术是可行的;资源化的经济效益比较好,有较强的生命力;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就近利用,以节省废物在贮放、运输等过程的;资源化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并具有与之相竞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