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的煤矿好做吗?
1967 年第11 号基本采矿法(Ketentuan-Ketentuan Pokok Pertambangan)根据这项法规,印尼的矿业管理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矿产开发分类管理,资源分为A、B、C 三大类。煤炭资源归入A 类,属战略矿产,由国家经营。外国公司只能作为政府煤炭部门或国营煤炭公司的承包商,并须经过国会批准始可参与煤炭资源的勘查和开发。
1999 年第22 号地方管治法(Pemerintahan Daerah)1999 年通过的第22 号法,印尼中央政府将权责大量下放予地方政府,包括矿业管理、国内贸易、投资和工业政策等。于是矿业管理框架发生重大变化,恰与1967年第11 号倒过来,变成以地方为主,中央为辅。地方政府在矿业管理中具决定性的权力。而中央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能源及矿产资源部Ministry of 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只负责指引性工作。
现时印尼大部分的煤矿公司是在2001 年以前(还未执行第22 号地方管治法),根据1967年的第11 号基本采矿法,与中央政府签订的采矿授权(Kuasa Pertambangan 即KP)、标准工作合同(Contract of Work 即CoW)、和煤炭协议(Perjanjian Karya Pengusahaan Pertambangan Batubara 即PKP2B)。而小部分则在2001 年以后(实施了第22 号地方管治法),由地方政府发放的合作社(Koperasi Unit Desa 即KUD)采矿授权、或与地方政府签订的非标准工作合同、和煤炭协议。
印尼对外资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矿业资源的态度是既欢迎又限制。外资想在印尼进行矿产勘查和开采只有两种途径,一是与政府签订标准工作合同,外国公司通常选择这种方式,因为可以更有效地保证取得开发开采由自己发现的矿床之权利;二是先与印尼勘探权人建立股份企业,由合伙人向矿山能源部部长申请工作合同,但最后还须得到国会批准,方可取得合法的采矿权利。标准工作合同(CoW)是专门为吸引外资在印尼从事矿产勘查开发而制定的、具法律效力的合同。印尼政府认识到矿藏勘查是一项周期长、风险高的投资,并且只有当勘查者较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能够有成效地开发和经营矿山时,才会投入勘查资金。所以标准工作合同是针对这些活动而精心制定,覆盖了矿产投资的所有方面,包括勘查、生产、甚至复垦和环境要求;也包括对外资公司的管理控制、在国际市场销售、和汇出利润的权利。这合同亦为外资开采勘查者发现的矿藏、矿床提供了法律的保障。标准工作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政府其它的规定,并且不受后来立法变动的影响;赋予经营公司独占权利勘查矿产、开发开采发现的矿床、精炼、存储和运输、在印尼境内外销售或处置采掘出的全部矿产。标准工作合同的经营公司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和安置程序亦比较简单。合同有效期长达30 年,可以延续。但标准工作合同对外资审查严格,且批出不多,并规定了外资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将过半的股权转让给印尼本土的公司,故此不易获得。
中国投资方均须在印尼设立公司运作。但如希望在短时限内得到显著成绩,切忌盲目摸索。最好是能够物色到合适的印尼族(切不可和印尼本地2、3代华人合作,骗人)指引伙伴,俾可迅速展开工作,并收事半功倍之效。指引伙伴一定是印尼本民族人,但必须了解印尼国情及其风俗习惯、掌握工作语言而能与当地各界有效地沟通、熟悉主要的矿业法规、在当地商界建立了紧密的人脉网络、具控制成本及实务操作经验。在开展时,因可能要借用印资名义运作,况且日后在采矿时更须与多个政府功能部门、地方群众打交道,所以可以通过指引伙伴介绍一些不光只是可靠诚实,而是在当地军、政、商界享有相当名望的印尼本民族人,作为战略伙伴,使日后的业务发展更为方便。如不这样做99%以上的中国来印尼投资者受骗。中国投资方与指引伙伴的关系如相处融洽,日后可引为结构性的合作伙伴,互为犄角,携手并行,达致双赢局面。
可以用的,尤其是混煤!
印尼的煤炭产量分别为1.83亿吨、2.15亿吨和2.4亿吨;2009年进一步升至2.54亿吨,居世界第七位,其中78%的产量(近2亿吨)用于出口,使印尼成为世界第一大煤炭出口国。亚洲占印尼煤炭出口量的70%以上,其次为欧洲和美洲。在亚洲的主要出口对象是印度、日本、中国等
煤质特性分析表明印尼煤具有较高发热量,高挥发分和低灰分,具有很好的着火特性,但也有较强自燃倾向性。印尼混煤相比印尼单煤更加适合国内的电站锅炉。
印尼的煤炭多具有高水分、低灰分、低硫分、高挥发等特性。次烟煤热值为5700—7200kcal/kg,挥发份为37%—42.15%,低硫0.1%—0.85%;褐煤热值为4345—5830kcal/kg,挥发分24.1%—48.8%,硫分0.1%—0.75%。
2020年11月25日,印尼煤矿企业协会(APBI)与中国煤炭运输和配送公司(CCTDA)通过视频会议,以谅解备忘录(MoU)的方式签署了有关印尼向中国出口煤炭的合作协议。 在协议中,双方同意从2021年开始启动煤炭采购合同,合同期限3年,中方采购金额为20.6万亿印尼盾(合计14.6亿美元)。
除此之外,此次会议还讨论了2021年印尼对中国的煤炭出口总量问题。印尼煤矿企业协会强调,中印尼双方每年都将核定印尼煤炭的出口目标数量,并建立一个可以定期进行谈判的价格指数,作为从印尼到中国的煤炭进口价格的参考。 我们也希望该协议确定印尼将向中国大规模出口煤炭,使煤炭行业从业者受益,从而有效促进印尼国民经济复苏。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想问,我们国家不是有煤炭吗?为什么还要花大价钱来进口煤炭呢?这主要是因为受今年疫情的影响,全球煤炭需求增大。对于中国来说煤炭量消耗大。仅仅依靠国内的煤炭难以满足日常需求。中国作为亚太地区的重要成员,中国煤炭进出口政策的调整以及国内需求的变 化将对亚太煤炭市场乃至整个世界市场产生重要的导向作用。
除此之外,政策和市场也是推动中国向煤炭净进口转化的主要因素,在政策上能源发展要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两大战略思想统领能源工作,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立足 国内、多元发展、国际合作的能源战略思想。国家也是出台一系列措施 “控制出口,鼓励进口”就是贯彻这一重大战略在煤炭贸易领域的重要体现。
印尼的石油、天然气和锡的储量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印尼能源矿产部的统计,印尼煤炭资源储量约为580亿吨,已探明储量193亿吨,其中54亿吨为商业可开采储量。由于还有很多地区尚未探明储量,印尼政府估计煤炭资源总储量将达900亿吨以上。印尼拥有巨大的天然气储量,约有123 589 兆亿立方米 (相当于206 亿桶石油),其中己探明的为24 230兆亿立方米,主产于苏门答腊的阿伦和东加里曼丹的巴达克等地。印尼镍储量约为560多万吨,居世界前列。金刚石储量约为150万克拉,居亚洲前列。此外,铀、镇、铜、铭、铝矶土、锺等储量也很丰富。
亚洲地区是印尼煤炭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占出口总量的70%以上,其次为欧洲和美洲。在亚洲地区的主要出口对象是印度、日本、中国等。印尼煤炭对中国的出口2010年达到4290万吨,已经成为中国南方部分地区的主要煤炭来源地。
印尼是世界上生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印尼约有40000多种植物,其中药用植物最为丰富。印尼全国的森林面积为1.2亿公顷,其中永久林区1.12亿公顷,可转换林区810万公顷。印尼的森林覆盖率为67.8%。印尼盛产各种热带名贵的树种,如铁木、檀木、乌木和袖木等均驰名世界。印尼海域广阔,且有一个适合各种鱼类生长的热带气候。印尼的渔资源极为丰富,苏门答腊岛东岸的巴干西亚比亚是世界著名的大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