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发电有哪些
再生能源发电有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
可再生能源(英语:RenewableEnergy)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
当前我国垃圾发电市场投资已经到了天花板,基本上具备上马垃圾发电项目的城市市场已经瓜分完毕,投资公司开始由重投资转向重运维。
不过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当前的产业趋势,会发现垃圾发电产业依然具有广阔的市场,很可能会迎来第二次爆发期。
中小城市垃圾量在逐年增加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动,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当地的城镇定居和工作,导致中小城镇的人口每年都在持续增长中。
我国的垃圾处理量与城镇人口增长率是成正比的,2019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42亿吨,对比2009年提高了53.8%,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4%。
中小城镇人口的增长,将导致当地可处理垃圾量的倍增。具备可上马垃圾发电项目的城镇将增多,市场空间也将进一步增大。
焚烧成为垃圾处理的核心
2020年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对于具备垃圾焚烧条件的中小城市,将不再以填埋为主,而是以焚烧模式处理城镇垃圾。
我国城镇无害化垃圾处理能力为98.7万吨/日,垃圾焚烧率为46%,而同年垃圾卫生填埋率降低为45.6%,使得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首次超过卫生填埋方式。
根据以上数据显示,我国垃圾焚烧取代填埋至少还有一倍的市场空间。而垃圾发电,将大大提高垃圾处理向能源化的提升。
政策进一步支持产业发展
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不仅仅涉及城市垃圾的减量,更涉及到民生环境的改善,因此国家在政策上依然会保持对垃圾发电的支持。
尽管当前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在退坡,但是垃圾发电的盈利前景依然可观,投资公司对于垃圾发电项目的投资意愿依然强烈。
因此我们有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小城镇垃圾规模的扩大,以及政策与资本的持续推动下,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将迎来第二次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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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环境质量、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任务。
生物质装机和发电保持稳步增长势头 占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持续增长
在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及生物质能发电投资热情高涨,各类生物质发电项目纷纷建设投产等推动下,我国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产业呈现出全面加速的发展态势。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9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47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2254万千瓦,同比增长26.6%全年生物质发电量11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4%,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
截止2020年底,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54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2952万千瓦,同比增长30.1%。全年生物质发电13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
垃圾焚烧发电占生物质发电新增容量半数以上
新增垃圾焚烧发电并网容量占比过半。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容量553.6万千瓦,同比增长接近70%。其中,垃圾焚烧发电315.0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226.2
万千瓦,沼气发电12.5万千瓦。
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利用小时数2018年开始逐年走低,主要原因是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拖欠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影响较大。根据统计,2019年利用小时数超过5000小时的项目为188个,总装机为526万千瓦。据此判断约50%的项目在承受电价补贴拖欠的压力下,仍坚持项目正常运营。
垃圾焚烧发电持续保持较高增速
国内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持续增长,对于垃圾焚烧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为满足垃圾焚烧消纳生活垃圾的需求,随着垃圾焚烧发电市场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和乡镇移动,垃圾焚烧量将持续保持增长。
垃圾焚烧符合我国中长期规划,成长确定性强
垃圾焚烧发电能更能契合当前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方向,同时也更能有效的实现国家部委提出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因此,未来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将以焚烧发电为主。
首先,垃圾焚烧过程虽然也会产生二氧化碳,但焚烧生物质能替代化石燃料进行发电,能同时带来净碳减排。其次,相对于垃圾填埋方式,垃圾焚烧几乎不排放甲烷。
据测算,以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垃圾处理方式厌氧填埋为基准,焚烧发电碳减排比例高达71%,即相比厌氧填埋方式仅排放
29%的温室气体。2012-2019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比例持续增加,2019年焚烧无害化处理比例达50.29%,较2012年提升了近30个百分点,同时生活垃圾填埋和堆肥等方式无害化处理比重持续下降。
对标日本等人口密度较高的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占比可达 80%以上。,从目前部分省市已出台的规划来看,各地政府仍将继续提高垃圾焚烧占比,行业在 2030
年碳达峰前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更多数据来源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生物质能发电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明确提出对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并将城市生活垃圾列为一种生物质燃料。
4、 垃圾焚烧行业盈利模式较为清晰,其主要收入包括处理垃圾的政府补贴、上网电价、供热收入、售渣收入等,其中集中发电和供电收入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其税收优惠政策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生物能:由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储存在体内,可沿食物链单向流动,最终转化为热能散失掉.通过燃烧和厌氧发酵获得沼气来取得能量.
3、风能:由太阳辐射提供能量,因冷热不均产生气压差异,导致空气水平运动——风的形成.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来获得能量.
4、水能:由太阳辐射提供能量,产生水循环,来自海洋的暖湿空气,受热上升,太阳能转化为势能,当在高山上形成降水后,水往低处流,势能转化为动能,就是水能.主要是通过水力发电机来获得能量.
5、海洋能:包括潮汐、波浪、洋流等海水运动蕴藏的能量,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潮汐能主要来自于月球、太阳等天体的引力,波浪、洋流的能量主要是受风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潮汐的动能来发电.
6、地热能:来自于地球内部放射性元素的衰变.可以用于地热发电和供暖.
7、氢能:通过燃烧或者是燃料电池来获得能量.
8、核能:通过核能发电站来取得能量.
上述能源都是可再生能源,而且是直接来自于自然界的一次能源.
利用以上这些能源的技术
“十一五”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鼓励发达地区选用先进的焚烧处理技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并在政策上给予以下优惠:
1、增值税。从2001年1月1日至今,我国对垃圾发电试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但对享受此优惠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技术要求越来越全面,体现在垃圾实际使用量、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生产排放的标准及其他设备要求、技术规范等,同时申报程序也逐渐规范起来(财税[2001]198号,财税[2004]25号,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财税[2008]156号)。
2、、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包括:
(1)项目可由银行优先安排基本建设贷款并给予2%财政贴息(计基础[1999]44号)。
(2)垃圾处理生产用电按优惠用电价格执行,对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
(3)政府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或用于垃圾处理收费不到位时的运营成本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垃圾焚烧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5、《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及实施期限。
扩展资料:国内外垃圾焚烧技术主要有三大类:层状燃烧技术、流化床燃烧技术和旋转燃烧技术(也称回转窑式)。
(1)层状燃烧技术
层状燃烧技术发展较为成熟,一些国家都采用这种燃烧技术。为使垃圾燃烧过程稳定,层状燃烧关键是炉排。垃圾在炉排上通过三个区:预热干燥区、主燃区和燃烬区。垃圾在炉排上着火,热量不仅来自上方的辐射和烟气的对流,还来自垃圾层内部。
在炉排上已着火的垃圾在炉排的特殊作用下,使垃圾层强烈地翻动和搅动,不断地推动下落,引起垃圾底部也开始着火,连续的翻转和搅动,使垃圾层松动,透气性加强,有助于垃圾的着火和燃烧。炉拱形状设计要考虑烟气流场有利于热烟气对新入垃圾的热辐射预热干燥和燃烬区垃圾的燃烬。配风设计要确保空气在炉排上垃圾层分布最佳,并合理使用一、二次风。
(2)流化床燃烧技术
流化床燃烧技术已发展成熟,由于其热强度高,更适宜燃烧发热值低、含水分高的燃料。同时,由于其炉内蓄热量大,在燃烧垃圾时基本上可以不用助燃。为了保证入炉垃圾的充分流化,对入炉垃圾的尺寸要求较为严格,要求垃圾进行一系列筛选及粉碎等处理,使其尺寸、状况均一化。
一般破碎到《15cm,然后送入流化床内燃烧,床层物料为石英砂,布风板通常设计成倒锥体结构,风帽为L型。床内燃烧温度控制在800-900℃,冷态气流断面流速为2m/s,热态为3~4m/s。一次风经由风帽通过布风板送入流化层,二次风由流化层上部送入。采用燃油预热料层,当料层温度达到600℃左右时投入垃圾焚烧。该炉启动、燃烧过程特性与普通流化床锅炉相似。
(3)旋转燃烧技术
旋转焚烧炉燃烧设备主要是一个缓慢旋转的回转窑,其内壁可采用耐火砖砌筑,也可采用管式水冷壁,用以保护滚筒,回转窑直径为4-6m,长度10-20m,根据焚烧的垃圾量确定,倾斜放置。每台垃圾处理量可达到300t/d(直径4m,长14m)。
回转窑过去主要用于处理有毒有害的医院垃圾和化工废料。它是通过炉本体滚筒缓慢转动,利用内壁耐高温抄板将垃圾由筒体下部在筒体滚动时带到筒体上部,然后靠垃圾自重落下。由于垃圾在筒内翻滚,可与空气得到充分接触,进行较完全的燃烧。
垃圾由滚筒一端送入,热烟气对其进行干燥,在达到着火温度后燃烧,随着筒体滚动,垃圾得到翻滚并下滑,一直到筒体出口排出灰渣。 当垃圾含水量过大时,可在筒体尾部增加一级炉排,用来满足燃烬,滚筒中排出的烟气,通过一垂直的燃烬室(二次燃烧室)。燃烬室内送入二次风,烟气中的可燃成分在此得到充分燃烧。
二次燃烧室温度普遍为1000-1200℃。 回转窑式垃圾燃烧装置费用低,厂用电耗与其他燃烧方式相比也较少,但对热值低于5000kJ/kg含水分高的垃圾燃烧有一定的难度。
参考资料:垃圾发电_百度百科
审批手续上看,没有问题。这个项目看起来是合法的,但现在情势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特别是停建三年后,是否需要重新环评?这个确实是有很大争议的。
1、如果决定要建焚烧发电厂,那当地政府这些年就绝对不能在周边搞开发;
2、既然已经搞开发了,就不能拿百姓当小白鼠,百姓生命健康安全更重要!
一、2005年项目开始启动,当地的选址上,四周是一片田地,几乎没有小区;
现在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强行在周边开发居民小区,那这个项目还能再坚持上马吗?业主们到处告,政府回答:“经查,咸阳市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选址工作始于2005年……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咸阳市不得在其400米防护距离内规划批准新的建设项目。先河社区、安谷园小区分别距该厂约857米、1100米左右,其他地方距该厂也较远……省政府已要求咸阳市就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相关情况向当地群众做好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政府准备将此项目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亮点工程。
2006年11月中旬,项目的环境评价单位发布了为期十天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并随后得到陕西省环保厅的批复。陕发改能源〔2007〕115号文件显示,2007年2月,陕西省发改委也对该项目的建设予以核准批复。
项目因资金问题,于2008年4月停工。2011年3月份,项目重新低调开工,此时距工程停工已近三年,而距项目环评公示时间则超过了四年。
三、问题是,就在这几年中,渭河南岸地区面貌大变。是否需要重新环评?
渭河南岸原来是咸阳的城市边缘,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时就是因为那里比较偏远,但在西咸新区的规划中,南岸又处在中心位置,那区块功能定位自然要变化,只能说与这个项目在规划的衔接上出现了问题。
规划衔接不畅带来的最大现实是:在建设中断三年后,这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重新开工时是否需要重新评价环境影响?原来不住人,现在让住人了,那这个环评是不是需要重新再搞,如果不搞,这对百姓负责吗?
合法也罢,非法也罢,关键是心里要有老百姓呀!如果心中无百姓,即使合法又如何?
1.
填埋气发电厂概况
当垃圾填埋后,厌氧发酵过程产生沼气,主要成分为甲烷和二氧化碳,每吨填埋垃圾可产生沼气145立方米,集中收集后可发电200多千瓦时。利用填埋场产生的沼气,可回收能源,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项目建设周期:6-8个月。
采用内燃机发电机组,全系统包括沼气抽送、过滤设备、脱水设备、机组燃气管线及附属设备、内燃机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等。
每年可稳定运行5000~8000小时。
常备人员:3 - 5人 。
所需土地:2000 - 3000平方米 (约4~5亩)。
只要城市固体垃圾量不少于25-30万吨/年;还可以实现一边填埋,一边发电。
2.
填埋气发电厂政策
垃圾填埋气发电厂属于可再生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根据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定:
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而垃圾焚烧发电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见填埋气发电厂的环境影响远远低于焚烧发电厂。
5年内,中国将建30家垃圾气体回收的填埋场,并计划到2015年建立300家垃圾气体回收的填埋场,年处理垃圾1亿吨。
3.
填埋气发电厂环境问题
环保指数:
l
能够减少填埋场臭气及甲烷温室气体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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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组采用集装箱式结构,内部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另外配备排气消声器,噪声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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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使用闭式冷却系统,日需水量不足1立方米(含括生活用水),无污水排放。
l
不会产生其它危险废弃物,没有废渣、灰飞固化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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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产生二恶英。
l
垃圾填埋气电站排放指标完全符合欧盟要求及中国标准,对环境的二次污染接近为零。
l
不会出现民众抗 议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
4.
填埋气发电的效益
据有关部门分析调查,中国可开发和利用垃圾资源潜力十分巨大。城市生活垃圾来自于千家万户,如果一个三口之家,若每年形成一吨生活垃圾,一吨垃圾全部发酵后,可产生的填埋气体量约为300立方米,每立方米的可燃气体能够发一度半电,即每一吨生活垃圾实际上可以给我们提供400多度的电能,这个数量,基本上相当于一个三口之家半年的生活用电。
垃圾填埋气体发电投资小,为焚烧设备的1/10。
垃圾填埋气体发电的运行费用低,仅为焚烧费用的1/4。
与垃圾焚烧发电相比,不会产生垃圾处理费用,不会增加民众的负担。
使用期16~22年,填埋场产气寿命结束后,发电设备可拆除,移动到另外的地方使用,不存在永久占地问题。
占地少,一般只需5亩左右,比垃圾焚烧发电厂的120亩左右少得多。且为临时占地。
建填埋气发电厂是中国切实履行《京都议定书》的一个具体体现。可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提高城市品位。
如今,美、日、法、英、德、意等工业发达国家都将垃圾填埋气体发电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投入大量资金,运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大规模开发城市垃圾发电新技术,并使其趋于商业化。
沼气发电的电价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不计燃料费用,沼气发电运行成本约 0.10 元 /kWh,以2000千瓦沼气发电站为例,机组年运行成本约 160万元,年收入可达 864 万元。项目总体投资约4000万,四年多就可收回投资。
另外,沼气发电可以申请CDM项目,得到可观的减排费。具有非常良好的经济效益。
垃圾填埋气体发电同时还是联合国和国家重点扶持的环保项目,它不需要地方政府财政补贴,这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如果采用BOT项目方式,政府不会投资一分钱。
5.
国内外填埋气发电厂实例
现在全球有800多座填埋气发电厂在运行,填埋气作为一种新能源,其开发前景广阔。在发达国家,由政府投资建设规范的垃圾填埋场,同时铺设气体收集装置,然后将气体使用权向社会公开拍卖,开发商通过竞标获取气体使用权。一般5~10年之内即可收回气体收集利用装置的投资。这种做法一方面规范了填埋场建设,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开发商投资风险,提高了开发商的积极性。
2009年06月24日,重庆长生桥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厂正式投入运营后,每年可发电上网约14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少向大气排放甲烷500万立方米,即减排二氧化碳当量为6万吨。
成都市首个沼气发电项目,将利用长安垃圾场填埋气体资源进行发电上网,并按照《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向联合国申报CDM项目。
2008年07月23日,工程总投资近2亿元、目前亚洲地区最大的垃圾填埋气体发电项目——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填埋气体发电项目正式在上海投入运行。该项目全部建成后,平均每年可向国际上申请交易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为60万吨左右,按现在市场价每吨12欧元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就可增收72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7200万元。
海南颜春岭垃圾填埋气发电厂,该垃圾处理场日产生填埋气约2.6万立方,现日发电4.4万多度。该项目近期已安装2台1000kw发电机组,并计划3年后再增加一台,往后根据气量的衰减逐渐减少至一台。并网后每度电还可获国家补贴0.25元。预计运行12年,总发电量约为2.65亿度,年均发电量2200多万度,日发电量可满足 8800多户居民的生活用电需求。
2008年6月1日,绵阳市垃圾发电厂已经建成发电。电站装机:2000千瓦,年发电约1100万千瓦时,可供2万户家庭用电。发电厂年效益:470多万元。从去年2008年6月到今年3月,9个月时间累计清洁燃烧870多万立方米废气,相当于减少2.5236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按照有关约定,这2.5万多吨减排指标将由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企业以购买的方式进行资助,这是四川首家获联合国清洁发展机构资助的减轻二氧化碳排放项目。
所以垃圾焚烧发电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