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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颁发的可再生能源法的特点有

火星上的灯泡
合适的煎饼
2023-01-31 23:38:52

德国颁发的可再生能源法的特点有

最佳答案
外向的大神
威武的钢笔
2025-04-05 04:56:46

“德国2000年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其主要特点之一是固定上网电价政策,电网公司必须全额收购光伏发电的上网电量;日本的政策倾斜体现为给用户补贴。”

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地热能等。它们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

最新回答
干净的汉堡
留胡子的书包
2025-04-05 04:56:46

2004年德国推出了对地热能的补贴政策,每千瓦电补贴0.15欧元,这一政策推动了地热能的发展。当前,德国地热发电尚处在幼年时期,但是发展迅速且潜力巨大。德国预计每年增加地热泵2.5万-3万个。据德国地热协会执行总裁沃纳·布斯曼称,德国的地热能可以满足当前德国电力需求的600多倍电量。德国联邦市场激励计划主要是来促进供热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投入,所以对这个领域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有很大的贡献作用。

受伤的乌龟
称心的黑裤
2025-04-05 04:56:46

我们来看下,德国人是怎样将中国农业的“顽疾”,变成他们产出财富“宝藏”的。

德国是目前世界上沼气工程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之一,在该国《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和刺激下,沼气主要用于发电上网。农机君参观的这家沼气工厂,发电装机容量为1.6MW。

沼气发酵原料为青贮玉米、谷物、干草、牛粪等,主要来源于周边农场、畜牧养殖场等。

发电后的废料可以作为肥料还田。沼气工厂是和周边农场签订了协议,收购农场畜禽废物和青贮等,同时沼渣要还回农场的土地里。

关于用青贮玉米制作沼气发电,我们一开始不太能理解。后经讲解说,沼气发电并网电价并不低,而且有相关补贴。虽然没有详细计算,但这样做应该更划算。

这是进料的设备,将青贮料倒入,将和牛粪等畜禽废物混合,进入大的发酵池。发酵池很大,足以容纳150天左右的物料。配方大致为10吨青贮料加25立方的畜禽废物。

固体原料经进料机器搅拌均匀后进入水解酸化池,液体原料由泵泵入水解酸化池,池中设有潜水搅拌器将原料搅拌均匀,并有加热系统;同时添加化学脱硫剂进行脱硫。水解酸化后料液经泵泵入反应器进行厌氧发酵。

种养一体化循环:秸秆过腹还田

德国农场的每头牛都戴有鼻环、耳标和项圈。鼻环是避免牛吃左右同伴的饲料;耳标和项圈上都有唯一的识别码,为了追溯与记录每头牛整个生长、生产周期的状况。

玉米除了青贮和一部分秸秆还田,另一部分如小麦秸秆,大部分是用来作为牛场的垫料。

来源于农场种植作物的青贮饲料,后面还有三个大型的青贮窖,玉米籽粒收获后储存打碎作为精饲料添加。

采用玉米籽粒收获的田块,秸秆直接抛洒还田。其余青贮作为饲料,牛产生的牛粪以及垫料统一回收到发酵池发酵。

发酵池一共两级。德国对农业生产、畜牧养殖有严格的要求,比如作物种植要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畜牧养殖要做到低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

而且,畜牧养殖的规模,要和种植规模相匹配,即作物种植产生的秸秆量,满足还田和饲喂牲畜的需求;而牲畜产生的粪污等废弃物,经过各种处理后生产的有机肥,也恰好可以满足作物种植所需。

农场拥有维美德、道依茨法尔拖拉机,格兰液压翻转犁,饲料搅拌车、运输车、叉车,以及饲喂机械、清粪机械、挤奶机械等农牧装备。

农场的大部分农业机械都是自主采购和拥有,从耕整地等土地准备,到播种收获,再到饲料搅拌饲喂,最后畜禽废物还田的粪肥撒播车等,都很齐全。

德国两家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一个家庭农场以及一家沼气发电工厂,他们通过独特的产业运作模式,得到经济效益的同时,对环境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值得我们学习。

专一的小馒头
热心的毛衣
2025-04-05 04:56:46

国外在煤层气勘探开发中政策支持起了很大作用,我们可借鉴其所采用的政策和法律的成功实例,包括明确的法规框架、能源定价和补贴、所需的投资选择方案、对外国投资者的税收鼓励和免税期政策、环境保护鼓励政策、市场销售及用气鼓励政策等,有助于形成适用于中国煤层气工业的政策和法规。

一、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可以采用不同的税收鼓励政策促进煤层气开发。美国的煤层气工业很大程度得益于为鼓励非常规能源项目的开发而制订的《1980原油意外获利法》中第29条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规定,1980~1992年钻成的煤层气井以及于1992年12月31日以前开钻的井中,投产井于2003年前卖出的煤层气均可享受与气价有关的税收补贴。根据该政策,若煤层气热值为8500k cal/m3,则在1998年、2000年和2002年,每1000m3煤层气的税款补贴额分别为42美元、45美元和49美元(表9-1)。

表9-1 美国历年煤层气补贴

① 1Btu(英制热单位)=1055.056 J。

美国目前对煤层气生产实行“先征后返”政策,即先按联邦税法征税,然后根据第29条税收优惠政策给予税款补贴。在多数情况下,煤层气生产者得到的税款补贴比上交的税款要多,因而可以得到实惠,积极性很高。尽管新井的煤层气生产不再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第29条税收优惠政策刺激了美国20世纪80年代煤层气工业快速发展,对其产量迄今仍保持强劲的势头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

二、投融资优惠政策

即使在一个预可行性评估已表明目标区的煤层气项目的经济性具有吸引力后,缺乏投资仍然可能拖延项目。煤炭企业自己通常没有多余的现有资金投资于煤层气开采和利用项目,因为现有的资金必须投资于其主要的煤炭生产方面。另外,一些借贷机构可能对仍然比较新的煤层气开采和利用概念不熟悉,所以项目开发者不能保证获得进行项目所需的预先投资。在美国,已有广泛的解决方式帮助项目获得投资。这些方式包括提供拨款、贷款、贷款担保、证券投资及其他的资助。

(一)提供拨款

从联邦、州及地方政府获得的这种资助中,州政府提供给企业的资助是最多的。除了美国能源部的科研攻关项目外,并没有专为煤层气而设立的拨款和贷款项目。但是,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已设立了许多项目资助总体经济开发、能源开发、环保项目、小企业发展及农业地区的开发,其中许多项目可用于煤层气项目。

拨款是对企业资助最直接的形式。拨款不同于贷款的是其将来不用偿还。在美国,因为拨款不需要企业偿还,所以政府对企业直接的巨额拨款很少。尤其是联邦政府不直接向企业拨款,但确实向州政府和地方中介机构如非盈利性的转借公司提供拨款。许多州政府直接向企业提供拨款。这些拨款趋向少量,并不是大型预先资本开支的全部。宾夕法尼亚能源开发局(PEDA)资助开发、促进或更有效地利用宾夕法尼亚的能源资源拨款最大数额为75000美元。

(二)美国与煤层气项目有关的援助资金渠道

虽然各州和地方政府对煤层气企业的财政支持可能更为直接,但是仍然可以从联邦政府部门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根据美国环保局1996年3月发表的报告《联邦政府对煤层气项目资助指南》,下列部门能提供优惠贷款和援助。

(1)农业部。农业部农村企业与合作开发局为农村企业提供贷款、贷款担保和援助资金,其主要对象是农村地区新技术应用项目或微利项目。其援助形式主要有3种:向农村地区的私人机构、公共机构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以帮助他们获得资金;向当地中介部门和州中介部门直接提供贷款,让他们能够向农业地区的企业或社区发展机构提供贷款;拨款给当地的中介部门,作为企业的循环贷款、成本资金等。1993~1995年直接贷款总额为1.6亿美元,年利息为1%,最长贷款期为30年。由于许多高瓦斯矿井处于农村地区,比较容易从本地农村信贷部获得煤层气项目贷款,贷款限额为15万美元。贷款担保项目限额为1000万美元,最长期限也为30年,1993~1995年提供贷款担保8.49亿美元。

(2)商业部援助项目。商业部经济发展局援助对象主要是长期经济困难地区。1992~1994年提供援助资金总额为4610万美元。据该局称,高瓦斯矿井发展煤层气发电、管道输气销售或居民用气项目都有资格获得援助。

(3)小企业管理局援助项目。小企业管理局主要是为那些无能力获得私营银行贷款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从而使得银行愿意向这类小企业提供贷款,节能项目可获优先考虑。1993~1995年小企业管理局共提供贷款担保215亿美元。煤矿回收煤层气项目一般都属于节能项目,特别是煤层气提纯、矿井乏风利用、生产甲醇或瓦斯汽车燃料项目都是优先考虑项目。

(4)科研资助。能源部下属的摩根顿能源技术研究中心从事天然气利用技术研究以及煤层气技术开发。能源部还向有关公司提供资金,帮助开发煤层气商业性示范项目所需要的技术。

另外,美国各界也纷纷在煤层气领域投入大量资金。美国在1975~1992年间科研投入达1.4亿美元,而煤层气项目基建投资则达45.4亿美元。

三、环境政策

近年来,由全球气候变化引起限控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是人类社会活动中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而煤层甲烷的“温室效应”相当于二氧化碳的22倍。开发利用煤层气,是限控温室气体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

美国政府为了实现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制订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鼓励政策,主要包括可交换排放权和排放费等。

(1)可交换排放权。可交换排放权是由政府规定的允许某一工业形成的全部排放量或排放率。这一总排放量在该部门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并采用允许排放量管理制度,因此每个企业获得一定数量的排放权。内部分配后,企业便可以交换这些配额,在排放权的交换市场中,每排放单位的价格大致相当于未来排放物的减排成本。可交换排放权制度能使更经济地减少排放量的企业将多余的排放权出售,而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可选择从其他人手里购买多余的排放权。回收煤层气的定额可以在二氧化碳可交换排放权制度中进行交换。

(2)排放费。征收排放费可使企业以它们能够实现的最低成本来减少其排放量;此时排放物的减排成本低于排放成本。排放费收得过低,只能起到一种特种税作用,并且管理成本过高;排放收费标准过高,虽然会明显减少排放量,但会影响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征收煤层气排放费将使煤炭成本增加,进而影响煤炭销售,但煤矿的经营者有义务承担环境成本。

四、鼓励利用煤层气发电政策

煤层气利用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煤层气发电。在德国,2004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利用煤矿瓦斯的供暖发电厂可享受20年每千瓦时6.6%~7.7%的固定退税率,新厂税率每年还可递减2.0%。5×104kW以下的煤层气发电设备,每生产1kW电补贴7欧分(相当于每立方米气补贴0.21欧元),鼓励有效利用煤矿抽排瓦斯和煤层气开发,并将减少煤层气排放和加强煤层气开发利用列入“国家气候保护计划”。1998年在蒙特斯尼斯矿开采利用已关闭矿井瓦斯的供暖发电厂运转成功。2004年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后,在各项优惠政策的鼓励下,最近又有多个3×104~5×104kW能力的供暖发电项目陆续投产。截至2004年,已建成利用矿井瓦斯的35个供暖发电项目,总发电能力约600×104kW。

美国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小型发电厂给予“合格设施”鼓励政策,并将这一政策逐步扩大到适用于煤层气发电厂,鼓励煤矿将煤层气发电厂的部分电力售给供电局,支持煤层气利用。

五、价格政策

美国实施绿色定价与电力公司补偿。绿色定价就是用户可以选用标准价的常规电力或电价略高的绿色电力,电力公司负责购买足够的环境友好性能源来满足用户的需要。例如,美国的尼亚加拉莫豪克电力公司是全美第一家实施绿色定价的公司,该公司的绿色定价计划包括每月收取6美元的用户附加费,其中1美元用于植树,其余5美元用于开发可再生能源。考虑到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和常规发电设施的增容,电力公司投资绿色电力是具有吸引力的。

电力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加入绿色定价计划。例如直接向煤层气回收项目投资;从回收甲烷的煤矿购买排放许可;以SO2排放许可交换温室气体减排额;参加由多个电力公司合资建设的煤矿甲烷回收项目并共享减排额。例如俄亥俄电力公司购买该州内尔姆斯一矿甲烷所发的电,用这种绿色电力代替部分常规电力,从而减少CO2的排放;而尼亚加拉莫豪克电力公司则已用CO2减排额来交换SO2排放许可。

六、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煤层气开发是受众多的因素所制约,除了储层地质条件、开采技术和经济条件以外,还必须考虑其他方面的综合因素,包括煤层气的所有权和煤层气开采法人的稳定性问题。其中煤层气所有权是个最复杂的问题,甚至在一个国家里由于制定法规机构的不同,会对煤层气所有权的含义也有所变化。即使在煤层气即将开发的地区,要给煤层气所有权明确的规定也是很困难的。因此,长期以来煤层气所有权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多种法律的解释和悬而未决所有权立法问题成为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一大障碍。

常规的石油和天然气在地质上是可以分离的,而煤层气的储层是煤层,很难将煤层与煤层气所有权完全分离开来,而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者和土地所有者都可能声称拥有煤层气所有权。因此,煤层气所有权问题是影响煤层气开发最重要的法规问题。

(一)美国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美国亚拉巴马州的黑勇士盆地和阿巴拉契亚盆地中煤层气的开发,也存在所有权问题的约束。现美国对煤层气所有权问题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拥有土地就拥有地下矿产的一切所有权;另一种看法认为拥有土地,但对地下的煤层气无所有权,这是由于煤层气可以流动,因此需要对这些气体建立实际的所有权。甚至在美国一些地区煤炭企业主与煤层气企业主之间在煤炭和煤层气开采上也存在矛盾,煤层气钻井影响煤炭的开采作业,妨碍煤炭长壁工作面的开拓,同时钻井的水力压裂激励也危害煤层顶板;而煤炭企业主为了安全生产,用通风方式排放甲烷,使煤层中煤层含气量大大减少。

在美国煤层气所有权问题一直是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目前美国的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肯塔基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田纳西州、西弗吉尼亚州等制定了适用于本州的煤层气所有权的法规,主要如下:

(1)煤层气与煤炭分立所有权。美国蒙大拿州法院认为,煤层气是属于煤炭资源的一部分(1993年)。而亚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认为,煤层气与常规天然气一样,法律应给予所有权,如果煤层气属于煤炭,煤炭企业主就必须勉强去开发有竞争性的资源,但煤炭企业主缺乏开发煤层气的专门技术和知识。

(2)早期获得权利者优先。煤层气的所有权是依据早期获得的资源权利,而决定分配给煤炭或煤层气企业主。这种情况类似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煤层气开发,例如早期获得了煤炭开采租借权,然后煤炭主将有权开采煤层气。1994年这项政策开始在美国部分地区执行。

(3)彼此共同存在的权利。煤层气企业主有权进行煤层气的开采,而煤炭企业主也有权在煤炭开采活动中抽取相关的煤层气。例如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煤炭承租人有权抽采煤层中的甲烷,作为煤炭开采中的一种安全步骤,而煤炭承租人无权开采煤炭未开发区的甲烷资源。

(4)分享所有权。煤炭企业主和煤层气企业主们对煤层气开发将有相同的份额,这可鼓励物主们合伙经营,以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灵活性去开发煤层气。

(二)英国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英国,目前尚未采用大量地面钻进进行抽取煤层气,而主要是从井下进行煤层气的抽采。井下煤层气的抽采仅存许可权,而无煤层气所有权的问题。在英国,土地拥有者一般对地下矿床不具备拥有权。

1946~1994年间有关的英国煤炭工业法规中曾规定,煤炭是属于英国煤炭公司,石油和天然气由国家拥有。英国煤炭公司对煤层气开采的法规有监督的权利,并每年颁发煤层气钻井的许可证。1994年英国又通过《煤炭工业法》,规定任何石油或天然气以及包含在煤炭中吸附或解吸的气体均属国家所有,新建立的煤炭权力机构(Coal Authority)将对煤炭和煤层气开发的许可权负责,并制订煤层气勘探责任的法令。英国煤炭权力机构在一般条件下,将不会同意煤层气企业主申请进入煤炭开采区开采煤层气,如有助于煤炭开采又可促进煤层气回收条件下可以例外。如果煤炭权力机构同意在煤炭开采区进行煤层气开发,就必须考虑到煤层气钻井煤层激励等对煤炭开采危害的程度,并需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危害的程度。

(三)德国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德国煤层气的开发所有权问题,已在1993年8月的联邦会议上正式通过公布规定:煤层气是一种独立的资源;按德国的各种法律规定,煤层气是一种碳氢化合物,不属于煤炭的一部分;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遇到煤层气可以进行抽取或排放,并且采矿公司把抽取的煤层气可用于市场交易。

(四)澳大利亚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澳大利亚,新的《石油法》将煤层气定义为一种碳氢化合物,因此,煤层气勘探开发许可证的发放与石油天然气一样。这一规定使外国公司在煤层气开采和销售方面享有更大的合法权利,它成功地解决了煤炭开采公司和煤层气开发公司之间的纠纷。截至1996年5月,仅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地区就颁发了21个煤层气开发许可证。

勤奋的外套
贤惠的大山
2025-04-05 04:56:46
英国在2007年推出了全球第一部《气候变化法案》,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拥有气候变化法的国家;2009年,英国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约束“碳预算”的国家。同年,英国政府又正式发布了《英国低碳转换计划》。

日本早在2004年就发起了“面向2050年的日本低碳社会情景”研究计划。2008年,日本政府资助的研究小组发布了《面向低碳社会的十二大行动》。2009年,日本又公布了名为《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改革政策草案。

美国于2005年通过了《能源政策法》,2007年通过了《低碳经济法案》,2009年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

关键词:低碳技术

欧盟的目标是开发出廉价、清洁、高效和低排放的能源技术。

英、德两国将发展低碳发电站技术作为减少CO2排放量的关键。

日本每年投入巨资致力于发展低碳技术。根据日本内阁府2008年发布的数字,仅单独立项的环境能源技术的开发费用就达近100亿日元,其中创新型太阳能发电技术的预算为35亿日元。

美国是世界上低碳经济研发投入最多的国家,在2010年(2009年10月1日实施)年度预算中,仅对清洁燃煤技术的研究就提供了150亿美元的拨款。

关键词:经济手段

碳税。碳税的税率由这个能源的含碳量和发热量决定,低碳能源的税负要低于高碳能源的税负。近几年,英国、美国、日本、德国、丹麦、挪威、瑞典等发达国家对燃烧产生的CO2的化石燃料开征国家碳税,如英国对与政府自愿签署气候变化协议的企业,如果企业达到协议规定的能效或减排就可以减免80%的碳税。

财政补贴。政府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或经济行为给予补贴。丹麦对“绿色”用电和近海风电的定价优惠,对生物质能发电采取财政补贴激励。加拿大自2007年起对环保汽车购买者提供1000~2000加元的用户补贴。

税收优惠。美国政府规定可再生能源相关设备费用的20%~30%可以用来抵税,可再生能源相关企业和个人还可享受10%~40%额度不等的减税额度。欧盟及英国、丹麦等成员国规定对可再生能源不征收任何能源税,对个人投资的风电项目则免征所得税等。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

英国在2009年公布的“碳预算”中,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应要占15%,其中30%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目前,英国陆、海风力发电站的电量足够供应150万家庭使用。

德国在2004年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确定了以下几个重点领域:大力发展风能。将清洁电能的使用率由2004年的12%提高到2020年的25%~30%,将热电年供的使用率提高25%。至2020年,建筑取暖中使用太阳能、生物燃气等清洁能源比例由2004年的6%提高到2020年的14%。

日本于2009年推出了“日本版绿色新政”四大计划,其中对可再生能源的具体目标是:从2005年的10.5%提高到2020年的20%。日本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注重发展地热、风能、生物能、太阳能,尤其以太阳能开发利用为核心。

调皮的哈密瓜,数据线
甜蜜的西牛
2025-04-05 04:56:46

施正荣的前半辈子,可谓起起伏伏。

出生的时候,因为家境贫困,亲生父母留下了一母同胞的哥哥,将他送给了同村的养父母。

在养父母家,除了上学,他在各种各样的农活中度过了童年时光。

即便如此,凭借聪明好学,他16岁考上大学,20岁读研究生。

之后,施正荣成功获得前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留学的资格。

师从国际太阳能电池领域泰斗马丁·格林,在获得博士学位的同时,也成功取得澳大利亚国籍。

2000年,37岁的他回国创业,成立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5年之后,他成为中国首富,身价186亿。

仅仅过去7年,公司破产重组,他的信誉也跟着破产,被尚德扫地出门。

在澳大利亚养精蓄锐之后,他悄悄重返太阳能领域。

2019年凭借25亿身价,重登福布斯富豪榜榜单。

有技术,却已经失去信誉的他,可还能走远?

1963年,三年自然灾害才过去一年多,江苏扬中太平村并没有恢复元气。

可以说,家家户户基本连温饱都够不着,只是饿不死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村里一户陈姓人家,因为在这一年生下了第三胎,一对生龙活虎的双胞胎儿子,陷入了烦恼忧愁。

而一条河之隔的施家,却因为生下的孩子不幸夭折,而陷入了悲伤。

一家是养不起四个孩子,一家是痛失爱子。

两家人商量之后,做了一个决定。

由施家收养双胞胎中的弟弟,并为他取名,施正荣。

很多人都觉得, 这一举措一下子救了两个家庭。

可是,作为被抛弃者,施正荣是不会这样想的。

农村里,很多人都喜欢茶余饭后,说一些家长里短打发时间。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施正荣早早地就从大人们、或者是吵架的小伙伴的口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不需要求证什么,一河之隔的陈家哥哥的模样,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以说,从那以后,被遗弃的阴影一直纠缠着他。

让他喘不过气的同时,也造成了他敏感、自尊、要强、缺乏安全感且拧巴的性格。

如果在施家的生活相对幸福些,或者说,比在亲生父母身边轻松些,或许,阴影的伤害会小一些。

可惜的是,事实并非如此。

收养施正荣之后,施家后面还生了几个小孩。

作为家中长子,施正荣小小年纪,就不得不开始为大人分担家务、为家计操劳。

从日常的扫地做饭、打猪草、剁猪食、喂鸡喂猪,到锄草插秧,跟着大人一起编织暖壶套售卖,他样样都要干。

而陈家哥哥作为家中幼子,家务农活有上面的哥哥姐姐帮忙干,他可以独享清闲。

每次自己干活累得要死,抬眼却看见,和自己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哥哥,跟村里其他的小伙伴在玩耍、打闹,施正荣免不了要问一问苍天,为什么?

为什么是自己被送给了施家,而不是哥哥?

十岁生日,在很多地方,是一个大日子。

条件好的,会大宴宾客,为孩子庆祝生日;

即便条件有限,也会弄几个好酒好菜,请亲近的亲朋好友,坐一坐,热闹热闹。

两兄弟十岁生日那一天,陈家便邀请了相熟的人,一起吃酒。

有个伯伯买了两套流行的军装,送给施正荣和陈家哥哥当生日礼物。

陈家哥哥很快便穿上军装,和一群小伙伴风风火火地,玩起了警察捉小偷的 游戏 。

施正荣却没有穿上新衣服,他只是站在河这边,看着对岸,也不过去。

仿佛那一场热闹,与他无关。

没人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偶尔与亲生母亲见面,施正荣都透露出,自己不喜欢干农活。

可是,这样的抱怨让亲生母亲如何回应呢?

送出去的孩子,泼出去的水,各人有各人的命,她也无能为力。

眼看着亲生父母没有给他任何回应,施正荣渐渐地什么都不说了,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不知道是觉醒得比较早,明白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还是天生就有求知欲,对读书有兴趣。

施正荣开始喜欢往学校跑,站在教室外,听老师讲课。

养父母见他这么好学,也不耽误干活,便将他送到学校读书。

这种一边干活、一边读书的日子,持续到他13岁,考上了高中,才结束。

1979年,高考才恢复两年,年仅16岁的施正荣便参加了高考。

或许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录取机会,他填报了冷门专业,长春理工大学(原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光学仪器专业,被成功录取。

作为村里少有的大学生,施正荣心里的压抑,不知道是否减少了一些。

在同学们的眼里,施正荣是一个不吝言辞的高冷学霸,每天都在寝室、教室、图书馆、实验室来回穿梭。

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毕业之后,是包分配的。

施正荣并没有急于参加工作,而是选择报考研究生。

1983年,他成功考取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在上海读书时,有一次,陈家哥哥来探望他。

乘此机会,他想同陈家哥哥一起见见世面,便准备进一家高档餐厅吃饭。

不想,门卫却不放行,声称,餐厅只对洋人开放。

多年后,陈家哥哥回忆,当时施正荣就有些恼怒。

他转头就走的同时,说道:”我将来一定要当洋人!“

这件事是否是他留学的诱因,或许只有施正荣知道。

但是,不管是不是,都能说明,施正荣比较要。

而且有能力凭借自己的努力,让自己的专业水平,达到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因为,1988年,也就是施正荣硕士毕业两年后,他获得了公费留学的资格,前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物理系深造。

为期一年的留学生活很快结束,但施正荣也硕果累累,发表了多篇学术研究报告。

正是因为这些成绩,原本该回国了的施正荣,被素有“太阳能之父”的马丁·格林教授看中,将他招到了自己的实验室里来。

彼时,马丁教授的实验室正在研究,既能降低太阳能电池成本,又能大规模应用的项目,薄膜太阳能电池。

施正荣接触这个项目后,凭借自己高超的悟性和细心的研究。

仅仅只用了半年时间,就成功将薄膜硅附在了玻璃上。

要知道,这个实验,马丁教授三年都没有做成功。

凭借着多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的研发,施正荣获得了博士学位,并成为了该校太阳能研究中心的一名研究员。

随后,他还取得了澳大利亚国籍,真的成为了一名“洋人”。

1995年,施正荣再次受邀马丁教授,前往他筹建的太平洋太阳能研究中心任职,薪水优渥。

对于施正荣为什么会回国创业,一般有两种说法。

其中一种,是施正荣在一次访谈中,他自己说的。

在研究所待了几年之后,他发现,在自己所研究的领域里面,已经很难找到同级别的对手了。

平日里,他想找个人探讨探讨理论,都找不到。

而且,不管是在大学里,还是公司里,他所在的职位都已经做到顶了。

所以,那时候,他觉得非常无聊。

考虑到全球环境恶化,能源枯竭问题迫在眉睫。

思前想后,他向上司提出,想将太阳能电池进行开发应用,让人类真正使用到这种可再生能源。

谁知,这个提议遭到了上司的反对。

陷入苦恼的施正荣听朋友说,国内在太阳能光伏产业方面,还是一片空白。

如果他回国创业,应该很快就能做出成绩。

于是,他就回国了。

施正荣的说法,在逻辑上,倒是站得住脚。

毕竟,当一个人在一个领域,将自己做成了权威,那么,他很容易陷入舒适区。

打破舒适区的方法之一,是在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当下,继续攀高峰,以期取得更多更大的突破。

打破舒适区的方法之二,就是重新换一个领域,去进行深耕。

施正荣只是选择了第二条路而已。

但是,坊间还有一种说法,说施正荣只是该研究所里一个普通的研究员。

因为他在研究所的项目要黄了,迫不得已才选择回国创业。

到底是真是假,也只有施正荣自己知道了。

毕竟,施正荣在访谈中说的话,已经不止一次被人认为是谎言。

比如,他曾说自己上高中时,是三好学生。但他的同学却说,他从没有获得过三好学生的称号。

比如,他说成立尚德公司时,自己带了40万美金入股。

但有人指出,他只是凭借技术入股,并没有现金之说......

不管真假,都可以看出,施正荣太过敏感和自尊,总想向大众展示自己优秀的一面。

哪怕有些优秀,也有夸大其词的嫌疑。

施正荣在澳大利亚“高处不胜寒”的时候,1998年5月,中国签署了《京都议定书》。

而在这前后,很多国家也都签署了这份议定书。

这是人类第一次,准备以法规的形式,来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此后,2000年,德国还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

这给施正荣的创业,带来了巨大的契机。

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施正荣拿着自己的创业计划书,走了很多城市。

向很多地方领导,描述过自己的创业前景:

“给我800万美金,我给你做一个世界第一大企业。”

虽然那个时期,国内大量引进国外技术。

但对于施正荣的“大言不惭”,很多人还是抱观望态度,只有无锡行动了起来。

在伯乐李延人的牵线下,施正荣获得了几家无锡国有企业的投资,成立了尚德。

并且在很多方面走了绿色通道、获得优待政策。

这使得尚德在当时,成为一个特殊的存在。

在太阳能领域,国内一片空白,确实有发展前途。

但这也意味着,最初的一段时间,国内根本就没有市场,来接受产品。

而此时,国外的市场也并没有完全成熟起来。

因此,2002年,尚德第一条生产线投产运行后,生产的产品根本就卖不出去。

整整三年,尚德一直都在亏本的状态中,施正荣每天都会在企业里面转悠,跟员工们一起吃饭,给他们打气。

终于,2004年,德国重新修订了《可再生能源法》,给予大阳能发电者为期20年、金额不小的补贴。

这一修订,点燃了德国的太阳能市场。

随后,欧洲其他国家,相继出台类似法规,整个欧洲的太阳能发电市场,彻底爆发。

尚德生产的产品,开始远销海外,并且供不应求。

仅仅这一年,尚德的产值就翻了十倍,纯利润将近2000万美元。

施正荣一下子成为了无锡尚德、乃至中国的英雄。

而接下来,尚德一系列的操作,又传出了不同的版本。

对于给尚德投资的那些企业的退出,以及很多骨干的离去。

有报道称,这是尚德在某些人的帮助下,完成私有化的过程。

那些退出的企业,也获得了十几倍的利益。

然而,另外一个版本却说,施正荣过河拆桥、卸磨杀驴,重用自己的亲信,将尚德变成了一个家族企业。

比如,不仅仅七大姑八大姨在尚德,他将自己的高中教师,也招进了尚德。

而完成私有化之后,他曾表示:“我觉得自由了。”

如果仅仅只是这些操作,施正荣的声誉,也不会跌落得那么彻底。

2005年12月,在资本的追捧下,尚德在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首家登陆纽交所的民营企业。

同年,他以186亿身价,成为中国首富,并被纽交所聘任为国际顾问,是30名顾问中,唯一的一位“中国人”。

随后,各种荣誉纷至沓来:

美国《时代》周刊,先后赋予他“环保英雄”、“绿色国家年度人物奖”、“可以拯救地球的50人之一”等称号。

还有人称,他将中国的太阳能事业,与国际太阳能事业的差距,缩短了15年。

然而,他肉眼可见地,变了。

没有人明白,他到底是因为环境的改变,不得不开始展示自己;

还是,骨子里,他原本就是一个喜欢交谈、愿意社交的人,只是因为幼时的环境,迫使他不得不压抑自己。

在巨大的名利面前,施正荣开始了报复性地消费,和表现自己。

他一改往日惜字如金的性格,在各个座谈会、论坛上,开始侃侃而谈。

但可以看出,他还是比较享受这种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的感觉的。

有一次,在光伏产业受到国际环境影响,业绩产生下滑倾向时,他甚至指着一众大人物和同仁,大声道:”你们回去后要好好反思一下。“

另外,尚德上市时,他曾对身边人说: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去挣一分钱,我就花钱。 “

如果说,给养父母造豪华别墅,是返哺之恩;

那么,在施家与陈家之间的那条河上,造一座“博士桥”,可能仅仅就是为了弥补儿时,有家不能回的遗憾了。

如果说,他斥巨资,在公司总部建一面全球最大的光电幕墙,是为了给尚德造势;

那么,成立“施姓家族慈善基金”,号称一年花6000万做公益,却被曝出诈捐,简直就是沽名钓誉了。

何况,他还买了10多辆顶级豪车,见不同的人,开不同的车;

仅仅参加一个会议论坛,就花126万包机前往;

日常随行的保镖,高达数十人。

很难说,这些现象是因为他的贪婪。

或许,虚荣而缺乏安全感,想要向养父母、亲生父母、乃至所有人,证明自己,更能解释这一切。

就在他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时,却不知道,一场灭顶之灾,在等着他。

当时包括尚德在内的,很多中国太阳能产业,做的其实只是一个“加工”工作。

原材料硅片需要进口,产品生产好之后,远销海外。

国内人称,这就是一个“两头”在外的企业;

做的,还是牺牲中国的环境,来换取海外国家绿化的工作。

可惜,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很少有人冷静下来,思考这个问题。

仅有的那么几个发现市场过热,而开始转型,走技术路线的企业,都笑到了现在。

可惜,这里面不包括尚德。

尚德在干什么呢?

因为市场爆发,导致硅片集体涨价。

施正荣为了确保自己能够以相对优惠的价格,购买到硅片,先后与两家海外企业,签订了为期十年的长期合同。

合同约定,尚德每年以固定的价格,购买固定数量的硅片,否则,要交天价违约金。

如果说,这是尚德经济破产的诱因;

那么,施正荣与亚洲硅业,签订了类似合约的做法,就让他走上了,信誉破产的道路。

这家刚刚成立不久的企业,获得了尚德时间长达16年,资金高达15亿美元的、无条件支付合约。

这明摆了,就是将尚德的钱,送给了亚洲硅业。

而种种迹象表明,亚洲硅业的幕后抄手,很可能就是施正荣本人。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很快波及欧美的太阳能市场。

很多国家降低了太阳能产业扶持力度,使得太阳能产业大面积缩水;同时,为了保护本国的企业,他们开始大幅缩减产品的进口数额。

对于靠出口产品而崛起的尚德,毫无疑问地,遭到了打击。

屯了大量的硅片,却卖不出去。

收益缩水的同时,尚德还得向上游供货商,交付天价违约金。

其实,在曝出亚洲硅业实际实控人,可能是施正荣之后,地方和各大企业,已经不是那么信任施正荣了。

当尚德处在生死存亡之际,国开行准备给尚德注资。

条件是,希望施正荣拿出一个能够与尚德共存亡的态度来,以个人全部资产做无限责任担保。

可是,施正荣拒绝了。

后来,地方表示,让本地公司接盘尚德,条件是施正荣退出在尚德的股份。

施正荣,仍旧拒绝了。

他说:“我有这么多的职工,你不救我,我就要关门。”

耍赖的嘴脸,跃然纸上。

在当时,到底是觉得地方一定会救尚德,还是因为缺乏安全感,想将钱财牢牢抓在手中,还是有其他打算。

导致他对尚德袖手旁观,除了他自己,怕是无人知晓。

他一边向美国投资者确保,尚德一定能按时还债;

一边向地方保证,自己能够让美国投资者延期,给尚德喘息的时间。

可惜,最后都没有实现。

董事会认定他将尚德的资产,转移到了亚洲硅业,损坏了董事们的利益,将他逐出了董事会。

而他的信誉,也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

有人说,施正荣的下场,只是墙倒众人推而已。

也有人说,当时国内的太阳能企业,都陷入了疯狂。

施正荣只是被环境裹挟,才造成了尚德最后的结局。

虽说,确实有部分原因在此,但,作为一个企业的决策者,施正荣自己的问题更大。

在外人看来,他只抓取眼前的利益,没有看到技术短板、导致国内市场不景气这个致命伤。

可是,同样在当时成立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克服重重困难,突破技术障碍。

成就了如今,市值4730亿的隆基股份,被人称之为,另一个华为。

难道,科班技术出生的施正荣,真的没有看出来吗?

怕不尽然。

2014年,被逐出董事会的施正荣,在澳洲养精蓄锐的那段时间,一家研发晶硅薄膜产品,名为上海羿仕新能源 科技 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2016年,施正荣带着上海羿仕新能源的新产品,亮相央视《对话》。

2019年,他已经成为了上海羿仕新能源的董事长,以25亿身价,再次登上了胡润百富榜。

对此,人们很难不猜测,当初他弃尚德于“不顾”。

不仅仅是认为地方一定会保尚德,另一个原因,怕是因为他已经为自己安排好了两条退路。

一个是亚洲硅业,一个是上海羿仕新能源。

不得不说,这招暗度陈仓,唱得真精彩。

如今,左手亚洲硅业、右手上海羿仕新能源的施正荣,要原材料有原材料,要技术有技术。

只要市场这股东风吹起,他就能将之变成真金白银。

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可再生能源成为市场的新宠儿,已经确认无疑。

而所有可再生能源,都离不开太阳能。

全球的太阳能市场,差不多都向有技术的施正荣,敞开了大门。

这两年,在全世界各地展开的新能源相关论坛会议上,大多都能看见他的身影。

另外,亚洲硅业也一直在申请上市,施正荣想重返资本市场的野心,昭然若揭。

有人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这句话用在施正荣,似乎也很合适。

他的品行如何,外人不好下定论,但他的性格有缺陷,却是不争的事实。

当他的公司再度上市时,股民们如何选择,怕是一道难题了。

他上半辈子的“失信”,会不会在下半辈子重新上演?

对此,你怎么看呢?

作者:朱小畅&铜豌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