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的国家规定有哪些?
一、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新规定将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将严格禁止一些不负责任的废料再生加工,包括:
1、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
2、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从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
3、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4、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5、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6、对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7、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
二、新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国内回收的废塑料和进口的废塑料。尤其对于进口废料,再生行业必须切实遵守所有相关的政策,并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1、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
2、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
3、禁止将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4、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新规定要求再生企业一旦发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和所在地环 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此外,还鼓励废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对废塑料加工利用散户实行集中园区化管理,集中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产生的废水、废气 和固体废物。
规定要求省级环保、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并公布合格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名单;对核查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只有通过监管机构检查的再生企业才允许进口废旧塑料。
扩展资料:
一、按再利用途径的不同可分为:
1、再生塑料:经工厂模塑、挤塑等预先加工后,用边角料或不合格模制品在二次加工厂再加工制备的热塑性塑料。
2、再加工塑料:由非原加工者,用废弃的工业塑料制备的热塑性塑料。
3、回收塑料:由经清洗和粉碎的废弃制品制得的塑料。
4、可重复使用塑料:成型后制品可以多次重复使用,且性能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的塑料。
5、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废弃后,允许被回收,并经过一定处理后,可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
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废弃后,不允许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
二、《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或致行业重新洗牌:
工信部公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明确了行业新建、已建的三大重点类型企业在废塑料处理能力上的门槛。
该规范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同期生效的还有《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业内人士称,新的行业规范或将带来全行业的洗牌效应。
作为环保要求门槛高的行业,该规范明确了“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涉热塑性废塑料原料并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
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规范条件》出台后将利于龙头企业投资这一领域。
因为大量小作坊既污染了环境,也不利于行业进一步发展。对整个行业而言,一批不成规模、技术势力弱的企业将首当其冲被责令整改。预测未来我国废塑料应用市场规模将达到逾千亿元规模。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8年起全国试行,谁损害,谁赔偿:
2017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公布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方案》规定,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
在试点方案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此次印发的方案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一是将赔偿权利人范围从省级政府扩大到市地级政府,提高赔偿工作的效率。
二是要求地方细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明确启动赔偿工作的标准。
三是健全磋商机制,规定了“磋商前置”程序,并明确对经磋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赔偿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塑料
近年来,随着我国再生资源产业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绿色发展理念的全面贯彻,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逐步走出效益低迷的态势并实现规范化、集中化快速发展。
在回收总量方面,2019年我国 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 十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2.8亿吨,同比增长11%。其中,废电池、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回收量增幅较为明显,分别增长46.7%、24.4%和29.6%;废塑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量出现下滑,分别同比减少9.9%和7.7%。
其中,废电池与废机动车是与我们电动自行车行业息息相关的。针对废旧电池回收,新的《固废法》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内容不再多说,今天我们要讲的是报废机动车回收。
众所周知,报废机动车的回收处理方式比较单一,根据国家规定,拆解后的车辆。 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方向机 四大部件严禁买卖,必须进行不可恢复的破坏,并且全程录像。而拆解下来的反光镜、车门等及小部件,如果完整度比较好,一般还会再卖制造企业,但大部分零部件的再利用价值已经不大了,所以正规报废车场,都是回收后以卖废铁的形式处理居多。
重磅新规 ·
现在要告诉大家的是, 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细则》指出, 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此外,《细则》对“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和“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了 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可以进行回收利用。
这一重磅新规对回收拆解企业资质上进行了严格规定,不仅稳定了市场秩序,也间接避免了非法商家回收可能造成的环保问题,最为重要的是,放开了报废机动车几大重要部件的回收利用,大大减少了资源浪费,降低了新车的制造成本,对回收企业及制造企业都是利好的,但是需要注意, 回收再造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今年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十分特殊,企业多关注国家新政策,就多一份发展机遇,如今,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推动行业向新发展,机遇已经搭建好了施展才华的平台,最终能获得多少还取决于企业自身。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协相关提案进行答复。指出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是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主要途径,对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可降解塑料的研发、应用等工作。
沈阳市李晨阳
工信部目前已经在完善可降解塑料标准和评价体系、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可降解塑料推广应用等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尤其在推动可降解塑料的广泛推广应用领域进行了诸多实践:
一是推动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生物降解塑料、聚乳酸(PLA)纤维等在生活垃圾袋、塑料购物袋、服装纺织领域应用,推广生物降解地膜在新疆、甘肃、湖北、云南等地区示范应用;
二是推动实施《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54家企业名单,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先后发布3批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面向废塑料等重点领域遴选再生技术与装备,提高废塑料资源化利用水平。
沈阳市李晨阳
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培育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推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适时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版)》,推广废塑料减量化、生物可降解塑料技术;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深入推行绿色转型,不断提升塑料制品绿色化发展水平。
《新京报》近日发表文章,指出在积极推进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的同时,舆论焦点同时也在关心这些问题。
沈阳市李晨阳:常见“可降解塑料”真的那么容易降解吗?
在这一大类“可降解塑料”中,最常见的最算是聚乳酸(PLA)。PLA 由淀粉发酵产生的乳酸聚合而成,因为原材料来源于植物,加上“可迅速降解”的宣传,因此容易被误认为是一种优良的环保材料。另外,相较于其他可降解材料,PLA 的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也较低,在一些行业和地方也被推为一次性塑料的替代材料。
但是,PLA的生物可降解性不是无条件的,更不是完全没有环境危害的。PLA生物降解需要满足最基本的两个条件:50%-60%的湿度和50-70摄氏度的温度。在此条件下,微生物才有可能经历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逐步将PLA分解。
简单来说,可降解塑料袋要完全降解最后变成二氧化碳和水,需要在50摄氏度高温下。然而,自然环境难以达到降解必要的温度,如果PLA塑料袋被随意丢弃,在自然界中并不能真正被降解掉。如果达不到降解条件,“可降解塑料”和普通塑料基本无差别,也会变成塑料垃圾,成为微塑料,污染海洋和水体。
沈阳市李晨阳:“可降解塑料”会带来什么问题?
抛开材料本身的问题,目前中国还没有普遍的工业化堆肥产业,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也没有良好运转。推动“可降解塑料”的使用,将可能带来新的“白色污染”。而“可降解塑料”的宣传,会容易让公众认为这是一种“可以不用处理就能自己消失”的材料而造成误导。
回到最根本的问题,目前中国和世界面临的塑料污染,是过度消费和不负责任消费行为的代价。即使“可降解塑料”可以通过回收进入工业化堆肥来解决降解的问题,对“可降解塑料”的消耗也终究是对环境资源的消费。站在这一角度来看待,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降低过度消费这一源头问题。
未来,可降解塑料或许是一个发展趋势。现在关于全生物降解产品还没有全国标准,希望接下来,可降解塑料技术方面的发展和完善,为未来可降解塑料的推广破除技术、标准、生产、处理流程等方面的掣肘,让其能在治理“白色污染”上成为真正实用而又完美的解决之道。
有扶持政策的,直接问所在地的政府就好,或者税务、发改等等。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主办的中国再生资源行业首届年度领袖峰会上,国家工信部节能与综合(行情 专区)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表示,2014年,工信部将着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技术标准,提高准入门槛。
培育行业龙头企业,以应对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存在的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
高东升称,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培育龙头企业,不仅能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行业自律,还能提高行业节能环保水平。
扩展资料:
由于未来全球金属资源需求将会大幅上升,全球需要重新考虑金属的循环利用,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金属开采和冶炼除给环境带来影响外,还占用全球7%到8%的能源供应。回收比初级生产的金属消耗更少的能源,同时降低对矿产开采地的整体影响。金属回收还可以减少对低品位矿石的需求,避免未来稀缺的一些贵金属的开采。
理论上,金属几乎可以无限制地回收,因此,金属回收给环境保护、能源和水的利用带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并为向低碳、资源节约型的绿色经济过渡做出贡献。
然而,受到工艺和回收成本的影响,金属回收率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长春市亿北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是大型废品回收加工企业。
公司高价收购各大生产厂家的各种拆迁废钢筋、工业废料、铜、铝、不锈钢、各种稀有金属、闲置设备、厂房拆迁、报废汽车拆除等,同时可以长期合作承包各厂家、企事业单位的一切废旧处理物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属回收
再生资源产业链涉及范围较广、产业链上各细分产业呈现分散化。从“回收-再生-再利用”的全产业链角度分析,再生资源行业的上游是废弃物产生、排放产业链的中游包括废物回收、再生和再利用三个环节行业下游主要则是再生产品或资源的消费、应用市场,包括塑料制品、电子家电和汽车等行业。本文将从产业链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等多角度深入分析我国再生资源产业。
一、再生资源产业链概览
再生资源是指在人类的生产、生活、科教、交通、国防等各项活动中被开发利用一次并报废后,还可反复回收加工再利用的物质资源,它包括以矿物为原料生产并报废的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合金、无机非金属、塑料、橡胶、纤维、纸张等。随着再生资源市场的逐步放开,我国已形成了从产生源经固定收购点、流动收购点、拾荒者、资源加工企业等层层筛选、分类,最终到达利用企业的完整流程:
再生资源产业链涉及范围较广、产业链上各细分产业呈现分散化。从“回收-再生-再利用”的全产业链角度分析,再生资源行业的上游是废弃物产生、排放,这些废弃物产生于居民日常生活、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运转等
产业链的中游包括废物回收、再生和再利用三个环节,其中根据废品种类的不同,又可细分为废钢、废纸、废塑料、废电子、废有色金属、报废汽车等细分市场
同时产业中游还包括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提供商行业下游主要则是再生产品或资源的消费、应用市场,包括塑料制品、电子家电和汽车等行业。
二、产业上游:全国固体废物产生量不断增长
再生资源行业的上游是废弃物的排放,从我国主要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来看,2016-2019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上升,由2016年37.1亿吨上升为2019年44.1亿吨,上升18.7%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由2016年5219.5万吨,上升为2019年8126.0万吨,上升55.7%而生活垃圾清运量也从2016年的2.04亿吨上升至2019年的2.42亿吨。总体来看,全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处置需求也不断扩大。
三、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现状
——回收量不断增长
首先,从回收环节来看,2011-2018年,全国主要再生资源(废钢铁、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汽车、废电器电子、废旧纺织品、废电池、废玻璃等)的回收量、回收价值都总体增长,2018年,全国主要再生资源的回收量为3.2亿吨,回收价值达8704.6亿元
此外,根据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
同时,根据资料的公开程度,前瞻整理了2019-2020年部分再生资源的回收情况,可以看出,与2018年相比,2019年废弃物的回收量都有所增加,一定程度上说明行业的回收经营情况较为稳定:
——利用率还有待提升
另从加工处置的角度来看,据生态环境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2019年,全国一般工业固废和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总体上升。2019年,全国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量为23.2亿吨,工业危废的综合利用处置量为0.75亿吨。
同时,从部分细分市场的利用情况来看,在废金属市场中,再生铜铝铅锌产量不断增长,2020年约为1450万吨在废弃电器电子市场,规范地拆解流程是其得以有效处置加工的前提,但目前的规范拆解率还有待提升
而在废旧轮胎市场,据人民日报报道的数据显示,2019-2020年我国废旧轮胎的利用率在60%左右,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四、再生资源竞争格局分析
——废钢市场的企业竞争力较强
在企业竞争格局方面,由于再生资源行业的业务范围广,行业的竞争者数量较多,但根据废弃物种类的不同,各个企业的重点业务有所不同。2020年12月末,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公布了《2019年中国再生资源行业50强榜单》,其中,TOP10企业的排名情况如下,废钢回收处利用市场的上榜企业较多:
——华东地区的竞争优势突出
在区域竞争格局方面,从2019年我国再生资源行业50强企业的注册地分布来看,华东地区的上榜企业数量最多,占比达46%,其中江苏省的竞争实力最强。
五、“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从政策角度分析未来我国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趋势,根据第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将是“十四五”期间的发展重点,具体内容如下: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可持续发展就是,既符合当代人类的需求,又不致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在注意经济增长的数量,同时要注意追求经济增长的质量。主要的标志是资源能够永远利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扩展资料
国务院下发通知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
取消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票据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根据节能减排的要求,为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整合有限的资源构造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转运、加工利用、集中处理为一体的产业化格局。近几年,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据统计,“十五”期间我国回收利用再生资源总量为4亿多吨,年平均回收利用量在8000万吨,年平均增长率为12%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值超过了650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超过了20%。2007年回收利用再生资源1.82亿吨,其中废钢铁8392万吨,废有色金属999.65万吨,废纸6021万吨,废塑料1488万吨,其他如废橡胶、废棉、废麻、废化纤、碎玻璃等1300万吨。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1997年才开始起步,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属于朝阳产业,虽然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得到迅猛发展,但与我国再生资源产生量和需求量相比,与发达国家对再生资源的利用情况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再生资源发展还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
废弃塑料已经成为全球生态的老大难。
01、塑料污染成为全球性环境问题
塑料制品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然而,塑料废弃物的随意丢弃给全球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威胁。在全球范围内,从沙漠到农场,从山顶到深海,从热带垃圾填埋场到北极雪地,都存在着塑料污染。尤其是海洋环境中塑料碎片的报告可以追溯到半个世纪前,在过去的60年里,海洋表面的塑料废弃物正在持续积累。另一方面,塑料污染物的释放量正在不断增加。据估计,2016年,全球每年向河流、湖泊和海洋排放的塑料垃圾为900万至2300万吨。按照这个趋势来看,2025年塑料废弃物的排放量将增加一倍。
当塑料污染的速度超过自然或人为清除的速度时,塑料就会在环境中累积。塑料在自然环境中降解需要数十甚至数百年,同时在许多地区也难以进行人为清理。因此,塑料是一类典型的不可逆环境污染物,由此造成的生态环境危害也难以轻易扭转,这将成为我们未来长期面临的重要全球性环境问题。
02、不可逆转的塑料污染
最常见的塑料污染通常由人类随意丢弃造成的,常见于路边、海滩、河岸和城市河口。这种类型的塑料污染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逆转的,它可以被及时清理,通过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增加废物收集设施等措施也能减少塑料垃圾的随意丢弃。但是,一旦这些塑料废弃物在环境中风化成肉眼不可见的微型以及纳米塑料颗粒,塑料污染就变得难以逆转。这些不可逆转的塑料污染物正在全球范围内大量积累,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