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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司长”私藏2亿多现金,这些钱都是从何而来

大方的烤鸡
清脆的板栗
2023-01-31 21:03:19

“亿元司长”私藏2亿多现金,这些钱都是从何而来?

最佳答案
丰富的书包
安详的太阳
2025-04-20 11:36:20

    私藏亿元,在如今强力反贪反腐的形势下,“亿元司长”引起公众的注目。

    “亿元司长”魏鹏远,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于辽宁省锦西县,1982年从辽宁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前身)毕业后分配到煤炭部规划设计总院工作。央视新闻报道介绍中,在32年职业生涯中,魏鹏远一直没有离开煤炭行业,从国家煤炭部煤炭处主任科员一步步成为副处长、处长。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挂牌成立,魏鹏远任煤炭司副司长(正处级)。

据中国新闻周刊、央视新闻等媒体报道,2014年4月,在最高检直接指挥下,魏鹏远专案组来到国家能源局,对魏鹏远实施了控制。专案组协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的十多名工作人员、使用五台点钞机参与现场清点,共清点出现金人民币1.348亿元、欧元819.55万元、美元382.49万元、港币189万元、英镑1.6万元,按当时的汇率中间价,所获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元。被查所获财产共计3.4亿元。

魏鹏远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以及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官职和职权、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为由,非法收受情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还有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站在被告席上的魏鹏远, 此刻,所有秘密都被揭露,语调平缓地发表自己的忏悔:钱财有什么用?钱财没有让我心安理得,反而让我罪孽重重……此件事后国家决策层也注意到了权力过度集中带来的腐败问题,中央政府一再强调“简政放权”。

最新回答
端庄的小蚂蚁
魁梧的草莓
2025-04-20 11:36:20

第二集。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缉处处长侯亮平接到实名举报,称国家部委项目处处长赵德汉与汉东省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涉嫌巨额受贿,为了不让相关人员得到风声逃跑,侯亮平在北京展开对赵德汉的调查的同时,让汉东省反贪局局长陈海协助他们抓捕嫌疑人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

侯亮平带手下在赵德汉家的小区楼下,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等到赵德汉的妻子带着他儿子去上补习班,他便在赵德汉妻儿离开之后,上楼搜查赵德汉的家。

侯亮平在赵德汉的家里搜个底朝天,可没有搜出任何受贿的赃款,侯亮平只好以让赵德汉送客为名,向赵德汉亮出了办公室的搜查令,让赵德汉必须配合他们反贪局前往办公室搜查。

侯亮平把赵德汉的办公室查了个遍,搜出了好几张银行卡,可卡里的钱总共也不过三万多,让他着实觉得赵德汉相当的狡猾。侯亮平搜查赵德汉的家和办公室都不顺利。

赵德汉一脸不屑,挑衅地看着一无所获的侯亮平,大声地质问他,还气急败坏地要起诉他对自己的诬陷。

侯亮平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办案二十年,从来没有失过手,面对赵德汉的咄咄逼人,侯亮平话锋一转说起丁义珍找赵德汉审批的项目,赵德汉眼神开始慌乱,口气也明显弱了很多。

侯亮平不慌不忙地带他又去了下一个地方,就是赵德汉的别墅,在别墅了终于找到了证据,床下边、冰箱里、墙夹层里,等等,都是崭新的人民币。

扩展资料:

赵德汉案的原型:

2014年5月,魏鹏远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带走调查时其家中发现2亿现金,重1.15吨,检察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魏鹏远在能源局煤炭司负责项目改造、煤矿基建的审批和核准工作,有可能是这个过程出了问题。

201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介绍,国家能源局5人(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司司长王骏、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电力司副司长梁波、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

发改委价格司5人(分别为价格司原司长曹长庆、现任司长刘振秋、副司长周望军、副司长李才华、副巡视员郭剑英),价格司的领导班子全部涉嫌职务犯罪,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一人(原司长张东生)。

该系列案件特点: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

二是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三是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

四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6人,其中,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的民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魏鹏远

含蓄的仙人掌
坦率的小丸子
2025-04-20 11:36:20

艺术创作具有复杂性,很多人物是多个案例聚合加工的。

比较清晰的可以分析出来的贪官原型分别是:

“小官巨贪”赵德汉原型

查案人员搜出的2.3亿现金,从银行运来十二台点钞机,竟然烧坏了六台。这一幕不由让人想起了那个著名的亿元司长魏鹏远——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这个有新闻报道,从贪污数额和所在位置是负责资源审批等细节来看毫无疑问是赵德汉的原型了)

检察机关曾从魏鹏远家中搜出2亿余元人民币。曾有媒体报道,5台点钞机连续14小时清点,1台被烧坏。

出逃贪官丁义珍原型

出逃的贪官其实很多了,这些年很多。

据媒体揭秘,这位丁副市长的原型,就是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

2014年12月22日,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副厅级干部王国强,从美国回国自首。成为近十年来,第一个从美国回国自首的腐败犯罪嫌疑人。

王国强曾自述在美国的生活:

这两年零八个月期间(逃亡期间),浪迹天涯、亡命天涯、生不如死、苟延残喘、过街老鼠等等,这些词我都是用身心来感受了。

我又怕中国发现我,又怕美国抓获我。就连乘坐交通工具也只能乘坐不使用护照的“灰狗”巴士。至于我当时的心境,那简直都没法形容。

在美国我只能住那个“窨”(inn),就是小旅舍。我专挑三十块钱、二十块钱的住。整日不敢出屋,靠面包果腹,白天只能像犯人放风一样,在不足十平米的斗室里转圈踱步。

当然,也有人认为,丁义珍的一系列人物设定,比较贴近中国红色通缉令第一要犯、原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两人职位相似,潜逃方式也类似。杨秀珠当年案发后,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机场途径新加坡出逃美国,政府也向她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副国级人物赵立春原型

但剧中的副国级人物形象或是揉捏了多位贪官的综合形象。作为“贪腐父子兵”的赵立春,现实中案例也很多:除了苏荣父子,还有周氏父子,以及江苏的赵少麟赵晋父子等等。

参考文献:

《人民的名义》贪官原型 高小琴李达康祁同伟蔡成功赵德汉丁义珍赵立春原型揭秘--湖北频道--人民网

文静的饼干
平常的睫毛
2025-04-20 11:36:20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七)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八)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制定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九)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按分工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十)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一)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二)承办国务院、国家能源委员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能源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以及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送审稿,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业务。

(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

(五)电力司

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

(六)核电司

拟订核电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七)煤炭司

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八)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九)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市场监管司

组织拟订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监管电力市场运行,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处理电力市场纠纷,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十一)电力安全监管司

组织拟订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负责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国际合作司

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按分工承担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有关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

机关党委(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等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组纪检组组长1名,司局领导职数42名(含监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