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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和新疆共有的新能源是什么

忧郁的绿茶
稳重的鞋垫
2023-01-31 18:30:04

海南和新疆共有的新能源是什么

最佳答案
活力的小笼包
细腻的期待
2025-05-10 07:02:05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海南和新疆共有的新能源是光伏和风电能源。到2050年,全球近90%的发电将来自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合计占近70%,因为海南和新疆特殊的地理条件,所以这两项能源是这两个地方的主要发展项目。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最新回答
无奈的钥匙
称心的春天
2025-05-10 07:02:05

【分析】 海南省主要的发电方式是水力发电(水电)和火力发电(煤电),除此之外海南省四面环海,它的风能和潮汐能都很丰富,所以还可以开发用于发电的可再生能源有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 【点评】 本题考查能源的相关知识,解本题首先要知道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的概念,对于一次能源来说,像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以从自然界源源不断地得到,这样的能称为可再生能源;而像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旦消耗就很难再生,这类能源称为不可再生能源。

明理的水壶
大气的苗条
2025-05-10 07:02:05
1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23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钱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1.9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0.05分钱。

3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10:00~12:00,16:00-22:00;平时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谷时段23:00~次日7:00。

4国家电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下降后,相应调整峰时段和谷时段电价。冰蓄冷谷时段电度电价为0.2713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35千伏以下)。

5315千伏安及以上商场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峰谷电价。

6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7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冋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也可以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

2022年民用电费标准有哪些?

每个城市的收费标准不一样,中国城市居民使用一度电的价格一般是在0.56-0.62元一度电左右。如果说是工业用电,价格就稍微贵一些,一般工业用电价格为0.86~1.80元一度电。另外,还有租房的电费,一般都是给外来务工人员使用的,出租房的电费为1.00元一度电。现行的电量分档和电价标准如下:

1.第一档

用电量不超过240千瓦时的电量,这个电量标准是维持不变的,对于城乡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量电费设置为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是很实惠的。

2.第二档

用电量处于241一400千瓦时之间的,第二档电费收费标准为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电费为:用电量超过了400千瓦时。

3.第三档

用电量的电费收费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不同地方的电价一般都是0.62元左右。

总结平段0.5283元/千瓦时。电价分时段收费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由该省市的发改委自行制定相关标准的。因为电费也是根据每个市的经济水平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七条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电力生产企业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制定上网电价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八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和省级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独立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有管理权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地方投资的电力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属于在省内各地区形成独立电网的或者自发自用的,其电价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聪明的春天
淡然的朋友
2025-05-10 07:02:05

海南岛将在2030年全面禁止燃油汽车的使用,这对于车企当然提出了更大的挑战,虽然时间还有一些,但是8年的时间真的没有大家想象那么多燃油汽车也不是,就完全会消失.只能说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成为大的趋势,有这样一个地方开始,以后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效仿。

10年前大家就曾听说煤炭石油天然气作为传统的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但是它是不可再生资源,它在使用个100年到200年就会逐渐枯竭。那时候大家觉得还有100多年呢,至于更遥远的时间我也管不到那么多,反正只要我在的时候能正常使用就好了,谁也没有想到短短的十年20年就会逐渐变成禁止燃油汽车的使用吧。因为虽然煤炭石油天然气这些传统能源还供人们可以使用几百年,但是人们也不能真的把这些资源完全消耗干净,能源的转型也必然还需要时间。

2030年禁止燃油汽车在部分地方的使用,那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禁止了呀,就算所有地方在2040年之前都禁止了燃油汽车的使用。那工业经济的发展不还是需要煤炭石油天然气这些东西吗,产业结构上转型,能源结构上转型,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现在有很多关键的技术它都是依赖于传统的能源的。突然之间要变成新能源,那人们必须得找到一种除了电之外的其他能源,并且是比较高效容易制取成本比较低的,这也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

燃油汽车的使用成本会越来越高,这个是在未来可以确定的事情,现在燃油的价格虽然略有下降,但是仍然是在8块钱左右的程度,要知道1~2年前92号汽油价格就是5块钱,甚至有时候更便宜,但是觉得未来还能下跌到这种程度吗?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因为现在全球各国都是在有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大力推行新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转型。

老实的皮带
精明的悟空
2025-05-10 07:02:05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绿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晶科科技(601778)、长江电力(600900)和中国中车(601766)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市场规模、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能源行业被归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D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包含的统计4级代码有D4413(水力发电)、D4415(风力发电)、D4416(太阳能发电)、D4417(生物质能发电)、D4418(其他电力生产)。

2、产业链剖析

新能源行业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以及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及零部件制造商。其中: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特变电工(600089)、迈为股份(300751)和中国中车(601766)等组件及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电力和光伏组件、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688599)和通威股份(600438)等。

新能源行业中游作为整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氢能、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能源供应商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上市企业有隆基绿能(601012)、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和长江电力(600900)等

新能源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桩和输变电等公共及个人应用领域。目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比亚迪(002594)、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东风汽车(600006)和北汽蓝谷(600773)等加氢站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蓝科高新(601798)、上海电气(601727)和美锦能源(000723)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和万马股份(002276)等输变电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长缆科技(002897)、金杯电工(002553)和平高电气(600312)等。

我国新能源行业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

“十五”计划(2001-200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从“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开始,规划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至“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合理把握新能源发展节奏,着力消化存量,优化发展增量,新建大型基地或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技术路线、产地建设规范、安全运行规范、能源发展机制和标杆上网电价等内容,2014-2022年6月,我国新能源行业重点政策及政策解读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同。

行业发展现状

1、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10%。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核能发电装机0.5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38亿千瓦。

2、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较2020年增长11.63%,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3、新能源消费量分析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16.2艾焦增长到2020年的23.18艾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37%。前瞻根据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初步核算得到,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消费量约为25艾焦。

4、新能源行业消纳情况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风电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西藏、广东、广西和海南光伏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5、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为34.9%,比2017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2021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达到35.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竞争格局

因目前新能源行业可量化指标较多,故行业竞争格局中的区域竞争部分仅以: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进行比较企业竞争格局以:2021年各光伏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2021年各风力发电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进行对比2020年各水力发电企业水电装机总量及水电发电量进行对比。

1、区域竞争:青海、四川和云南位列新能源行业第一竞争梯队

根据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3个,分别为青海、四川和云南40-80%的6个,分别为甘肃、重庆、湖南、广西、湖北和贵州20-40%的10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吉林、宁夏、江西、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南和内蒙古小于20%的11个,分别为浙江、福建、山西、安徽、辽宁、江苏、北京、海南、天津、河北和山东。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尚未发布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1)光伏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PV-Tech发布的《2021年全球组件供应商top10》,以光伏组件出货量来看,2021年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八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依次位居2021年组件出货量全球排名前三,光伏组件出货量分别为38.52GW、24.80GW和24.069GW。据PV-Tech介绍,2021年全球光伏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行业整体产能和出货量均超过190GW前十大组件供应商出货量超过160吉瓦,市场份额超过90%。

(2)风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数据显示,新增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7家,新增装机容量5592万千瓦,排名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69.3%,排名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5.1%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前5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为57.3%,前10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1.8%其中,金风科技累计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占国内市场的23.4%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00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11.1%和9.6%。

(3)水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因存在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目前,我国水电行业运营企业的数量不多,主要大型集团包括:长江电力、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等。根据企业的公开数据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20年按在水电装机总容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2.32%,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7.5%之间。按照水电发电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6.75%,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5-8.5%之间。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除大唐集团外的其他五大能源集团均为公布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故此处仅以2020年数据为例,对我国水电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时期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鉴于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等,《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实施方案》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2、“十四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绿色低碳能源,新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还将有大幅度的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据此,前瞻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7亿千瓦,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或将达到21亿千瓦。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稳步增长,预计至2027年我国光伏、风能、水能、火电等新能源发电量也将随之进一步高增,前瞻根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以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可达到4.28万亿千瓦时,至2027年末,新能源发电量或将突破5.20万亿千瓦时。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心灵美的蓝天
悲凉的月饼
2025-05-10 07:02:05
海南海口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于2022年5月1日出台;目前的政策状态是:已生效;执行时间为:22年5月3日-22年6月30日;具体内容以下:

2022年5月3日至2022年6月30日,1)以及换新:对前2000辆符合资格的车主,发放面值为3000元的汽车消费券券包;2)直接购置:对前4500辆符合资格的车主,发放面值为2000元的汽车消费券券包;3)团购购置:对前1000辆符合资格的车主,发放面值为5000元的汽车消费券券包

隐形的秋天
糟糕的时光
2025-05-10 07:02:0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近日协作下达通知,运作2022年鼓励运用新能源汽车补助申请工作上,经营管理补贴最大可领取3余万元,自己最大可领取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新能源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子(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必须为第一次办理备案汽车上牌车辆,注册登记得到新能源汽车专用车牌号;必须为联接海南新能源车管理系统的车辆;购买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限内,第一次办理备案汽车上牌在2023年1月16日(含)前。新能源开发技术装车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包裹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汽车上牌起一年内测算公里数达3万公里后。

按重型、大中小型、轻形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领取30000元、20000元、10000块的经营管理补贴;本人及其他领域车辆(并没有已申请经营管理补贴)在可提供测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汽车上牌起一年内充电量超出2000度(含)每辆可领取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领取1500元充电费用补贴。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近日协作下达通知,运作2022年鼓励运用新能源汽车补助申请工作上,经营管理补贴最大可领取3余万元,自己最大可领取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财产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海南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汽车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包括自己和非一般用户)。

知性的咖啡
朴实的猫咪
2025-05-10 07:02:05

2006年,全省国土环境资源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环境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执法和监督,国土环境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1.土地资源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进展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决定,推进全省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强化政府调控能力,在总结全省土地资源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十一五”时期,建设规模大、重大项目建设对土地需求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筹措更多建设资金的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相关实施意见和管理规定,省政府批准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参与土地成片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些管理规定和措施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土地调控,加强和规范了土地资源的管理。

2.矿产资源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进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初见成效;②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健康发展;③推进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和调查力度,开展了海南岛生态地球化学调查等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商业性勘查领域,加大矿产资源勘查;④不断加强地质环境管理;⑤做好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管理。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土地变更调查显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海南省土地总面积为3535368.96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分别占总面积的79.94%,8.29%,11.77%。

2006年农用地面积2826199.37公顷,其中,耕地727526.86公顷,园地533277.42公顷,林地1482646.87公顷,牧草地19415.88公顷,其他农用地63332.34公顷,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0.58%,15.08%,41.94%,0.55%,1.79%。建设用地面积293179.60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19244.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684.8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0250.4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20%,0.39%,1.70%。未利用土地面积415990公顷,其中,未利用土地228992.75公顷,其他土地186997.25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48%,5.29%(图1)。

图1 2006年海南省土地利用构成

2006年全省各类土地变更总规模为4384.49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0.12%。与2005年相比,2006年初农用地面积2826399.86公顷,年内减少503.28公顷,增加302.78公顷,净减少200.5公顷,净减少幅度0.007%;2006年初建设用地面积292623.45公顷,年内减少45.59公顷,增加601.73公顷,净增加556.14公顷,净增加幅度0.19%;年初未利用地面积415345.65公顷,年内减少355.65公顷,增加0公顷,净减少355.65公顷,净减少幅度0.09%。各地类净增减详细情况见表1。

表1 海南省2006年各地类变化情况

(二)耕地及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及分析

1.耕地减少去向分析

2006年全省共减少耕地335.01公顷,其中,生态退耕76.07公顷(全部是退耕还林);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85.30公顷,其中改果园81.6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73.64公顷,其中2006年度以前批准53.783公顷,占30.97%,2006年批准119.86公顷,占69.03%;灾毁耕地0公顷。

2.耕地增加来源分析

2006年耕地面积增加305.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118.86公顷,占38.87%;土地复垦31.04公顷,占10.15%;土地开发35.37公顷,占11.57%;农业结构调整120.53公顷,占39.41%。

3.建设用地变化情况

全省2006年建设用地面积增加601.73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503.28公顷,占用未利用地98.45公顷。其中本变更年度以前批准231.09公顷,占32.32%,本变更年度批准393.83公顷,占67.06%。未报先建1.07公顷,占0.62%。

4.新增建设用地流向

2006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363.65公顷,具体流向如下:

城市用地新增109.3公顷,其中公用设施用地2.73公顷,公共建设用地92.57公顷,住宅用地14.01公顷。建制镇用地新增161.12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8.7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1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26公顷,公共建设用地3.73公顷,住宅用地87.23公顷。农村居民点新增30公顷,全部为住宅用地。独立工矿用地新增63.2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0.2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4.8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6公顷,住宅用地18.05公顷。

(三)耕地总量平衡、占补平衡及年度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分析

1.耕地总量平衡情况

2006年度全省增加耕地305.8公顷,年内减少耕地335.01公顷,扣除生态退耕76.0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85.30公顷,年内实际减少耕地173.64公顷,年度耕地净增132.16公顷,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2006年度全省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73.64公顷,通过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面积185.27公顷,实现2006年占补平衡。

(四)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2006年全省竣工验收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共有20宗,面积共4097.36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1315.90公顷,增加耕地面积1030.46公顷,总投资额10688.13万元。其中土地整理项目15宗,国家级项目7宗,省级项目4宗,市级项目4宗,土地整理面积3876.08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1116.22公顷,增加耕地面积850.40公顷,投资额9810.14万元。土地复垦项目2宗,土地复垦面积58.66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53.95公顷,增加耕地面积34.33公顷,投资额243.56万元。土地开发项目3宗,省级项目1宗、县级项目2宗,土地开发面积162.62公顷,增加农用地面积145.73公顷,增加耕地面积145.73公顷,投资额634.43万元。

全省共有20个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国家级项目3个,建设规模为1517.70公顷,总预算3391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新增耕地面积339.5公顷;省级项目17个,建设规模为1668.48公顷,总预算4527.98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计划新增耕地面积118.62公顷。上述项目预计于2007年度完成。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种类及矿产地

目前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88种,经评价有工业储量的矿产68种。其中,已探明列入资源储量统计的矿产有54种,产地384处,其中能源矿产5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7种、贵金属矿产2种、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5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5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4种、建筑材料和其他非金属矿产20种、水气矿产3种。

在全省已探明的54种矿产384处矿产地中,大型矿床51处,占13.28%;中型矿床115处,占29.95%;小型矿床218处,占56.77%。主要矿产有铁矿、钛铁矿砂矿、玻璃用砂、锆英石砂矿、宝石、油页岩、饰面用辉长岩、饰面用花岗岩、独居石、玻璃用脉石英、天然气、石油、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

2.矿产资源的特点

(1)全省矿产资源种类比较齐全且资源储量相对丰富。在探明储量的54种矿产中,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主要有海洋石油、海洋天然气、富铁矿、锆英石砂矿、钛铁矿砂矿、玻璃用砂、黄金、钴、饰面用花岗岩、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具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矿产资源有高岭土、蓝宝石、油页岩、石墨等。

(2)全省矿产资源不仅富集区相对集中,而且主要矿产资源和新开发重点矿区外围的资源潜力大。天然气、石油富集在南海西北部的琼东南、莺歌海盆地、珠三凹陷和南沙各盆地,以及海南岛西北部的福山拗陷;石英砂富集在海南岛沿海第四纪沉积阶地;钛锆砂矿富集在海南岛东部的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等市县滨海第四纪沉积地带;金矿富集在乐东、东方、昌江、定安等县、市;铁矿、白云岩、石英岩富集在昌江县石碌地区;水泥用灰岩和水泥用粘土主要富集在东方、昌江、儋州等市县;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富集在海口、琼海、三亚市;地下水富集在琼北自流盆地。

(3)具有丰富的海洋资料。海南省是海洋大省,省辖海域有油气沉积盆地39个,其总面积约64.88万平方千米,蕴藏的石油地质潜量丰富,有“第二海湾”之称,海底还蕴藏丰富的多金属结核,滨海的钛铁矿、锆英石、独居石、金红石砂矿等资源。

(4)海南省的陆域矿产资源潜量也较丰富,特别是钛锆砂矿资源,具有优越的成矿地质条件和丰富的资源潜量。此外,优质滨海现代沉积型玻璃用石英砂矿资源和地下水、矿泉水、热矿水也十分丰富。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地质勘查投入1110.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613.2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34.50万元,社会资金363万元。地质勘查资金的投向主要有:①地下水18万元,主要用于地下水动态监测;②不能分矿种1092.70万元,主要用于海南省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及滨海锆钛砂矿及石英砂矿资源调查。

2006年度新发现的矿产地7处,比2005年增加了5处。新发现的矿产地分别为金矿、钼矿、铅锌矿、红柱石矿、白云岩矿和水泥配料用红土矿。新查明的矿产资源7处,比2005年增加了4处。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权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全省企业持有勘查许可证80个,其中2006年度新发放的57个;2006年全省企业持有采矿许可证430个,其中2006年度新发放的145个;新发放的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分别比2005年度增加200%,173.58%。企业持有的勘查许可证中,国有企业44个,有限责任公司31个,上述两种经济类型持有勘查许可证占发放总数的93.75%;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9.41%,63.15%;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经济类型主要有国有企业30个,集体企业6个,有限责任公司51个,与2005年比,分别减少18.91%,64.70%,4.08%;私营企业316个,比2005年增加68.08%。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私营企业个数占发放的采矿许可证总数的73.48%,并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2006年全省共有矿山企业366个,从业人员15251人,年产矿量6650.28万吨,工业总产值155655.79万元,综合利用产值25243.38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149044.32万元,利润总额48008.3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2%,8.1%,16%,7.03%,12.99%,18.59%和1.56%。

全省矿山企业特点是:①金属矿产种类少,仅有铁、钛、金几种;黑色金属铁、钛工业总产值,综合利用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占总数的76.59%,89.46%,79.96%,92.79%。②非金属矿山企业数比例较大,占矿山企业总数的87.70%。③矿山企业规模小,占矿山企业总数的75.40%。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全省继续贯彻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进一步推行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出让;继续加大土地供应信息的披露力度,充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竞争环境,确保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市场化配置程度,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国有土地出让224宗,其中协议出让79宗,招标出让1宗,拍卖出让11宗,挂牌出让133宗,分别占出让宗数的35.27%,0.45%,4.91%,59.38%;出让面积980.58公顷,其中协议出让面积245.86公顷,招标出让面积2.67公顷,拍卖出让面积23.23公顷,挂牌出让面积708.82公顷;招、拍、挂出让面积占出让总面积的74.93%。

出让的国有土地用途分别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各类用地面积分别为541.69公顷、199.92公顷、4.41公顷、13.21公顷、210.95公顷、9.35公顷、1.06公顷。2006年全省土地出让用途类型及比例见图2。

图2 2006年海南省土地出让流向及比例构成

全省供应的商服用地,绝大多数是用于旅游项目建设,这主要是从实现海南省“一省两地”的战略部署出发,根据省政府重点发展旅游产业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满足海南省的旅游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在已供应的住宅用地中,主要是根据全省城镇居民住房及生态文明社区建设的需要而提供的;工业用地主要为实现省政府建立西部工业走廊的战略部署,主要用于低污染、高清洁、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业项目;公共建筑用地主要用于全省机关团体办公场所的建设使用。公用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全省港口、码头的建设;交通运输用地主要是用于城乡公路干线及城镇干道的建设改造。

3.土地二级市场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方面,转让10719宗,转让面积1342.42公顷,转让款534055万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88.36%,45.65%,213.60%;转让用地地类型中商服用地1304宗,工矿仓储用地49宗,公用设施用地6宗,公共建筑用地2宗,住宅用地9357宗。住宅用地交易较活跃,主要为城镇居民住宅;住宅用地转让宗数占转让总宗数的87.29%,转让面积占总面积的39.43%,转让价款占总价款的68.60%。抵押550宗,面积2359.0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6.78%,4.969%;抵押价款687029万元,贷款金额554939.71万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6.18%,29.24%。抵押主要用地类型中商服用地139宗,工矿仓储用地92宗,公用设施用地27宗,住宅用地291宗,交通运输1宗。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在继续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全省矿业权市场建设的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矿业权市场,全省各市县已实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

2.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情况

2006年全省共出让探矿权采矿权159宗,其中审批出让3宗,拍卖、挂牌出让156宗,拍卖、挂牌成交探矿权采矿权价款22193.35万元。其中通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探矿权7宗,合同价款21308万元,探矿权挂牌出让矿种有金矿、钼矿、铅锌矿、玻璃用砂;通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采矿权149宗,合同价款885.35万元,通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种有铁矿、白垩矿、建筑用砂、砖瓦用砂、砖瓦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玄武岩、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大理石等,以非金属矿产为主。

全年转让探矿权2宗,出售价款2040万元;转让宗数比2005年减少1宗,价款是2005年度的2.84倍。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海南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67件,涉及土地面积215.37公顷,其中耕地66.16公顷,土地违法件数比2005年减少19.16%,但涉及土地面积比2005年增加54.93%,涉及耕地面积也比2005年大幅度增加。全年各级土地主管部门共立案307件,涉及土地面积204.47公顷,耕地面积63.05公顷,结案361件,立案率和结案率分别为83.65%和86.64%,与2005年相比结案率有所提高。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矿产违法案件共立案133件,涉及企事业单位2件,个人131件,主要为无证开采;2005年未结案件27件,2006年度结案157件,结案率为97.74%,比2005年大幅度提高,吊销采矿许可证6本,罚没款39.14万元。

3.案件发生的特点及原因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主要集中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买卖与非法转让土地和无证开采等案件。其中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买卖与非法转让土地分别占2006年发生立案数的71.66%和25.08%,无证开采占2006年矿产案件立案数的80.45%。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如下:

(1)2006年发现土地违法总数继续下降。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67件,土地违法的件数比2005年减少19.16%。

(2)个人违法仍然占违法主体的首位。2006年发现个人违法用地246件,个人违法案件数比上年增加15.85%,占2006年违法发现总数的67.03%;矿产违法案件中的个人违法占矿产违法立案总数的98.50%。

(3)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面积大幅增加,2006年全省发现企事业单位违法用地69件,涉及土地面积147.8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4.98公顷,涉及土地面积比2005年增加了402.14%。

(4)未经批准违法占地成为重头戏。2006年全省未经批准占地立案220件,占2006年立案总数的71.66%,涉及土地面积116.69公顷,占本年立案案件涉及土地总面积的57.60%,其中耕地面积60.00公顷,占全年立案案件涉及耕地面积的95.16%。

(5)无证开采行为屡禁不止,居各类矿产违法案件的绝对首位。2006年全省无证开采立案114件,占矿产违法案件立案总数的85.71%,居各类矿产违法案件的绝对首位。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共收到复议申请42件,经审查,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35件,加上2005年结转的4件,共审理39件复议案件,其中涉及收地案件25件,土地权属纠纷案件2件,土地不作为案件1件,土地行政处罚4件,其他案件8件。

全省审理的40件复议案件中,已审结了31件,尚未审结9件。2006年共举行了15次听证会。在2006年已审结的31件复议案中,维持的14件,撤销的11件,终止的5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复议案件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了31.25%、28.57%;审结案例与2005年相比减少18.42%。

2006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复议案件数量较多。

(2)土地复议案件占绝大多数,只有3件是环保复议案,其他37件均是土地案件。在土地案件中以闲置土地处置为内容的案件为大多数。土地复议案件办理难度较大。在土地确权案件方面,因为争议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复杂,争议时间由来已久,存在双方提供的证据难以认定的情况,增加了复议机关准确采信证据的难度。

(3)无偿收地案件占大多数,40件复议案中,无偿收地19件。

(4)作出撤销和维持复议决定的案件比例较高。

存在这些特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其重要性和价值不断提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制观念增强,通过法定途径维护其权益的意识增强。

(3)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所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提出的时限、受理机关等内容,写在行政文书中,使当事人及时知道和行使法定申诉权利。

(4)全省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加大。

(5)国家关于无偿收回闲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够具体,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适用时,容易产生不同的观点,造成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况较多。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2006年末全省从业人员1184人,行政编制人员498人,年末平均从业人员1157人;年末从业人员中包含了部分市县派出机构和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设置财务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直属事业单位54个,人员984人;乡级土地所203个,人员145人,机构、人员编制已下达,但人员未到位的乡级土地所未统计。人员数和机构个数与2005年度比有变化,主要是实施了省以下国土环境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部分市县局的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局部调整。

2006年行政管理经费9583.33万元,主要是地方财政拨款,专项业务经费不包含在内。经费收入总额比2005年增长4265.39万元,主要是部分市、县的土地出让业务增长幅度较大。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参加培训人员有260人,其中党校学习的51人,其他培训209人,与2005年相比,总人数变化不大,接受培训的各级管理人员为提高新形势下的国土环境资源管理能力,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培训。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土地行政管理方面:①省级土地储备整理实施难度较大,省级土地储备整理机制尚未建立;②少数市县对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重视不够,有些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未能按时完成;③司法查封闲置建设用地处置难度大;④开发整理项目在推动过程中存在困难。

(2)地矿行政管理方面:①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的任务还很艰巨;②矿业权管理还有待加强;③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测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着制约措施不强的问题,对储量开发利用的核查监督工作困难较大;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防灾预警和应急能力水平;⑤市县基层地矿行政管理力量薄弱。

(二)建议

(1)加大力度推进省级土地储备整理制度的进程。根据《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省级土地储备整理机构的组建,并以此为基础拟订《省级土地储备实施方案》,确定省级土地储备的启动项目、资金来源、运营方式以及融资渠道。

(2)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要重点推动国家级、省级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建设;科学评价耕地质量和生产潜力,制定耕地的划入与退出机制,科学合理确定耕地保护任务指标;启动实施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同时,确定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并与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同步推进。

(3)规范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工作,并将工作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4)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海南省实施方案要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点主要是治散、治本工作,同时巩固治乱工作成果,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制度体系。

(5)建立勘查新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矿业权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建立勘查新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全面强化矿业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