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煤炭回采率?
《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暂行管理办法》
第八条 煤炭资源回采率主要考核采区回采率.采区回采率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采区采出煤量(t)
采区回采率=-----------×100%
采区动用储量(t)
采区采出煤量是指采区内所有工作面采出煤量与掘进煤量之和.
采区动用储量指采区采出煤量与损失煤量之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二十九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的各类煤矿企业。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有关开采的规定,遵循合理开采程序,加强煤炭资源管理,达到本办法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第四条 煤矿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资源回采率负直接责任,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
地质测量机构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勘探程度,提交各类合格地质报告,并负责本企业的储量监督管理工作。设计部门负责从设计参数上保证资源回采率达到技术政策的规定。生产技术机构负责完成提高资源回采率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煤矿企业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管理工作。
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所辖煤矿企业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煤炭资源回采率标准第六条 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确定必须坚持安全效益、分类指导的原则,煤矿企业必须合理开采煤炭资源。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开采矿井井田范围内的可采煤层。可采煤层的标准如下表:
可采煤层标准
煤种
标准
项目炼焦
用煤 长焰、不粘、
粘、贫煤 无烟煤
褐煤
最
低
可
采
厚
度
(
m)矿
井
开
采
倾
角
45°0.50.60.61.3 露天
开采
1.0
最高可采灰分Ad(%)40 最低可采发
热量Qnet, d(Mj/kg) -
17.0
22.1
15.7
开采主焦煤、肥煤以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特殊煤种或者稀缺煤种时,要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开采,以保证优煤优用。
对于灰分高、含硫高、发热量低、没有销路、不能进行配采的劣质煤,以及开采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危险程度大、开采时将造成严重亏损的煤层块段,经相应的技术咨询部门进行评估审议后,重新界定,并报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采、暂时不采或有条件地开采。第八条 煤炭资源回采率主要考核采区回采率。采区回采率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采区采出煤量(t)
采区回采率=-----------×100%
采区动用储量(t)
采区采出煤量是指采区内所有工作面采出煤量与掘进煤量之和。
采区动用储量指采区采出煤量与损失煤量之和。第九条 设计能力9万吨/年以上煤矿矿井的采区回采率,执行以下标准: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水力采煤不低于70%。
设计能力9万吨/年以上3万吨/年以上煤矿矿井的采区回采率,不低于65%;设计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煤矿矿井,采区回采率不低于50%。
对地质构造复杂、开采经济效益差、煤层不稳定及采用特殊采煤方法的煤矿矿井,采区回采率可根据开采难易程度进行修正,分类处理。采区回采率修正系统由矿务局(矿)聘请技术咨询部门进行评估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确定,报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残采、复采、报废矿井及开采不符合可采煤层标准煤炭资源的,均不计算煤炭资源回采率。第三章 考核监督第十一条 对采区回采率实行逐级检查和考核制度。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采区回采率的监督管理,对全国各类煤矿实行重点抽查,并根据需要委派储量督察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所辖煤炭企业采区回采率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乡镇煤矿采区回采率的监督管理。每半年对采区回采率完成情况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上级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第十二条 地质测量机构是煤矿企业资源合理开采和采区回采率实测计算、检查、监督的管理机构。未设地质测量机构的各类煤矿企业,必须设有储量管理人员。
地质测量机构和储量管理人员行使规定的职能时,有权对不合理设计方案提出意见,有权制止乱挖滥采等破坏浪费资源行为,可以提出处理意见越级上报。
露天煤矿采区回采率标准:煤层厚度考核指标<1.3m,>70%;1.3-3.5m,>80;3.5-6.0m,85%;>6.0m>9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二十二条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煤炭资源回采率由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的资源和开采条件确定。国家鼓励煤矿企业进行复采或者开采边角残煤和极薄煤。
煤矿综放:除拥有综采工作面的一般特征以外,还必须拥有的条件是:有足够厚的煤层可供开采,一般是煤层超过液压支架的最大使用高度,在可允许范围内,自采煤机采完可采煤后,在液压支架的后面再次通过液压机械的方式把采煤机不可采的煤炭放下来,一般一个工作面配备两套刮板输送机,一部用作正常采煤,一部用作放顶煤使用,条件是必须有足够的煤厚.
煤矿掘进:是为回采工作面正常回采煤炭而提前进行的一系列开切眼、探煤、找煤、开设回采工作面通风、运输、运料、行人的以系列生产活动,一般分为放炮掘进和机械掘进.
回采工作面:以上我都意思介绍差不多了,总体上说就是为了采出煤炭而开切眼的掘进活动后,再进行一系列生产的时间和空间上的密切配合过程.
我是中国矿业大学毕业的,主攻采矿工程,我的《采矿学》老师为杜计平教授,你可以去百度搜一下这位教授,我的《采矿学》期末考试成绩为98分,全级第一,不过这些问题都很一般,我很喜欢采矿方面的事情,不过总是没有时间和网上的朋友多探讨,先正从事煤矿工作.楼主若有兴趣,请与我多交流.
煤矿回采率:指的是煤矿所开采出来的原煤占它可采储量的百分比。
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小于百分之75,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小于百分之80,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不小于百分之85,而对于工作面要求厚煤层回采率不小于百分之93,中厚煤层回采率不小于百分之95,薄煤层回采率不小于百分之97。
影响回采率的主要因素:巷道布置、采煤方法、设备和工艺、顶底板岩性、地质构造和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回采率与储量、产量和损失的关系,用下式表示为回采率=(储量-损失量)/ 储量;实际回采率=实际产量 / 储量引。
扩展资料:
采矿过程中采出的矿石因混入废石,使矿石品位降低的现象。矿石贫化将增加运输和加工费用,降低矿石加工部门的生产能力和回收率。如废石中含有有害杂质,将降低最终产品质量。
矿石损失除降低资源利用效果外,将增加每吨采出矿石的开拓、采准、折旧和管理等的摊销费用。大量矿石损失将缩短矿山服务年限,并可能造成冲击地压和自燃发火等隐患。
贫化率可根据工业矿石品位和采出矿石品位直接算出。如能直接测定采出矿石量、损失矿石量和混入废石量,可直接算出回采率和废石混入率,如不能直接测定,则用下式间接计算:
式中:Q为工业储量,c为工业储量的品位,T为采出矿石量,a为采出矿石的品位,b为混入废石的品位。在设计中,多根据条件类似的矿山来选用采矿方法的损失和贫化指标。设计规定不采的矿石,损失指标可直接算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回采率
井工煤矿采区回采率标准:
煤层厚度 考核指标
≤1.3m ≥85%
1.3-3.5m ≥80%
≥3.5m ≥75%
露天煤矿采区回采率标准:
煤层厚度 考核指标
≤1.3m ≥70%
1.3-3.5m ≥80%
3.5-6.0m ≥85%
≥6.0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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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是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当煤层离地表远时,一般选择向地下开掘巷道采掘煤炭,此为井工煤矿。当煤层距地表的距离很近时,一般选择直接剥离地表土层挖掘煤炭,此为露天煤矿。我国绝大部分煤矿属于井工煤矿。煤矿范围包括地上地下以及相关设施的很大区域。煤矿是人类在开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质层时所挖掘的合理空间,通常包括巷道、井硐和采掘面等等。煤是最主要的固体燃料,是可燃性有机岩的一种。它是由一定地质年代生长的繁茂植物,在适宜的地质环境中,逐渐堆积成厚层,并埋没在水底或泥沙中,经过漫长地质年代的天然煤化作用而形成的。在世界上各地质时期中,以石炭纪、二叠纪、侏罗纪和第三纪的地层中产煤最多,是重要的成煤时代。煤的含碳量一般为46~97%,呈褐色至黑色,具有暗淡至金属光泽。根据煤化程度的不同,煤可分为泥炭、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四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煤矿回采率的监督管理。第六条 煤矿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采区设计回采率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第二章 回采率标准第七条 生产煤矿回采率的确定应当坚持安全效益、分类指导的原则,煤矿企业必须合理开采煤炭资源。第八条 煤矿企业必须开采井田范围内的可采煤层。可采煤层的标准如下表:
煤种
标准
项目 炼焦
用煤长焰\不粘\
粘\贫煤
无烟煤
褐煤
最
低
可
采
厚
度
(m)井
工
开
采
煤
层
倾
角
45°
0.5
0.6
0.6
1.3
露天开采1.0最高可采灰分Ad(%)4 0最低可采发热量
Qnet, d(MJ/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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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15.7
缺煤地区可采煤层标准,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第九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煤层,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论证并报请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采或者暂时不采:
(一)具有重大灾害威胁的(水、火、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
(二)受地质构造影响严重、岩浆侵蚀破坏严重、不稳定煤层局部达到可采厚度的孤立块段,开采其他煤层又不会造成破坏的;
(三)受其他煤矿、煤层开采影响,无法安全开采或者开采极为困难的。第十条 生产煤矿回采率主要考核采区回采率。采区回采率按如下公式计算:
采区采出煤量(t)
采区回采率=—————————×100%
采区动用储量(t)
采区采出煤量是指采区内所有工作面采出煤量与掘进煤量之和。
采区动用储量是指采区采出煤量与损失煤量之和。第十一条 井工煤矿采区回采率标准:
煤层厚度考核指标≤1. 3m≥85%1. 3-3.5m≥80%≥3.5m≥75%第十二条 露天煤矿采区回采率标准:
煤层厚度考核指标≤1. 3m≥70%1. 3-3.5m≥80%3. 5-6.0m≥85%≥6.0m≥95%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对其回采率考核指标进行评估修正,并报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一)地质构造复杂,厚煤层、中厚煤层和薄煤层的水文地质损失量分别超过可采储量20%、15%和10%的;
(二)煤层赋存不稳定,采区可采范围经井下勘探证实不足采区开采范围50%的;
(三)开采“三下一上”(铁路下、水体下、建(构)筑物下和承压水体上)煤层的。第三章 回采率管理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图表和台账。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当健全回采率管理机构,配备回采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回采率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地质条件和煤层赋存状况,选择合理的采煤方法,不得吃肥丢瘦、浪费煤炭资源。第十七条 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当按照由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开采,不得弃采薄煤层。确需反顺序开采的,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论证并报请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 具备分层开采的缓倾斜厚煤层,原则上应当坚持分层开采。
对采用一次采全高开采的厚煤层,不得丢顶煤、底煤或者用煤皮作假顶。第十九条 凡有条件的新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应当优先集中开拓,联合布置,实现合理集中生产;应当不断优化采区设计,合理加大水平、阶段垂高与采区走向长度和工作面长度,改进巷道布置,减少煤柱损失。
采区:厚煤层大于等于75%,中厚层大于等于80%,薄煤层大于等于85%。
工作面:厚煤层大于等于93%,中厚层大于等于95%,薄煤层大于等于97%。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自2013年1月9日起施行,新规不再区分设计能力,不再对设计生产能力较低的小煤矿采取较低的回采标准;明确了按煤层厚度划分的标准;增加了露天煤矿的回采标准。
规定要求井工煤矿采区,煤层厚度小于1.3米的矿区,回采率需大于等于85%;厚度为1.3米至3.5米的,回采率需大于等于80%;厚度大于3.5米的,回采率需大于等于75%。
露天煤矿采区,厚度小于1.3米的,回采率需大于等于70%;厚度为1.3米至3.5米的,回采率需大于等于80%;厚度为3.5米至6米的,回采率需大于等于85%;厚度大于6米的露天矿区,回采率需大于等于95%。
扩展资料
回采率指标修正
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对其国家对采区回采率和工作面回采率有何规定考核指标进行评估修正,并报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地质构造复杂,厚煤层、中厚煤层和薄煤层的水文地质损失量分别超过可采储量20%、15%和10%的;煤层赋存不稳定,采区可采范围经井下勘探证实不足采区开采范围50%的。
对于新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规定要求应当优先集中开拓,联合布置,实现合理集中生产;应当不断优化采区设计,合理加大水平、阶段垂高,增加采区走向长度和工作面长度,改进巷道布置,减少煤柱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煤炭新闻网-《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发布
采煤工作空间内可用多种破落煤炭的方法,回采工作需要有多项工序来完成。采煤工作面各工序所用方法、设备及其在时间、空间上的相互配合称为采煤工艺。在一定时间内,按照定的顺序完成回采工作各项工序的过程,称为回采工艺过程。
回采工艺过程包括破煤、装煤、运煤、支护和处理采空区等五道主要工序。这些工序按破煤、装煤、运煤、移输送机、支护、处理采空区的顺序依次进行。破煤有用人工、爆破、机械和水力等几种方式,将煤从煤体中分离下来。装煤有用人工、重力、机械等方式,将破落下来的煤炭装人工作面运输设备。运煤有刮板输送机运输、溜槽自溜或沿底板自溜等工作面运煤方式,将煤炭运出工作面。采空的井下空间,有4~6m宽度需要加以支护,作为工作面作业空间。工作面支护设备有木支柱配合木梁、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自移式液压支架等方式。为减轻矿山压力对采场的作用,减少工作面支护材料的占用,保证回采工作顺利进行,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处理采空区的顶板,这项工作称为采空区处理。通常采用垮落法、煤柱支撑法、充填法等几种采空区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