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载调压如何改善光伏并网电能质量
有载调压如何改善光伏并网电能质量:
1、由于过度频繁的调节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和投切并联补偿电容器会引起变压器和开关设备故障,因此各变电站对其日调节次数均有严格的限制。
2、新能源并网发电影响电网电压1.1新能源并网发电对馈线稳态电压的影响在电力系统中,配置的动态无功调节设备不多,通常是使用改变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分接头。
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所产生的电能质量问题主要包括谐波、电压波动、闪变等,影响有功及无功潮流、频率控制等特性。 1. 由于受天气、环境温度、光伏板安装位置等因素影响,光伏电站的输出功率会有所变
1、对公用电网的系统电压有影响。光伏发电装置的输出功率随日照、天气、季节、温
度等自然因素而变化,输出功率不稳定,特别是输出功率变化较大时,会对系统接入点造成
电压波动和闪变。
2、产生谐波。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直流电能,再通过逆变器转为交流电能,在转换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谐波。所以在并网时要对谐波进行实时监测,如果超出国家的标准,需采取加装滤波装置等相应措施。
3、无功功率的影响。光伏发电的功率因素较高,一般都在0.98左右,基本上是有功输出,为满足无功补偿分层分区和平衡的原则,光伏发电站应配置相应的无功补偿装置,以满足电网对无功的需求。
4、光伏发电通过电力电子逆变器并网,易造成三相电流不平衡。
5、当光伏发电系统线路上发生故障时,容易影响电网继电保护以及重合闸动作。
由于光伏发电并网对公用电网的电能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国家规定光伏电站在并网点必须使用在线式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对电能质量进行长期监控。由于光伏电能质量有一定的国家标准,目前符合光伏标准的在线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只是少数厂家,致远电子E8000在线式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在行业内使用得比较多,认可度相对比较高些。
随着农村电改紧锣密鼓地进行,光伏发电也借着电改的春风,各地纷纷上演安装热潮,但是一窝蜂的安装与并网,难免会出现电能质量不过关的问题,所以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要特别注意,也要依行业标准而行,否则将会被制止。
我们这里所说的电能主要是指通过公用电网供给用户端的交流电能的质量。一个理想的电能质量是以恒定频率(50Hz)和正弦波型,按照规定的电压水平向用户供电。在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各相的电压和电流应处于幅值大小相等、相位互差120°的对称状态。
事实上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这样的理想状态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很少存在。对于不同的供(或用)电点在不同的供(或用)电时刻,电能质量的指标往往是不同的。很多人误以为电能质量好坏完全取决于电力生产企业,其实这样的说法是片面的,很多时候电能质量出现偏差往往是用户干扰所致,例如谐波、电压波动、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这样那样的电力电子设备以及不断增加的非线性负荷和冲击性负荷,让电网一次又一次的接受着质量考验。那么电能质量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这里概括为三方面的影响:
第一方面对电力系统的影响。电能质量污染使得系统线损速度与程度增加,变压器的寿命降低,同时还会对我们每家每户用的计量仪表造成一定误差。补充一点,现在一些地区换上了智能电表对比过去机械电表防护等级要高不少,不至于出现很大的误差。
第二方面是对用户的影响。日常生活中,家里的熔断丝经常会出现熔断或者跳闸现象,这就是电能质量污染所致。电能质量污染使得电容器的使用寿命降低或熔断丝经常熔断,对居民日常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方面是对精密制造设备的影响。电能质量污染会降低这些精密制造设备的使用年限降低,生产产品的废品率增加,还会干扰通信的信号灯。
而对于光伏发电来说,用户变为电力生产者,为预防电能质量的出现严重污染,国家专门针对光伏发电有着严格的标准。
其中光伏并网逆变器要遵循NB/T32004-2013《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等标准,该标准对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的保护连接、接触电流、固体绝缘的工频耐受电压、额定输入输出、转换效率、谐波和波形畸变、功率因数、直流分量、交流输出侧过/欠压保护等有着严格的要求。
另外有的地区还需在并网点装设满足IEC 61000-4-30《电磁兼容第4-30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电能质量》标准的A类电能质量在线检测装置,通过这些标准规范,来降低光伏发电对于电能质量的影响。
但是即便有如此多的标准和要求,仍有企业以身犯险,把低质量的产品销往市场。2016年9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6年第3批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等13个省、直辖市52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其中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这个比例还是很高的,这些不合格的产品应用在全国各地,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可想而知。
最后,我们建议用户在选择光伏设备的时候,宁可多花点钱也一定要选择一线品牌,避免买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一、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二、河南能源监管办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1.光伏电站项目上网关口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电能计量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校表,检测校验装置配置和能力资质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电量计量的标准和规定。
2.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计量装置配置应可明确区分项目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包括合同能源服务方式中光伏企业向电力用户的供电量)和上网电量,并具备向电力运行调度机构传送项目运行信息的功能。
3.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量上下网电量,确保计费电量真实、准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