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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到底破了没有

健忘的巨人
负责的镜子
2022-12-31 23:34:29

南大碎尸案到底破了没有?

最佳答案
强健的向日葵
缥缈的橘子
2025-04-09 03:17:31

案件还没有侦破,下面介绍五条论点,其中第三条论点网上还没有

个人仔细研究案情后有以下五个论点

1.梳理刁爱青案件的全部过程,一个简单却又符合事实真相的推理是,碎尸案凶手一定是一个变态杀人狂,这种变态杀人狂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他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而且杀人碎尸的速度还会越来越快。可是,南大碎尸案之后,再也没有一个遇害者,风平浪静了二十多年,这不正常,也不符合逻辑。如果凶手后来还在继续犯案,只是受害者的尸体再也没有被发现过,这不是他的行事风格,因为这个变态杀人狂并不想掩盖犯罪事实,从他对刁爱青的抛尸地点来说,他是故意的,不怕人们知道这些。于是,唯一的解释是,杀害并且肢解刁爱青之后不久,还没有开始下一桩杀人碎尸案,这个杀人狂,就因意外身亡或者去了外地外国,这也是这个案件一直没有线索或者被侦破的一个根本原因。

2.虽然刁爱青是这个变态杀人狂所杀的受害人里第一个被发现的,但是,从其杀人碎尸的手法之老道来看,刁爱青绝不是第一个被凶手用刀切的人,在刁爱青之前一定还有其他人,那为什么事件发生的之前都没有其他尸块被发现,我认为凶手是医生的可能性很大,经常给病人做手术,所以刀功细腻,心理素质极强,不惧怕尸体,有可能凶手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解剖尸体,至于凶手为什么没有把尸块在医院处理掉而是故意散落在大街上,原因很简单,一个100多斤的人想处理掉,在医院不太容易,很容易被发现,所以选择抛散在路边。抛散的前后时间10天左右,地点8个,说明凶手很有耐心,能沉得住气,这更符合医生这个职业,这不符合经常快速解决掉一头生猪的屠夫的性格,而且杀猪和杀人有非常大区别,心理素质的要求完全不在一个层级。

3.凶手有可能是女人,因为通过下手凶狠和对尸体极大的侮辱说明这个凶手不仅仅是想毁灭证据,也说明凶手可能非常痛恨刁爱青,或者把刁爱青幻想成了自己痛恨的人,女人之间的嫉妒心和报复心理应该被考虑进去。大家应该发现逻辑上有个疑问,如果想毁灭尸体,可以用硫酸,或者把尸块煮熟了即可,就不会发现凶手的指纹和DNA,可为什么要煮熟后切成2000多块,仅仅是为了练胆子吗,绝对不是,凶手的胆子已经足够大了,为了练刀工吗,也不会是,想练习刀工可以切生肉,而不应该冒着被抓风险和心理恐惧消耗时间去切成2000多块尸块,痛恨能使人暂时忽略恐惧,所以我认为凶手痛恨刁爱青的可能性非常大,能恨刁爱青的,女人可能性大于男人。

4. 凶手洒落各地尸块不是为了挑衅警方,把尸体打包成8包是为了方便运输,也是为了迷惑警方,让警察扩大搜素排查范围,范围越大,排查到自己的可能性越小。

5. 死者有可能不是刁爱青,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貌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现在有了DNA技术也无法检测20多年的煮熟的肉是刁艾青的,即使刁爱青失踪时候的红色外套也被发现了,但不能直接证明尸块就是刁爱青的。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依然存在

画像: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有可能是法医。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突然发现,我和被害人是同年高考学生,我也是96年参加高考,但我是在东北上学,看了这么多网友的分析,大家可能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被害人并不是南京大学的本科生,而是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成人教育和全日制是有本质区别的,成人教育属于宽进严出的那种,说白了只要拿钱谁都可以去,所以相对公立全日制大学的大学生来说,这类学生自身素质要低一些,学校管理也要松懈一些,很多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会有在外面租房的习惯。什么样的学生爱在外面租房?老生。一般新生初来乍到,对当地并不熟悉,故会听从学校安排。

结合分尸抛尸特点,我可以大致描绘一下嫌疑人的模样:

1、他很穷,是个男性,他只有一部自行车,他将尸块抛在学校周围没有特别用意,就是利用上学或买东西的机会进行抛尸。

2、他一个人住,而且是平房,并且相对隐蔽,因为长时间分割尸体需要一个可以安心操作的环境,其他地方都不妥。

3、他很单纯、智商不高没什么反侦查能力,之所以至今不能破案那是他歪打正着,加上那时监控缺失,2000块碎尸和煮熟的细节影响了人们的思维。其实就是因为能力有限不能一次性抛尸,所以才会分次分批抛尸,至于煮熟尸块,我个人觉得和防止腐烂没有什么关系,那时候天寒地冻尸块根本不会腐烂,我觉得一个是出于好奇,另一个受影视文学作品的影响突发奇想,毕竟十多天与尸体共处一室有充足时间去考虑各种匪夷所思的想法。

4、他可能是单亲家庭,甚至小时候受到过虐待,所以没有考上正规大学。

5、他应该是个瘦高个男生,和被害人一样很内向,一般胖子或身体结实的人阳气足,思维活跃,思想积极开朗,遇事乐观。

案件经过推测:

凶手与被害人的教室在一个楼层或者就在隔壁,凶手对同样内向的被害人有好感但出于内向一直保持着距离,这种感觉只有被害人能感觉得到,也许被害人对凶手也有一定的好感,所以外人根本不知道被害人周围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被害人被害那天他们相遇有两种可能,一是偶遇,一是相约,但前面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否则在没有微信的年代两人碰面多少会有目击者,但话说回来,就算是有目击者谁知道他们是谁啊,除非警 方案发后在南大周边大量张贴被害人照片,即便是这样照片与本人难以对上号的事也是有的。

凶手接着邀请被害人去自己出租屋,因为互相认识,加上性格近似以及渴望一段感情,被害人毫无防备地跟着凶手来到了凶手的出租屋,不善言谈的两人很快就出现尬聊,被害人可能想出去,这个时候凶手受荷 尔 蒙影响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幻想,要知道当时天很冷,出租屋应该门窗紧闭,在这种环境下孤男寡女尤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可能是凶手察觉到被害人如果从屋子里出去就可能再也不会来,一种危机感油然而生,所以凶手没有多想。。。由于被害人极力反抗凶手担心自己丑行被暴露故情急之下将被害人杀死。

至今此案未破,2016年1月20日,公安部刑侦局曾在官方微博上表示:将继续追查"南大碎尸案"。

凶手手段令人发指,1996年1月中旬,被害人女学生刁爱青被杀后尸体被煮熟,被切成了二千片以上。2014年,推理小说家周浩晖在其小说《死亡通知单》中引用了这一事件。

网上搜索“江湖李白南大碎尸案分析”,我觉得这个李白说的非常靠谱。

个人认为这个案件的嫌犯怀疑对象应该假设三类职业:1、屠夫 2、医生 3、厨师。本人早年也看过这篇报道,简单发表下个人意见和看法。这件事很有可能一开始就被想的过于复杂了!大家的重点都放在了屠夫、医生的相关职业上,以及心理变态者。试想一下,被害人刚来南京上学,也就100天左右,三个多月时间,肯定不会在校外交接过于亲密的朋友的,而且受害人性格内向,不是外向型。而且凶犯(心理变态者)如果有意识要作案,也不应该选择一个普通学生。而首选肯定是无家可归人员,这样即使有人被害,从当时的信息技术来说,也很难找到被害者的相关信息。个人认为凶手的首选被怀疑对象是厨师!从事过厨师行业,做过切配的,从最简单的整料出骨到把肉切片,一般一个熟练的厨师3-5年以上的都可以做到。相反,医生跟屠夫一个是粗加工,一个是精细加工,都很难做到极致。我认为这很可能是一起偶发事件,南京当时外来人口很多,而且城郊区很多出租房都是租给这样外来人员居住,很乱。如果一个开小饭店的老板兼厨师,被害者去吃饭(时间很晚,没其他人在场),因为受害者心情不好,跟老板(厨师)发生口角(假设的一种),然后无意识的争斗导致受害人死亡。最后被毁尸灭迹。可以肯定的是凶手确实心理素质好,思路清晰,没有按照一般的把尸骨埋在哪或者投入江中,而是分几部分,一部分居然出现在市中心新街口。这也是导致很多人分析认为作案者故意为之,其实我认为很可能是无意识所为。我认为如果是心理有问题的人,肯定不会作案一次,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也是我分析认为是偶发事件的根本原因。

我已经推理出来了:凶手约单纯的刁去家里玩,强奸刁,激烈反抗中,杀死了刁,凶手家里很穷,没有 汽车 ,只能用自行车多次抛尸。没有冰箱,所以只能多次煮熟防腐。煮熟是为了防止过快腐烂发臭。切片分次抛尸,是因为太大不方便拿,只能分次,用塑料袋像扔垃圾一样扔了。并不是因为心理素质高才切片,他不切片怎么煮熟抛尸?不煮熟,发臭就会被发现,不抛尸以后也会被发现,你说怎么办?kgfdhj

这个案件,详细看过天涯的讨论和分析。几十年内是别想破案了,另外祈祷自己是大众血型和基因。

都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没有证据。

几十年的未破案件,曾经轰动一时,而且在二十年前,以当时的 科技 条件来说,对于这种案件想要侦破其实非常的困难,最主要的是案件太过离奇,不像现在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所以现在想要破案,绝大多数都是通过这些年来进步的 科技 手段破解的,而在二十年前没有那么先进的 科技 手段,而且犯罪分子作案隐秘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才导致了案件一直悬着。

这个案件为什么没有破,其实根本原因就是犯罪分子留下的线索太少,甚至可以说犯罪分子具有非常强的反侦查能力,从这一点来看就证明了犯罪分子其实不会是一个普通人,而是有非常过硬的心理素质,普通人打架都会内心失控,在处理后事的情况上面基本上都是慌张的,更不用说面对杀人的事情能做到像砍瓜切菜一般轻松淡定,这基本上都是内心冷漠和孤僻到变态的人才能做得出。

也可以看出杀人者性格应该比较孤僻,一般性格孤僻极端的人做事情都会讲究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当然这个范围就比较大了,但是可以认为是这个人内心变态,而且在许多事情上面喜欢走极端,跟普通人不一样,南大碎尸案其实跟香港八仙饭店案件性质都差不了多少,可以说是同一种案件都不为过。

南大碎尸案很多人都怀疑三类人,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厨师,一个是屠夫,因为从尸体碎片来看是被人用刀一点一点的分解的,从碎片上看犯罪分子的刀功十分了得,而且还把尸体煮熟了分不同的批次扔不同的地方,案件发生在寒冷的冬天,气温低所以煮熟尸体应该不是为了防止发臭那么简单,很有可能是通过煮熟了来掩盖尸体的血腥味,还有就是用来消除碎片上有可能留下的线索。

为何分开抛尸,应该是为了避免多次到同一个地方被侦查到,毕竟经常出现在同一个地方抛尸很容易被看到当做被怀疑的对象,分开抛尸有可能就是为了分散注意力,转移侦查的方向,从这些来看犯罪嫌疑人不会超过三人,正常应该是两人或者一人,而且心理素质过硬,反侦查能力非常强,是一个具有高智商的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应该不会太低。

其实怀疑医生和屠夫的人的理由是从心理素质方面和对死尸的处理上去分析的,毕竟这两种职业都是心理素质非常过硬的,还有处理尸体方式上面去怀疑,怀疑是厨师的就是从刀功和煮尸上面去怀疑,其实都有一定道理,但是还有一种人也是有非常大嫌疑的,这种人就是解剖职业的人或者学习解剖的学生或者是对解剖非常感兴趣的一些人,这些人也非常有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人体解剖的兴趣而走极端杀人来满足这方面的需求也不一定,总而言之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非常过硬,而且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应该还是隐藏在最容易被忽略的群体当中,很多人对这些犯罪都第一时间往低文化群体去想,很容易忽略了一些有高等文化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一些身份敏感的人做的,也许是不想造成太坏的影响,所以变成了现在的悬案。

感觉是儿子杀人,父母帮忙分尸,父母有一人工作较好,应该查一下事发后1一3年内放弃当时比较好的工作举家迁移的人,或者突然把儿子送到外地或国外的家庭,可能该家应是独子。

最新回答
健忘的金鱼
阳光的哈密瓜,数据线
2025-04-09 03:17:31

按照我所在的小区来说下暴雨的时候在客厅厨房里是听不到隔壁的声音的,但是在卫生间里是有可能听到隔壁说话声音的(说话声音大的时候)但听不清;但楼上冲马桶管道不断流水的声音是能够很清楚的听到的。7月5日(周日)大部分人第二天都是要上班的,估计都会早睡,有可能没听到,即使有人会中途有起夜的习惯,在头脑不清醒的时候听到了估计也不会多想。不过我更相信有可能有人听到了但是出于自保不敢说。

家里肯定有大型冰柜,放人冰柜冻硬,然后一铁棍敲一下胳膊和大腿就断了,把冰冻的尸体泡入热水里,20分钟就骨肉分离了,然后肉水一起冲入下水道,骨头泡入硫酸里或盐酸里骨头就慢慢熔化了,可以看一下731细菌部队电影就知道,先冻硬胳膊用铁棍轻松就敲断了。

最没想到的是,警方居然没有第一时间把丈夫控制起来,还能让他接受媒体采访,所以现在结果出来之后对比之前丈夫在摄像机面前的伪装产生了巨大的反差,所以让群众们心里落差极大,总还觉得另有隐情一样。逝者安息。

就算是大块卸尸,扔入化粪池,尸体在短时间内也不会完全被降解掉的,尤其是头发骨头一类的,碎尸工具菜刀可能性不大,碎肉机也不可能,作案工具可能是电锯一类的,尸体除了化粪池应该部分被遗弃别处,应该还能找到。

怎么老是剁剁的,就不能用锯么?主要是现在化粪池都是自然分解的,粪便纸屑分解都得半个月,更何况骨头的主要成分是羟基磷酸钙,哪那么好分解?除非用强酸或者高温蒸煮。只靠化粪池几天能分解?

就算是大块卸尸,扔入化粪池,尸体在短时间内也不会完全被降解掉的,尤其是头发骨头一类的,碎尸工具菜刀可能性不大,碎肉机也不可能,作案工具组可能是电锯一类的,尸体除了化粪池应该部分被遗弃别处,应该还能找到。第一是许某凌晨趁着来某熟睡时将其杀害,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第二许某原来是做鱼粉养殖鸭子出身,宰杀这方面他有优势的出身。 第三他不去从马桶或下水道把来某分尸的尸块冲到下水道。来某每天拿着一些塑料袋就把尸块从家中转移到其他地方。 第四公安工作有保密规定,那些该公布那些不能公布是有纪律的,不能什么都公之于众吧!

许某的犯罪过程猜测如下: 一,用安眠药致来某昏睡,捆绑手脚,蒙被掐颈而死。 二,在卫生间浴盆用强碱腐蚀尸体,(不会用酸性腐蚀剂的原因就是气味会引起邻居怀疑)分割腐烂的尸体会事半功倍,而且更容易冲入下水道,也不会形成溅血。 三,人体骨骼不会在家处理,应该是在野外粉碎后分别掩埋或者抛弃。还有一种可能是交给第三者处理。 第一次参与这样的话题,痛恨罪恶,希望公安干警早日破案,严惩罪犯,还死者及其家人一个公道!

个人认为吃了安眠药,在用丙酮靠近鼻孔吸入造成深度昏迷,然后再背到卫生间边开水边方血,,血方完了人也死了,接着在放大量八四消毒液混合水以前泡尸体,边方水流淌,这样就没有血腥味了,在用刀肢解,然后用砂轮机直接磨成粉糊状,边磨边用八四混合水流淌冲洗,在硬度骨头和肉在砂轮片面前都是渣渣,愿逝者安息,坏人会为你陪葬。 本人干机械加工,对砂轮的破坏力深有体会牢记在心,自己跟同行都出现过大面积被砂轮磨伤皮肉连骨头都磨没了。

罪犯如果是做过厨师,或者外出医生。或者是屠夫。分解一个人一个小时就可以把它分掉。也不用电锯砍刀,只有一把小刀就可以。全部走关节,给我一把小刀,我一个小时就可以。把一头猪。分成一堆肉,一堆骨头。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是不管你怎么分解它都会留下蛛丝马迹。

如果是男人提前就想好了一整个杀人碎尸的流程呢?如果是处理尸体的东西提前就准备好了呢?完全有可能不留下一丝丝线索,何况来女士就住这个地方啊,家里有她的dna不是应该的吗?谁会怀疑他,面对那么冷静的杀手,谁又会把怀疑方向对准他呢?一旦不怀疑他丈夫,也就给了他更多的时间处理残局,这也是为什么十多天都没有眉目的原因。

用强硫酸的可能性趋于零。用化尸粉的话,作案者不知配方。用王水的话,也要知道配方,但其硫化氢气体特别重,整栋楼房都会有,特别刺激咽喉至咳不止,呼吸都难。化尸粉化尸时的气味同样难嗅。

并不觉得他准备工作做到位,如果他可以引导老婆是和情人跑路这一观点,之前应该提前购买一部手机,让人可查,之前要可以和邻里透露出蛛丝马迹,让邻里作证,甚至可以未雨绸缪花钱雇人当这个“情人”。面对采访也不会躲躲闪闪,前后语言矛盾。除了不知如何分尸,并没有觉得他心理素质强。只是他低估了科技网络的发展,实在叫蠢。还不如去叫他老婆去爬山。总之,恶有恶报。

其实警方第一时间勘察现场后已经基本判定他有重大嫌疑,因为证据不充份对他采取秘密监视,警方最愿意看到的就是等着他出逃,出逃一旦被抓住基本上可以断定他是凶手,然后给他来个审讯基本上就能全招,这样就能省很多人力物力来找证据了!让警方没想到的是这家伙竟然如此淡定跟个没事人似的,那就只能把破案重心转移到证据上了!

温婉的星月
冷傲的小土豆
2025-04-09 03:17:31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凶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

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

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凶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

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

根据凶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

凶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这一雨遮百声。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凶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凶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凶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凶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凶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凶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 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 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凶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

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

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

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

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 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 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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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恳的鸭子
健忘的丝袜
2025-04-09 03:17:31
俄国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对政治犯可谓是敬若上宾,惩罚的标准是“疗养”。

沙皇不恨这些革命者吗?碎尸万段的心都有,赶上以前的好形势,去蹲个牛棚套上蹶子当驴当马已经是最仁慈的处理措施。可没办法呀,时代变了。

被西欧国家的表兄弟王室讥讽为野蛮的沙俄皇室,正处于数百年未有的大变局之中,1861年废除的农奴制仍保留大量残余,土地仍然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日俄战争失败,对外扩张受阻,国内民族矛盾仍旧尖锐,又加上了一帮资产阶级争权,无产阶级添乱,尼古拉二世的慈祥“小父亲”形象面临严峻考验。

这帮革命者最讨厌之处,就是他们往往有国外背景,动不动就流亡国外,跑了就跑了吧,还不断呛声,这也迫使改革家尼古拉二世不得不投鼠忌器,斟酌行事。具体的措施说来,那就是继续饰演慈父角色,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撕掉这层温情面纱。

1895年12月20日,列宁以组织和领导彼得堡“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协会”的罪名先是被关押了14个月,后被判流放西伯利亚三年,列宁起初以为迎接他的将是九死一生。

临行前,两个周自由活动时间,会见亲友。

抵达后,每月发放8卢布补贴,那年头一个卢布买到的大列巴面包够他吃一个月。

生活非常单调,每天就是钓鱼、打猎、游泳、看书、写书、后院种个时令蔬菜,与别的被流放的革命者串串联,交流一下斗争经验。

女友克鲁普斯卡娅原本的流放地是另一个地方,打报告要求调到列宁流放地获批,搬过来跟他结了婚,过起二人世界小日子,当然丈母娘有时候也过来照顾照顾这位身体不太好的新女婿。

妻子克鲁普斯卡娅后来回忆,当地物价水平不高,居住环境整洁,伙食比较一般,虽然每天都有牛奶喝,但每周仅可以吃一只羊。

有没有人告诉我一下疗养院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另一位领袖人物斯大林被沙皇流放了六次,有两次越狱前科,1910年倒数第二次,沙俄政府决定对这种屡教不改的反面典型予以重判——五年内禁止在高加索居住;1913年最后一次,则是从严判处流放西伯利亚两年。35岁的斯大林在流放地用帅气和真情打动了房东家的14岁少女,搞大了人家肚子,在她即将分娩时出于惯性又一次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到这个偏僻的村庄。

沙皇对革命党人的优待也获得了对方的友善回应:您送我们去疗养,我们送您去天堂。

1917年“二月革命”爆发后,沙皇尼古拉二世自觉大势已去,以退为进,宣布退位,资产阶级对他们一家人还不赖,让他们居住在原皇宫,大体跟溥仪待遇差不太多。后来又想把沙皇一家礼送出境,到英国表兄弟乔治五世家长期做客,惨遭乔治五世拒绝。十月革命爆发前,把他转移到了西伯利亚。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在一个人都没有牺牲的情况下布尔什维克取得了政权,巩固政权这个过程却牺牲了太多,沙俄皇室中最先倒下的是尼古拉二世的弟弟米哈伊尔大公,正是这位大公在临难之际受命,撤走了保卫冬宫的军队,这才使得布尔什维克以和平方式得到了这个国家的领导权。1918年6月12日,布尔什维克为了表达对大公的敬意,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把他送入了天堂。

剩下的就是尼古拉二世一家了,他或许对布尔什维克产生过一些并不恰如其分的期待,比如让他们一家子能在西伯利亚安安静静的啃个大列巴了此余生什么的,但他的确是低估了布尔什维克的道德标准和热情程度,日益接近他们拘禁地叶卡捷琳堡的捷克军团成为压垮他们全家的最后一根稻草。

1918年7月16日深夜,沙皇全家被秘密警察从睡梦中叫醒并驱赶进地下室,在执行人员磕磕巴巴的宣判完死刑命令后,机关枪声响起,沙皇夫妇、四位公主、一位皇子和几名随从全部被处死,尸体又被浇上硫酸纵火烧毁。沙皇全家就是这样被布尔什维克送入了天堂。

很多人说沙皇之死要赖捷克人或高尔察克军团他们,但米哈伊尔大公在地下一定抽抽搭搭的提反对意见:“那我算怎么回事儿?”

革命者一定是参考了尼古拉二世对他们的疗养优待所产生的后果(我仁慈,所以我输了)才做出的最终选择,毕竟,不经历暴力夺权的革命者不是纯正的革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