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交钱那一刻,你真的能确定是“定金”还是“订金”?一字之差,顺利达成交易倒也没啥,可一旦形成纠纷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掰扯“定金”和“订金”。先从两个案例说起。
案例一
2015年6月22日,上海55岁的吴大妈前往当地工商部门求助,原因是她与某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认购书,认购了一套该开发商某项目一套86平米的房子并预付了2万元的定金,并约定在半个月内交清首付款。3天后,吴大妈另有打算,取消了买房的想法,打算要回定金,却被开发商拒绝。
案例二
2015年11月份,成都 女士参与某开发商的开盘前的认购活动,认缴2万,开盘后可抵5万元。 女士签完认购时时明确写明“认购订金2万元”,后来开发商由于其他缘由推迟开盘, 女士要求退回认购订金,开发商同意退款。
在这里,我们看出两个案例的结果截然不同。上海的吴大妈要求退回“定金”被开发商拒绝,而成都的 女士要求退回“订金”却十分顺利。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了。
定金: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额度的现金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具有预付、担保和惩罚三种功能。给付定金的一方式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之为定金接收方。接收方违约时,定金须双倍退还;给付方违约时,定金不予返还。正常履约后,定金应抵做相应的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根据法律规定,它不具备定金的惩罚和担保的功能,仅拥有预付功能,而且“订金”不出现在法律条文中,在双方没有其他约定时,给付订金方可以要求退款。
从两者的区别可以看出,定金有着定金所不具备的担保和惩罚功能,而这两项功能也正是导致案例一中的吴大妈无法退回定金的原因。吴大妈在叫了定金并约定尾款交付期限后却违约,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而案例二中的 女士仅是签订了认购协议,确定了认购意向而已。并没有约定首付款等相关事项,而且认购无法完成的过错方也在开发商,开发商很顺利的退回了 女士的2万元认购金。相反,如果 女士自己想反悔,也是可以的,因为这里的认购金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其具备法定“定金”的性质。房地产领域还有“金”“诚意金”“意向金”等都是一回事,它们都不具备“定金”的性质。
需要指出的是,部分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则违约方需承当违约责任,需要按定金的违约惩罚方式来处理。
我们在这里提醒购房者,买房签合同时一定要确定了购买意向,并准备了足够的现金再签订认购或预售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这位朋友想必是混淆了“订金”和“定金”两个概念。如果购房者交付的是“定金”,依照法律,的确不可以随便要求退还。但是,如果交付的是“订金”,不再想买这套房时,则是可以要求退还这笔钱的。
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定金需要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以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则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合同法》以及《担保法》,“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金钱担保普遍存在于买卖合同关系中,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
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其视为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买房了,是可以要求退还订金的,同样的,如果卖方不履行义务也不用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是说违约方无需赔偿,具体赔付还需视情况以及协商结果而定。
此外,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开发商收取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订金应当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定金与订金看似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中有很大的区别。另外,购房时交付定金也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对买卖双方都具有约束性质。
定金与订金看似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中有很大的区别。另外,购房时交付定金也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对买卖双方都具有约束性质。
一、定金与订金有何不同?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 赔偿金 。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二、定金罚则是什么?
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一方违约,就要适用定金罚则。
三、如何约定合同中的定金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措词使用的是“定金”的字眼,但在合同中没有规定定金的性质,该“定金”也不能产生双倍赔偿的法律效力。
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如果希望定金罚则能够得以实现,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定金的法律性质。也就是说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将双倍赔偿,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将无权要回定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所使用的文字应当使用“定金”这一标准用法的文字。尽量避免使用其他诸如“订金、 保证金 ”等字眼,以免出现歧义给以后的定性带来麻烦。
四、如何避免 购房定金 合同纠纷?
1、谨慎签协议
在签约 定金合同 前,我提醒各位购房者如果在没有和卖家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千万不要给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付给卖家,减少环节就是减少纠纷。
2、避免纠纷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个人签字就生效,公司必须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才生效。另外,录音、证人证言也都可以作为证据的,因此能保存好就尽量保存好。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从上述知识可简单的得出,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则不具有担保性质。相信我这样的概括都能让各位购房者一目了然了吧,最后在此希望大家都能够早上买到自己心仪且适合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