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买房遇到的糟心事,户型不佳、配套落空、物业不作为等是比较常见的,而部分购房者遭遇烂尾楼甚至抵押房就肯定要气出内伤。支付了房款、准备过户时,才得知买到的竟是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很可能房钱两空。
案例:
日前,某小区127人集体向法院申请异议,他们均是向开发商购买一手房的业主且是期房,几乎都支付了全款。然后付款后,买房发现房屋被查封而无法过户,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停止执行,解除查封。
通过法院统计,此类案件并不是个例,一些买房人在房屋查封前只是签订了认购书、意向书等,查封后才签订正式合同,这样要求法院停止执行很难得到支持。此外,如果在查封前未合法占有房屋或者查封时房屋尚未竣工交付,也不会得到支持。不能证明已支付了房款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也会被驳回。一旦房屋被拍卖,购房款只能向出卖方另行追索,而作为被执行人的出卖方基本上已经没有偿付能力或者早已不知去向,买房人的毕生积蓄将转瞬化为乌有。
如何防范买房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 预告登记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制度是保障房屋买受人顺利实现物权的一项保全制度,一旦签订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出卖方就无法再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也不能再另行处分房屋,大大降低了出卖方恶意损害买受人利益的风险。同时,由于预告登记请求权具有排除包括强制执行在内的处分,买受人请求停止处分的,法院理应支持。如果符合物权登记条件,还应当进一步解除查封,停止执行。建议买房人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为自己筑起一道防火墙。
二、留存证据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要注意收集、保留足以证明房款支付和实际占有的合法有效证据,如转账凭证、票据存根、入住通知、交纳物业供暖费凭证等,尽量不要采用难以查证的现金方式支付房款。同时,注意可能影响证据效力的细节问题,收据上的付款人要与合同约定的买受人保持一致,不要对内容进行涂改,不要将房款轻易打入非出卖方账户,如开发商员工的个人账户等,避免证据瑕疵导致证明力下降。
三、及时过户
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房屋产权只有在依法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一天不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存在被法院作为他人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风险。因此,在房屋交易中,买房人不仅要注意合同的签订、房款的支付、房屋的交接,更要充分重视房屋物权的变更登记,在具备过户条件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防节外生枝产生难以挽回的损失。
总之,房屋开发销售手续是否齐备、是否设定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对于买房人能否顺利完成交易、取得产权有重大影响。因此,买房前务必详细调查了解房屋的上述情况,以及出卖方尤其是开发商的信用情况。一旦发现不妥,应当提高警惕,谨慎交易。
刚需族买房不容易,很多人都是拿了积攒了几年的存款去买一套房子的,所以再着急买房也需要慎重对待。特别是不能因为经验不足,而使得买房这事徒增遗憾。下面我总结了以下这六类房子,刚需买房族最好避开!
刚需族 买房不容易,很多人都是拿了积攒了几年的存款去买一套房子的,所以再着急买房也需要慎重对待。特别是不能因为经验不足,而使得买房这事徒增遗憾。下面我总结了以下这七类房子, 刚需买房 族避开!
(1)无 房产证 的房子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例如 小产权房 ,它们的隐患就是不受法律的保护。没有房产证,就算掏钱买了房,实际的产权也不在 购房 者手上。
很多刚需买房也是冲着过户来的,但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并不能过户,而且很多“一房两卖”的官司起因都是没有房产证。另外,没有产权,买的房子到拆迁的时候 业主 也不一定能落到好处。
(2)合伙出资的房子
合伙买房在现下也比较流行,它的特点是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多,处置该套房需要获得所有人的同意。如果刚需族购买此类房产,花费了大量精力时间之后,准备签约了,但该 房屋 有一位共有人不同意,发生纠纷,就算功亏一篑了。浪费时间精力钱财不说,还耽误买房时机,若正好房价在此期间大涨,刚需们就真的亏大了。
(3)物业不好的房子
小区 的物业要么是 开发商 自己的物业,要么是和 物业公司 合作的物业。但无论是哪个,都要打听一下该物业的名声,或者让 置业顾问 介绍下 物业管理 体系,如果名声不好或者自己都感觉管理系统漏洞百出,就果断放弃吧。物业完全会影响日后的生活质量,刚需族要擦亮眼睛,物业不好的小区,日后的生活满是糟心,就算房子再好,也不能买。
(4)被抵押查封的房子
被抵押出去或者查封的房子就不要购买了,那是多少钱都不敢要的。开发商或者 二手房东 将房子抵押出去申请借款,或者因为官司,房子被法院查封。只要抵押或者查封在先,无论你是否交了 首付款 还是全款,合同都算无效。刚需族们一定要小心这类房子,买房前查清房屋的权属,否则可能会钱房两空。
(5) 土地 “背景”不好的房子
很多刚需族们关注了交通、 配套 ,但是却忽略了小区土地的“背景”。日后出问题了,才意识到关注土地的“背景”有多重要。因为有的地块之前是盖化工厂的,土地被化学物质污染是在所难免的,长期居住影响家人健康。
(6)违规搭建的房屋
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许可擅自动工新建的各种建筑物,购买此类房屋无法过户,购房者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即便买方已经购买,如果发现建筑违章,也会面临强制拆除风险。
(7)特殊类型房屋
一些房屋的交易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例如未满5年的 经济适用房 、未满3年的动迁房不能买卖,即便签订合同交易也是无效的。
面对林林总总的卖房骗局,其实购房者只要多留一份心眼,完全可以避免。当然,要做到不受骗子诱惑,首先是自身要做一个懂行的人,比如了解房产行情和房价变化趋势,以增强防范意识等。在此基础上,认真审查相关证件和手续,再按照正常的程序来进行交易,这样便能做到安全买房。
专业人士表示,在整个买房过程中,有些关键环节,环环相扣,马虎不得。
第一步:选对中介
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降低上当受骗的概率。房产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时间不长,因此整个行业良莠不齐,不过品牌中介公司已经开始关注社会信誉,开始自律。品牌中介公司违规的成本要大得多,所以会加强内部管理,督促员工提高服务质量,并保证购房者的安全。此外,品牌中介公司服务也相对规范得多。房产买卖过程中,如果交易过程能够做到规范,则能够防范一些风险,比如中介业务员会尽职尽责帮助购房者做好产权调查、卖家身份核实,甚至会及时提醒注意事项,以防止被骗风险。
第二步:多方核实
做好这项工作,可以大大降低上当受骗的风险。业内人士提醒说,要仔细查证卖家的身份。要做到这一点,仅仅是查看身份是不够,需要向卖家所在的单位、房屋所在的小区物业、周围邻居查询卖家的身份。如果卖家提供的身份等信息与他的同事、物业以及周边邻居的说法能够得到相互印证,则基本能够确认卖家为房屋的实际拥有者,而如果存在很大出入,则应该多加留意。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不要因为是亲戚、熟人关系就轻信他人,应该亲自到出售的房屋处看房、打听情况。
第三步:产权调查
产权调查是买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过程,切莫忽略。不管是购房者本人,还是经验非常丰富的房产经纪人,都很难通过一纸房产证(如何办理房产证)来判断代售房产与卖家之间的关系,因此要做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是严格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不要认为亲眼看到有房产证就放心了,还应注意审查房产证的真伪,看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名字与卖房人是否相同、公章是否有异样等其二则一定要去交易中心再另行调查交易房屋的产权信息(俗称“拉产调”)。
除了核实权利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与卖家提供的信息是否相符之外,还要了解出售房屋是否有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骗子采用虚假房屋信息行骗,是很难过得了“拉产调”这一关的,上文中受骗的20多户市民中,任何一个人只要想到“拉产调”,便会避免上当。
第四步:留意“盲点”
专业人士提醒说,晚上是房产交易过程中的安全“盲点”,购房者一定要当心这个时间段。考虑到方便购房者看房、签订合同,大多数房产中介都会选择在晚上九点甚至更晚些时候下班,此举虽然方便了买卖双方,但同时也为骗子施展骗术提供了机会。这是因为晚上6点之后,交易中心已经关门,无法查证房产证的真伪,成为房产交易过程中的安全“盲点”。
购房款数额巨大,按理说购房者必然谨慎对待而不会轻易上当,但现实却恰好相反。这是因为房价一再上涨,导致购房成本不断上涨,而一旦碰到有打折幅度很大的房子,购房者抱着侥幸心理相信其是真的。而如果此时卖家稍加坚持必须先付定金再“拉产调”,再加上中介在旁边说些诸如“错过了后悔就来不及了”之类的话,买家很容易就“着了道”。
第五步:资金监管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买家一定不要嫌麻烦而省略资金监管这个步骤。所谓资金监管,是指买房人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保证机构在银行开立的监管专户,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由资金监管保证机构通知银行按照约定向卖房人支付售房款。但在北京,却出现买卖双方嫌麻烦而弃用资金监管的做法。殊不知,此举为资金安全埋下了隐患。
业内人士建议,买房者一定要采用资金监管。因为资金监管之后,一旦交易过程出现问题而致使交易中断,但资金却存放在监管账户中,从而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此外,定金也可以要求中介公司代管,在确认房屋产权信息之后,再通知中介转交给卖家。而如果卖家坚持必须收取现金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交易过程,而且也不同意资金监管,那么买家此时则应该多加小心了。
不少人辛苦奔波就为能买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希望在城市一隅有个落脚点。但如果在支付了房款、准备过户时,才得知买到的竟是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恐怕是最糟心的事了。为避免在购房中“房财两空”,小编在此也提醒广大购房人士应注意的问题。
1、谨慎买到查封房:买房前详细调查房屋开发销售手续是否齐备、是否被法院查封,对于买房人能否顺利完成交易、取得产权有重大影响。
2、解决 “预告登记”上保险:进行预告登记也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只要买房人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去房屋管理部门做预告登记,就能够在房产证到手之前,对抗法院的查封。
3、及时过户防意外:要注意收集、保留足以证明房款支付和实际占有的合法有效证据,如发票、转账凭证、票据存根、入住通知、交纳物业供暖费凭证等,尽量不要采用难以查证的现金方式支付房款。
同时,注意可能影响证据效力的细节问题,房款发票或收据上的付款人要与合同约定的买受人保持一致,不要对发票内容进行涂改,不要将房款轻易打入非出卖方账户,如开发商员工的个人账户等,避免证据瑕疵导致证明力下降。
在房屋交易中,买房人不仅要注意合同的签订、房款的支付、房屋的交接,更要充分重视房屋物权的变更登记,在具备过户条件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防节外生枝产生难以挽回的损失。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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