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一字之差却意义大有不同。买房过程中,在购房时一定要分清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提示:并不是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所以,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尤其是在支付金额签合同阶段,一定要弄明白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我们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们常常会遇到交付定金的情况,但是有些人的总是会对定金与订金区分不清楚,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他们的意思却完全不同,那么买房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买房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合同协议不同
购房者在交付定金时,签订的协议为从合同,按照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会违反主合同中的规定。而订金协议的合同通常为主合同的一部门,按照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将会导致违反主合同的相关规定。
2、性质不同
定金指的是当事人约定有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用作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具有一定的担保性质的,而订金通常为房屋的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
3、金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担保法相关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的金额通常由房屋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法律并没有对金额的大小做出明确限制。
4、退还方式不同
定金是在履行了承诺后,可返还或者用作购买房屋的资金,而订金则属于购房本金的一部分,如果购房者确定购买该房屋后,通常是无法退还的。
什么情况下可退还定金
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定金合同后,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的该房屋,通常的定金是无法退还的,但有以下几种情形除外:
1、开发商未与购房者签订书面协议收取定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定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房屋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月实际房屋不相符的。
以上就是关于买房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在购房时提供些帮助,让大家能够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差别。
定金和订金有区别。比如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而且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的限制,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一、 关于定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那么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而且定金是典型的债的担保形式;定金担保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担保,支付必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最重要的是定金有很多分类,包括了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和正约定金。违约定金是最常见的,也就是说在接受定金以后,一方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按照定金罚则予以处理。
二、 关于订金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通常是预定所付的钱。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综上所述,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分清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千万不要弄错了,否则后续的麻烦是非常多的,因为两者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
定金与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一字之差却意义大有不同。买房过程中,在购房认筹时一定要分清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所以,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尤其是在支付金额签合同阶段,一定要弄明白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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