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出卖人不能如期交房、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等违约引起的纠纷不断增加,许多买受人不明白怎么进行处理,致使权益遭受危害,今日小编就来跟大家说说买受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几种情况。
一、出卖人“先卖后抵”或“一房二卖”的,买受人能够解除合同。
“先卖后抵”是指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未搬运房子所有权之前,未经买受人赞同又将该房子抵押给第三人的做法。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将同一特定的房子又出卖给第三人的做法。
如出卖人呈现上述做法,归于拒不实行合同的歹意违约做法,该做法致使买受人采购房子的合同意图不能实现,无法获得房子的买受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购房合同可撤销的情况:(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购房合同;(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房贷未获批
对于现在的上班族来说,手里的资金不能很充足,买房只能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相信不少购房者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签订完购房合同后,房贷却未获批,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在此情况下,购房合同就可以撤销了,不过,购房者需要提交贷款机构出具的证明。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虽然可以接受你解除购房合同,但是却会让你赔偿,毕竟这种情况属于你违约。
信息有误
签购房合同,一点也马虎不得,只要签上字了就会生交,我们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在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售楼单位工作人员出现失误,导致个人信息录入错误,那么购房合同就可撤销,同时,还需要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所以,大家在录入信息时,一定要多检查几遍。
延期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在你多番催促下,开发商仍然未按约定时间交房,那么你就可以撤销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本息,并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补偿。
家中急用钱
有的人会遇到这种情况,用手里的资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家中突然出现急需用钱的事,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购房者家中急需用钱,那么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就比如家中直系亲属因大病急需资金,此时只要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就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有事长期出国
买了房子,签了合同,却长期不能居住,或是要出国,购房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此时购房者需要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在跟开发商协商后,可解除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