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观察到,有些人租房后,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不想租下去了,这时候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前提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则,合约解约的方法有协议解约和法定解约两种。所谓协议解约,便是租借人与承租人两边关于房子、房租以及别的内容现已没有了争议,挑选解约房子租借合同,不过这是两边协议解约,而非单独解约。所谓法定解约,即只需发作了法令规则的状况,那么当事人就能够不经另一方赞同,直接合约解约。所以说,在法定解约的状况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能够单独解约房子租借协议。因而,契合了法定状况,就能单独解约租房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况
法令规则能够单独解约租房的合同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则: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借物有些或许悉数毁损、灭失的,承租人能够恳求削减房租或许不付出房租;因租借物有些或许悉数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完成合赞同图的,承租人能够合约解约。
即是说在租借房子具有瑕疵如房子无法供人正常寓居,或许租借人并非一切权人且未获授权租借的,致使承租人无法运用,或许利益遭到首要影响,或许在恰当时期内不能进行运用收益的,或许租借房子毁损致使不能完成合赞同图的,承租人能够合约解约。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则:租借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许健康的,即便承租人缔结合一同明知该租借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依然能够随时合约解约。此条规则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许健康的程度。假设租借房子的瑕疵不会致使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许健康的,而该瑕疵在缔结合一同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合约解约。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承租人未依照约好的方法或许租借物的性质运用租借物,致使租借物遭到丢失的,租借人能够合约解约并恳求补偿丢失。承租人违反约好方法,或许不依租借房子的性质而对租借房子进行运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则: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付出或许拖延付出房租的,租借人能够恳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付出。承租人逾期不付出的,租借人能够合约解约。(承租人拖延付出房租,经租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付出房租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则:承租人未经租借人赞同转租的,租借人能够合约解约。承租人未经租借人赞同,将租借房子转租于第三人的。
以上状况,法令规则是能够单独解约租借合同的。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及违约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1、约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合理解约租房合同如下: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租房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