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目前,国家对楼市的调控越来越严密,很多房地产的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就采用了双合同的方式,这种方式也是损害了很多购房者的利益。关于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的问题,小编也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的内容。
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点就是,是否是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同。一般来说,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当事人的一方在对方为未对待给付之前,还是可以拒绝自己的给付的权利。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还有哪些内容呢?只有一些双务合同才可能存在着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是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第二点就是在风险的负担上不同。由于双务的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说非因一方当事人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那么合同债务也是应被免除,一些享有的合同权利也要归于消灭。在一些单务合同中,如果说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那么也是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的。
第三点就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说当事人一方因为自己的过错不能履行合同,那么也是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或者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说非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那么对于其以履行部分,也是有权要求未履行给负义务的一方返还一些已经取得的财产。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但是在单务合同中,因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如果他已履行了部分义务同时也违反了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对方对待履行或返还财产。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可以发现,双务合同还有单务合同的区分具有一些重要的意义。在双务合同中,相关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是具有对应和依赖关系的。
单合同和双合同到底有哪些不一样的呢?一般来说,一方的权利还有对方的义务之间都是不能分离,权利的享有还有义务的履行互为条件。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正常情况下,单务合同也是不存在这种特殊关系的。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我们还需要了解,双务合同的本质特征就是“对价”关系把它与单务合同区分开了。
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单务合同的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双务合同的风险遵循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单务合同不适用抗辩权,双务合同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发生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双务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返还受领给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
2、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3、(2)风险负担不同:
4、在双务合同中,发生风险负担问题,有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而在单务合同中,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
5、(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6、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7、【法律依据】
8、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9、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