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房者来说,在没有收房和取得房产证之前,购房合同是一项确保房屋买卖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后期也会做为办理房产证或处理与开发商纠纷的重要文件之一,必须要妥善保存。如果购房合同丢失对于购房者来说是极为不利的,这时必须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及时补救,那么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处理,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一般情况下购房者不需要缴纳费用或是只需要缴纳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购房者在丢失合同后需要登报声明合同作废,期满后可以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之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需要花费的费用主要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除了要进行上一步的手续以外,购房者还需要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将新合同重新质押。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则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手中只有一份合同,其余用来办理房产证和贷款的合同在开发商手中,所以自己的一份弄丢了一般不会影响到按揭和房产证办理的。如果需要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通常需要开发商重新盖章。或是复印一份购房合同再去房管局打印一张备案表,也同样可以证明房子是你买的。但如果是买房落户,必须要等房子的产权证办理完成之后,没有合同原件和产权证是不能进行落户的。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最后,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购房合同丢失后,购房者、开发商或者和卖方需要重新签订一个购房合同,再办理备案登记等手续。办完备案登记手续后,要带着购房合同等资料办房产证。如果合同未网签备案,大家直接和开发商或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就可以了。如果合同已备案要先登报声明,再办理合同注销,才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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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希望以上回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
2、购房合同是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
4、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当事人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1、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