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签约认购 > 正文

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有哪些

周敏

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共有16条,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截取出了其中较为重要的几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主要是介绍法律制定的背景,主要就是为了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以及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所以才制定的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主要是介绍该法律的适用范围,按市房地局、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规定归集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主要是规定政府的各部门具体负责维修基金管理的具体事项。其中,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市财政局主要监督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

第四条:规定维修基金的主要使用范围。维修基金专项主要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超过保修期后的各项修理所需的费用。其中还详细的介绍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其主要包括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包括所有业主或者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房屋的相关部位。

第五条:主要是介绍维修基金的一些办理手续。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一般来说申请区银行开户存储维修基金的就是管委会,由管委会代表在住宅小区内的的全体产权人去银行开户。管委会申请开户时,需要填写《物业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开户申请表》,以及如下资料:1、开户申请书;2、管委会成立的批准文件;3、产权人分户清册;4、管委会主任私章和管委会的印鉴;5、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第六条:规定在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一般即使是需要动用维修基金也不能够用,也就是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但是也明确了一些可以动用维修基金的情况。

关于维修基金的管理规定,小编就先说到这里了。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对于维修基金也会有更深刻的认识。

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定

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定有:

1、业主个人不能申请使用,必须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且已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完维修基金只用审核手续后才能使用。

2、房屋维修基金只能用于物业保修期后房屋的共同部位、共同设备等上,不得挪作他用。

3、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房屋维修基金有什么用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步骤:

第一步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维修要求后,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改造方案,主要包括维修内容、预算金额、按预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分摊金额、施工企业选择等。

第二步由业主委员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或者挨家通报征求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形成业主大会决议,并在小区内公示5天。

第三步由物业公司带相关资料到区小区办审核,然后区小区办审核抽查通过之后,维修开工。

第四步工程竣工后,由市房产局财计处核算办理结算手续,财计处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由专户银行向物业公司划款。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使用维修资金的,要在区小区办和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组织申报。

法律依据:《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法律规定》第十五条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维修基金使用计划报批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以及业主的查询和对账制度等。

维修基金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2、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3、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2、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3、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第七条 管委会成立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及经费预算,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维修项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持管委会批准的维修基金支取证明到银行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管委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经管委会同意外,还应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1、一次支取维修基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一年内支取两次维修基金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委会应召开业主大会作出支出决议后,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1、一次支出维修基金50万元以上的。2、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3、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数额占维修基金总额30%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到银行支取费用时,必须凭管委会印章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证明。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