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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包括注意事项什么

周敏

违约金的约定

1、在合同里应当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在形式上对等的前提下实质上对购房者是有利的。除非购房者对自己的付款预期实在没有把握。可以将延期付款和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约定为房价款的万分之五以上(一般开发商会约定为万分之三);

2、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时将同时返还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改为银行贷款利息,存款和贷款利息的差别非常大;

3、在履约延迟的情况下,务必按日累积计算违约金而不是约定一次性定额违约金,要给开发商持续增加的压力才对;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开发商的各种违约情形列举出来并分别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没有按期交房、没有按期办理产证、没有使用约定的装修材料、规划设计变更未通知、质量缺陷或质量瑕疵等等,分别约定切实可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如果只是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样的条款有等于无,违约时赔偿是法律规定的,无须再约定。应当约定没有损失时如何承担责任及有损失但很难计算时如何承担责任,才能使违约条款能落到实处。

陈述性条款的约定

示范文本有很多陈述性条款,如预售许可证号、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规划用途、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等等,这些条款在开发商提供的示范合同中经常已被划掉。但这个并不是无关紧要的细节,开发商的责任有些就隐含在这些陈述性条款中。比如套内使用面积,最好写入合同。

买房时必须争取把签合同真正想要的东西写在合同上。否则我们不知道建筑面积里属于我们的到底是多少。也便于在开发商设计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套内面积缩水而总面积不变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其他陈述性条款也是一样,陈述本身即包含了保证陈述内容真实的承诺,是对开发商诚信履约的督促和规制。便于在开发商提供虚假信息时认定合同无效和追究其违约责任。

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

如果你决定购买一坐房产是因为广告或楼书中的绿地、水景、会所或即将实施的市政规划的话,最好将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使其真正成为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承诺。并约定如果届时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不肯写只是因为行情火暴根本懒得敷衍,可以约定“开发商提供的楼书、广告资料视为本合同附件,如有变更将承担违约责任”,在什么情形下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最好明确,比如水景变成了车棚,违约金如何计算。

贷款不成的约定

如果购房合同签定后,因资信记录等原因银行不予放贷,则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不在合同中事先妥善约定,就要承担不能按约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应当争取约定,自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购房者应向相应贷款银行的指定机构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和费用,否则,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因贷款银行改变贷款条件等原因而致使购房者无法成功申请银行贷款的,买卖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卖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卖房流程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卖房的流程:

1、了解政策与市场。了解清楚当地的限购政策与楼市的市场价格,以便后续与客户谈价格,并确定对方是否有购房资格,避免交易中途发现对方没资格购房或贷款。

2、确定客户。通过正规的中介或网站放盘,筛选出有意向购房的客户,并谈好各项细节,比如税费谁付、交易时间与方式等。

3、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并让客户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与购房客户一同去银行办理贷款合同等资料。

4、银行出具“同贷书”。这点非常重要,过户前必须看到银行出具并盖章的“同贷书”。如果购房客户具备购房与贷款资格,一般在签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后30天左右,银行就会出具“同贷书”了。

5、过户。在确认银行已经同意贷款后,就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了。

6、物业水电气交接。房产过户完成后,还要及时将物业、水电气等也过户给购房客户,避免产生的费用还扣自己银行卡的钱。

卖房注意事项:

在过户之前,一定要确保自己收到了全款的房款,或是首付款+银行出具的“同贷书”,这样才能确保自己不上当受骗。卖房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避免被黑中介联合骗子,骗你提前过户,结果自己只收到首付款。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房屋买卖合同 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 土地使用权 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 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 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二)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三)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 (四)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 违约责任 。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五)明确 房产证办理 的具体时间以及无 房产证 、迟 办房产证 的违约责任。 (六)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二、房屋买卖 合同无效 怎么办? 购房 买卖合同 无效怎么办?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因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 的解除可能会对购房者造成一定的损失,房屋买卖 合同成立 并实际开始履行后,房价大幅上涨,升值部分的数额不仅是完全可以确定的,而且已为买受人实际享有。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 、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 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 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 抵押 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 拆迁补偿 安置房 屋的事实。 购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最具法律效应的文件之一,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足够仔细、谨慎,最好将开发商所做的承诺都写进合同的附件中,若日后产生纠纷可以直接作为 证据 。而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也要避免出现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

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主观: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事项比较多,要多去了解学习,概况如下:买房必须谨慎,不能盲目投资,更不能贪图小利或眼前利益。为使购房有所保障,没有后顾之忧,购房者在买房时要与售房单位签订一份正式的经过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事先还要做一番详细的调查准备工作。这些调查准备工作的内容,首先是审查的资格。从法律上讲,即指是否具有合同签约的主体资格。一个合格的应该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开工证、内(外)销许可证,如果是现房,还应有工程验收合格证。购房者应签约前对上述证照向索要,查看审核。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销售许可证和房屋质量合格证要认真审查,必要时复印留存。只有具备了上述证照文件,才能证明其享有该房产开发的主体资格,其所签订的合同才能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购买商品房在审查土地使用证时,要注意看是否盖有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公章,是否是ampqot有偿使用"。若标有ampqot临时"字样,则说明开发单位还没有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缺少销售许可证,则说明的销售权利不具有合法性;另外在审查销售许可证时,还应查看上面批准销售的面积、地点、项目名称、预售内容等条款。如果以上这些要查验的证照不齐,建议购房人最好不要与这样的签订合同,因为买了这样房子的后果,极有可能就是入住后拿不到房产证,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造成生活不方便,或者是房子一拖再拖,购房人无法按时入住使用。当然,签订合同前仅了解这些手续文件是不够的,还要对房产所在位置、环境、交通、社区规划和物业管理及社区发展前景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所签的合同不致盲目。前期调查了解工作完成之后,购房人要与签订正式的房产销售合同。这一阶段非常重要,如果购房合同签订得不够谨慎,条款不够清晰、准确,那么就会给以后留下许多后患,使自己受到损失。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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