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须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是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备定金的性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市场上类似的称呼还有“认筹金”,“诚意金”等。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而“订金”,无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
在支付金额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上一般会注明这笔金额是否会退还、几个工作日内退还等重要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小区建成入住,产权即发生转移,产权所有人已由开发商转为全体业主。这时,开发商在未得到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权擅自改变小区公有土地用途的。业主们可以去相关部门查询小区的整体规划审批,如果该地块属于小区已入住部分,那么,就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规划变更时不合法的。
另外,即便是建设中的小区,开发商要变更原有的规划,也应该对全体业主公示,在大部分业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度。然而有些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房屋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建议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
如果是自己验房的话,最好在收房之前先去网上学习一下相关的知识,验房的时候要多注意建筑结构、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防水工程、采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方面。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为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也可向开发方索赔。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图纸建造的房子面积难以精确到100%,为此,国家也制订了3%的面积浮动,有些置业者会发现交房时面积误差率超过了浮动的范围,钱交了面积却少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在此提醒大家,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如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做约定。
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应注意的问题如如下:1、开发商资质和楼盘预售证要调查清楚;2、违约责任要提前约定;3、规避受牵制条款;等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一、什么叫认购书?
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建立买房意向的基本文档,它具有一定的法律认可。
二、认购书含有什么内容?一般认购书应包括以下几点:
1、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基本情况;
2、房子基本情况
房子基本情况要包括新楼盘详细地址、认缴的房源信息,包括栋数、单元号、房间号、房子的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公摊面积等;
3、开发商销售业务资质证书
这儿需要注明产权性质,是现房或是准现房,开发商的预购(或市场销售)许可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序号等相关信息;
4、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应包括房子价格、总价格、计价方式(流行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和支付方式(全额付款、贷款等);
5、订金
订金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内容,一般要承诺额度、合同违约责任和毁约处理方法、签订合同的时间也等;
三、签认购书需要注意的事项1、价格与支付方式
房子的价钱要写具体,包含房贷首付比例、支付方式、总价格等。
2、订金和毁约
订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订金不得超过总房款的20%。此外对交易双方的毁约状况要列出实际的处理方式。
3、其他事宜要注明
其他事宜是开放性的,一般开发商的承诺事项在这里可以注明。
留意认购协议中权利与义务的相等性:签买房认购书,应该是甲乙双方的彼此管束,并不是对哪一个等方面的。合同里反映基本原则便是自行公平,换一个角度说,即多方被告方必须在认购协议书中要求必需的责任义务,彼此的责任义务都是基于合同目的的建立而制订的,任何一方的责任义务不能过于多也无法偏少。
现阶段绝大多数的认购书全是开发商给予格式条款,对购房者限制比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上不承担责任。为了防止一方义务歪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再加上限定开发商个人行为的条款。
将保留服务承诺写到认购书:一些大的新楼盘,或者信誉好楼盘的房屋全是需求量很高的,开发商同意为购房者保留价钱或门牌号的,要把保留服务承诺写到认购书,这般价钱保留10天,此门牌号保留10天。这时需注意,这类保留是开发商的一方服务承诺,假如开发商并没有兑现承诺应当担负合同违约责任,别把这类保留签署成购房者在10天内务必选购的责任义务。
不必签认购金收走或概不退款:如今不论是买新房子或是买二手房,全是需交一些订金的,而且在认购书中注明如果是因为买家缘故撤销买房,认购金不是退还的。购房者不必与开发商承诺订金或认购金给予“收走”“概不退款”等条文,这类条文事实上对于购房者单方面毁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一个陷阱,购房者只要没与开发商签署宣布买卖协议,不管怎样缘故都算是购房者毁约,开发商就需要收走认购金,概不退款。
买房签订认购书及买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2、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3、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