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是可以进行认筹的;如果没有这五证(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就是违法的。
现在大多楼盘都是在未开盘前的认筹,这样的楼盘几乎都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就进行认筹方式的房屋预售,这可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
认筹金一般少的几千元,多的几万元,如果认筹的客户多,那么这个费用大家可想而知,动辄可能就是上千万元。对于开发商回笼资金而言,未开始卖房就回笼了这么资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交认筹金确实能够很好的制造气氛,特别是出现很多人交认筹金的情况,购房者就总怕自己买不到了,所以在有点意向时都选择交诚意金。
如果未收取认筹金,在开盘时根本不知道有多少客户有意向购买,收取认筹金不仅可以确认购房者的意向,还能一定程度减少客户去了解其他楼盘。
已经认筹过的购房者在楼盘正式开盘销售后,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子,而认筹金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认筹金”是可以要求开发商如数退还的。因为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金不具备法律效应。
新房 认筹可以退,子认筹之后是可以退的,认筹是违法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其实质作用是解决开发商的需求,所以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认筹金,但实际过程困难,购房者应在购房前了解相关条款。
认筹金不退怎么办?
认筹金不退,买方可以向建委,房管局、工商局等当地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保留支付认购资金时签署的合同、收据、转让票据等证据。买家在支付认筹金时,一定要仔细看合同,确保是认筹金而不是定金,合同中必须有无条件退款条款。
新房认筹流程
1、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
2、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 楼盘 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3、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
4、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 房地产 买卖合同》。
锦福苑
在售参考价格: 参考均价 8500 元/㎡
楼盘地址: 捉马西大街西二环交叉口东北角
楼盘电话: 400-818-0066 转 026190
宁波出台商品房销售认筹管控政策,对开发商违规收取认筹金、预订款、茶水费等行为予以整顿。要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收取认筹金等费用的企业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购房意向人。
7月17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为进一步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持续深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对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出要求:杜绝预售前收费行为;规范预售后营销行为;强化市场秩序整顿。
《通知》明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得向购房意向人收取认筹金、定金、预订款、茶水费、信息服务费等任何费用。
对于商品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要求购房意向人证明购房能力或者向购房意向人收取预订款。但《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意向人收取预订款的,应当与购房意向人书面约定预订条件、预订款额度、预订款退还等有关事项,其中预订款额度不得超过意向购买房屋以商业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所需的首付款额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书面约定中向购房意向人明确预订款与定金的区别,以及预订款的退款条件。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要求购房意向人将资金存入企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银行账户。
针对商品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已登记的购房意向人数与预售房源套数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制定并公示购房人选定方案。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摇号方式选定购房人的,应当聘请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就摇号过程和结果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应当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如果购房意向人撤回购房意向,或者未被选定为购房人的,购房意向人账户内已冻结资金应当自撤回购房意向或者购房人选定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解除冻结。依照规定或者约定应退还预订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预订款全额退还购房意向人。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本通知规定退还预订款的,属地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该商品房项目网签。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预定信息,或者销售现场公示与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属地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记入房地产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通知实施前已收取的认筹金、定金、预订款、茶水费、信息服务费等费用,在本通知实施后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购房意向人;本通知实施后,符合预订款退还条件而未退还的,应当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购房意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