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法律中,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根据定金性质不同,定金收据的性质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定金收据,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即双方均同意自己违约的则丧失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则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方。
而合同则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内容才是合同双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具体依据。从形式上讲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合同生效过程中,定金收据是有起到一定的担保作用,如果收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可要求双倍返还。
定金收条和定金收据是同一个证明,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经手人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定金收据不能认为是定金合同。当然,判断收据是合同还是收据,不能依据其标题,而应依据其内容,有些收据,虽名为收据,但如果具备合同的基本内容,则应认定为合同。虽然定金收据不是定金合同,但是,定金收据可以作为判定定金合同成立并生效的合法有效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收据的作用和合同不同。收据只能证明之间有物的交付,但是交付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不明的,收据通常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其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很遗憾,现在最坏的情况是对方有权要求履行合同设立的所有义务,但是无权要求履行的权利。
法律分析
收据的作用和合同不同。收据只能证明你们之间有物的交付,但是交付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不明的,收据通常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其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很遗憾,现在最坏的情况是对方有权要求你履行合同设立的所有义务,但是你无权要求履行你的权利。除非收据上写的内容可以推导出合同,否则收据只是资金往来的证据,但不能证明资金往来发生的原因,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主要要素,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购车合同写着定金收据写着订金怎么区分根据收据确定支付款项的性质。从法律行为发生的先后看,收据在合同之后,即使之前约定的是定金,也可以变更为订金。以合同条款为准,但还需看过具体材料而定。什么是“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下称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下称接受方)。”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定金具有两个作用,它不单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还对合同起到担保作用。如双方合同对违约的处理方法没有明确约定时,若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接受方返回定金若接受方违约,应双倍返回给付方所支付的定金数。什么是“订金”“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接受方的保证。若接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接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和“订金”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即使有也是给付方对接受方的单方保证)。所以如果当出现上面视频中这种购车纠纷时,4S店有权不返还消费者之前支付的“定金”如果之前支付的是“订金”,除扣除部分违约金外,消费者可以要回部分订金。而如果你自己将“订金”私自理解为“定金”的,当出现纠纷时,就算找也无济于事,这种情况基本都不受理,只能私自找对方协商去。简单来说,如果你在4S店签订的是“定金”,若自己反悔了,之前支付的定金也将随着全部“打水漂”,但如果4S店违约了,你将得到双倍的赔偿如果你在4S店签订的是“订金”,若自己反悔了,扣除违约金外,可以收回一部分或全部收回订金,而如果是4S店违约了,同样也得不到双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