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
5、明确违约责任说明、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写明如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1、产权问题:
产权问题算是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风险了吧,毕竟二手房的产权已经过户到了私人的名下,购房者对这方面的了解又比较少,很难搞清楚房屋目前的产权状况。房屋产权的形式有很多种,有些房子是完全没有产权的,有的房屋是产权交易受到限制,不能够进行二次买卖,很多购房者将房屋产权问题考虑得都不是很全面,就会遇到产权纠纷。
2、资金安全:
二手房的性价比比较高,但房屋的总价也不低,就算是通过银行贷款购买,首先要支付的一笔费用,也就是首付款也不少,所以购房者需注意二手房房款资金的安全问题。当然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风险不仅仅是针对首付款,大多数情况下,选好了房子之后都是会先交一部分定金的,交购房定金也有风险,有些业主拿到定金后玩消失就麻烦了。
3、物业交割风险:
很多人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都只关注房屋产权过户的问题,却忽视了还需要办理物业交割的手续,办理房屋交接时,购房者应要求出售方将物业、水电等费用结清,这些都是属于物业交割的内容,如不核实清楚,购房者将可能为出售方的各项欠费买单,大家可不要小看了水电气和物业费,总而言之这些都会算作是自己的一笔损失。
4、贷款风险:
购买二手房也是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的,但是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话,银行对于房子和购房者的要求会更多一些,购房者有可能会遇到贷款不成的问题。所以在签约的时候,购房者要特别确认是否具备贷款的能力和资质,确保自己申请贷款不会出现差错,另外还要注意在贷款时应给自己预留充足的时间,避免贷款延期发放造成违约。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以下问题:1.买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检查合同上有没有不公正条款,一旦发现立即当面指出,检查清楚前不要签字。若遇到在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上的涂改是无效的,如果房东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款项,可以申请走法律程序。2.二手房交易以来,产权陷阱就是导致最多购房者中招的陷阱之一,产权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卖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前查明卖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与之进行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后亦无法取得产权。其次,卖房者可能将房产用于抵押等,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购房时没有立即交接产权,卖家在签订卖房合同后,再持产权证去银行抵押房产进行贷款,一旦几年后银行方面强制执行房产,卖家往往已经不知所终,购房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应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没有双方何时交接产权证的时限,最好是当即付款后,当即交接产权。产权陷阱还有很多其他的形式,还需要注意,仔细甄别产权证,看看卖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而非仅为使用权人。还需要留意,房产在法律上有没有不允许自由转让的障碍,交易的二手房的用途是不是居住用房,或只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在购房合同中应该注意事项:
1、条款要完备:当事人应将自己的要求通过条款充分、具体地表达出来。除交易合同规定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外,还应当根据具体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列入其他一些必要的条款。
2、形式要得当:二手房交易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下来,否则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手续要完善:合同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当事人约定必须签证或公证的合同,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或到公证机关公证。
4、文字表达要准确:当事人签订合同,必须注意文字表达的准确性。不少二手房交易合同往往忽视用语的准确性,常出现一些模棱两可、词不达意的情况,结果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解释,很容易发生纠纷。
5、合同具体内容要详细:二手房交易签约不仅在总体上把握,更要从具体内容上把握,签订交易合同应注意下列几项:
(1)房屋的客观情况:在房屋条款中应包括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面积等要素。另外还应注明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等。
(2)房屋的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清的,也有分期付款的,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房价交付的总额和交付方式,并经双方逐一核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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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第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第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采取按揭购房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的贷款额度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为套取银行贷款虚构房屋买卖事实订立买卖合同,双方并无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二手房买卖合同 的的订立需注意的事情有: (一)要注意权属条款。主要是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如有无共有人或房屋有无 抵押 等权利限制。 (二)注意价格与佣金条款。如 二手房买卖 通过中介公司,则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和佣金数额。审查内容包括:卖家的委托价与购买价格是否一致;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数额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比例。 (三)注意房款支付条款。二手房买卖一般不能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因此对付款方式进行审查就非常必要。一般来说,付款要和双方的交易步骤衔接。除付 定金 外,房款一般分三笔付清,签约时的首付款,拿到交易过户受理单时付一笔,产证出来及交房后付尾款。此外,买卖双方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如中介公司、银行、 律师 事务所等进行房款监管。 (四)注意交房条款。主要是对有关交房条款的审查,其中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交房标志等。交房条件一般包括下家付清房款,上家迁出户口、付清物业及水电煤有线等费用,上下家维修金结清。关于交房标志,本站律师建议将交钥匙作为二手房买卖的交房标志之一,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 (五)违约救济条款,主要是对上下家 违约责任 及救济途径的审查。目前,相关的 法规 倾向于鼓励市民通过仲裁这一途径来解决纠纷。由于仲裁是 一审终审 制,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通过 诉讼 方式救济。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 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